Advertisement


成都市金牛區金琴路小學教師劉暉的申訴書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2年3月31日】

尊敬的各位領導和善良的人們:你們好!

我叫劉暉,29歲,原成都市金牛區金琴路小學語文教師。自1997年底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已4年了,受益匪淺。1999年7月大法遭獨裁者迫害,我因堅持對宇宙真理「真、善、忍」的信仰,受到不公正對待。

當你們看到我用生命和一顆赤誠的善心凝聚而成的呼喊時,請你們想一想,是誰在真正利用手中的權力肆意踐踏法律和人權?是誰在利用宣傳媒介惡毒造謠污衊、蓄意挑起事端、製造恐怖和動亂?整整兩年了,難道大法弟子在種種非人的遭遇和對待下所表現出的一如既往的平和、善良與克制,還不能證明他們的清白嗎?誰是「真、善、忍」的化身?誰是人間假、惡、暴的三個代表?讓事實來證實吧。

一、1999年7月20日上午,我正在探親,當地公安人員強行抄家、審問、沒收大法書籍,因幫當地學員買過書,被扣上「聯絡員」的帽子。

二、2000年元旦,因想去北京上訪,被成都市金牛區鄉農市派出所關了三天,又連續在九如村、蓮花村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了47天。關押期間,派出所很多警察輪番審問、辱罵、威脅、欺詐。在看守所因拒讀誹謗大法的報紙,被罰站、拳打腳踏。因煉功被戴上腳鐐、手銬30多天,前半月均為反銬,雙手銬在身後,無法自己吃飯、上廁所、躺臥。

三、2000年2月放出後,派出所又強令家人將我關在家裏,不准出門,除了來做洗腦的外,不准與其他人見面。在多次詢問究竟關至何時卻無人答理的情況下,9天後我逃出去北京上訪。單位要對我罰款3萬多元,說是去北京抓我的費用(我拒絕交付)。

四、2000年3月3日又被非法關入九如村15天,因警察要我在報上發表罵大法的文章,我拒絕後又被送入蓮花村拘留所非法關押了30天。警察又要我在四川有線電視台罵大法、製造假新聞,我不配合。放出後,又叫家人看守,每天押到金牛區「強化班」進行「洗腦」,實施變相拘禁。

洗腦班上,有的警察隨意辱罵大法弟子。每天中午提供一份盒飯(不准自己帶飯),每人交300元。

五、2000年5月,在我據理力爭下,方才上班,但卻被剝奪了教學的權利,讓我打掃清潔,不發獎金。而且派出所還不准我接送僅4歲的孩子上幼兒園(我丈夫在阿壩州工作,家人都在郊縣,我獨自帶小孩),只能讓孩子上學前班,他們說是便於對我監控。

學校領導派人監視、跟蹤我,甚至我用大法的要求教孩子「打不還手,罵不還口」,要做好孩子,這也要報告派出所。學校同事不敢隨意與我交談。

六、2000年5月20日,我帶孩子到南郊公園玩,遇到大法學員交談,便衣警察說是「非法串聯」,當著小孩的面用瓶子、雨傘打我的臉、敲頭、辱罵。我在派出所被關了3天後又被非法關進蓮花村看守所。

蓮花村看守所的警察逼犯人說我晚上煉功,因此加戴戒具,手和腳銬在一起(叫「龍抱柱」),只能彎著腰、半蹲半蹶,無法吃飯、上廁所、入睡。我絕食抗議。幾天後被秘密轉到寧夏街看守所(探監時告訴家人沒見過我,家人四處打聽都無下落)。為逼我吃飯,寧夏街看守所又對我野蠻灌食,用又粗又長的管子從鼻孔插入胃中,一直不准取管子,叫犯人守著。致使我發低燒、出不了氣,異常難受。一天一夜後,插管上滿是鮮血,犯人不忍目睹。

七、2000年7月初我去丈夫工作地探親,當地大法弟子去北京上訪,縣委書記和公安說是我喊的,威脅丈夫叫我立刻離開,否則就要抓我。成都市金牛區鄉農市派出所戶籍蔡某多次打電話到丈夫工作單位,用開除工作威脅我丈夫,丈夫害怕,我們只好分離。

八、2000年7月6日,我帶孩子到在獄中認識的功友家玩。進門不到5分鐘,祠堂街派出所的警察以查身份證為由,幾個人將我拖到派出所,然後又指使聯防人員將電扇開到最大檔貼著背吹,把收音機調成嘈音開到最大音量貼在耳邊,多人圍攻謾罵、拳打腳踢,甚至叫一女子當眾將我紮頭橡筋扯下,扯下胸罩扔進垃圾桶,用下流的語言侮辱,從上午一直折騰到晚上。在拖我時,木製沙發被警察衝撞,「啪」的一聲夾住小孩,痛得他高聲大哭。警察卻罵著「活該、背時」,揚長而去。

晚上蔡X將我關入留置室,說拘留所這次不收你,他可以將我在派出所長期關押。在打我時,他還將小孩一掌打出去,孩子身體橫飛出去幾米遠,後腦勺著地,好一會兒才哭出聲來。第二天我要求對話,卻無人理睬,說要死就死。所長吳波將我雙臂擰成「噴氣式」,骨頭喀喀作響,然後反銬上。

九、2000年7月19日,因我寫的申訴材料被轉到鄉農市派出所,暴徒便編造我在天橋上撒傳單,又將我從家中拖入警車,關入蓮花村非法刑拘30天。

期間因煉功被三個人銬在一起,戴著男死囚犯用的腳鐐,無法吃、穿、睡、行。我再次絕食。鼻飼灌食時被幾個人踩在地上,為了省事所長叫灌一洗臉盆牛奶。胃管插了幾次才插進去。鼻內出血、吐血。導致高燒40度,全身淋巴起包,渾身劇痛不能動,食道、口腔長出許多大大小小的包塊,一直冒到下巴上。

十、2000年10月1日,敏感期,警察又來抓我,因好心人告之,我及時躲了出去,直到10月8日方敢回家。期間派出所數次打電話到親友家威脅家人。

上班後學校領導叫老師誘騙小孩、套孩子的話,達到監控的目的。派出所叫門衛監視,經常跑到門外、窗下偷聽、偷看,隨意敲門,說是看有無人。甚至半夜兩點過還「砰砰」拍門,嚇得孩子大哭,說警察又抓人來了。

十一、2000年11月我正在上班,校長和警察以有事詢問為由將我騙至派出所,成都市公安局一處姓馮的處長給我先扣上所謂「企圖顛覆國家政權」的帽子,在派出所銬了三天兩夜。十多人還強行開門抄家,說這不叫搜查,叫看一看我的家,無需證件。

馮XX以開除丈夫工作、不准小孩入學、沒收住房等威脅我,說雖未抄到東西,但有人告你,如再有人告你即使沒有證據也要勞教你,他一句話就算事。

我只得於11月21日離家出走,流落在外。

十二、2001年2月5日因發「自焚真相」傳單被青羊正街派出所關了兩天。青羊正街派出所強行照相,我被銬在鐵欄杆上,暴徒還對另一功友拳打腳踢,沒收了他的300多元錢和手錶,一直不還。我又被送進寧夏街。我絕食抗議迫害。

成都市寧夏街看守所的警察灌食時又不取胃管,故意折磨人。我咬斷了管子。他們又叫犯人用棍子撬嘴、掐下顎和嘴唇、下巴進行野蠻的灌食。造成牙床、口腔、嘴唇潰爛化膿。還指使犯人借灌食之機在監室裏毆打、折磨我,辱罵更是家常便飯。我被反銬雙手、加帶腳鐐。

十三、2001年3月9日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到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

對於堅決不屈服的大法修煉者,警察叫吸毒犯24小時看守,限制用水,不准洗臉、洗腳、洗澡,不准換洗衣服、不准說話;每天從早上6點起床一直站到晚上十一、二點,面貼牆、腳抵牆、雙手高舉伸直貼緊牆,有功友腿站腫、昏倒;吸毒犯隨意打、踢、罵學員,拿學員的錢物。

三個吸毒犯給我灌飯,她們用鋼匙把撬牙齒,撬爛了幾把鋼匙也沒撬開。牙齒鬆了,出血,上排牙齒往上突出。臉也被打青了。灌食時長時間捏著鼻子,故意不讓出氣、呼吸,有時灌辣椒,把油放涼了再灌,把飯倒在臉上、水倒進脖子裏。從早到晚坐在小凳上不准多睡。更為邪惡可笑的是,讓我坐在烈日下曝曬、不准挪到陰涼處,卻告訴我的家人說,經常讓我呼吸新鮮空氣、曬曬太陽,讓身體好些。暴徒還到處造謠說我被「轉化」了,叫那些所謂「幫教」對我實行精神折磨。

6月份,警察把我們這些堅決不屈服的大法弟子編成嚴管九中隊,三、四個「包夾」人員看守我們一人,不准說話,不准這、不准那,簡直成了「牢中牢」。我不配合操練、灌食、寫甚麼思想彙報,因為我沒有犯法、不是犯人。警察用電棍電,唆使犯人拳腳相加、搧耳光,光著腳連續罰站兩天一夜,晚上整夜站在操場上讓蚊蟲咬,還被罰盤腿坐一天一夜。

有個姓張的隊長特別邪惡,夏天罰站「軍姿」不讓洗臉、洗澡,脫了鞋在烈日下曬。因為絕食近半年了,我的身體極度衰弱,站得昏倒、全身抽筋,休息一會兒,又強迫站。這時我已瘦得變了形,眼睛時常處於失明狀態,醫生說內臟器官衰竭。半年沒來月經,背駝胸凹,根本站不直。看守我的犯人用繩子捆手,用腳蹬著胸口抵在牆上或床上使勁壓。還把飯端到我臉面前叫我看著,不關燈、不讓睡覺,說是幫我恢復食慾……經過幾個月的一次次的折磨,在又一次昏倒時,我的後腦勺摔在鐵床邊沿上,開了個大口子,流了很多血,縫了好幾針。張隊長仍不讓休息,叫集合、排隊,結果倒在地上、抽搐,昏迷了很久。犯人們後來說我在昏迷中時而哭、時而笑,不停地喊著「媽媽」,她們當時都哭了。

2001年8月3日勞教所叫來家人付了所謂的「治療費」,辦理保外就醫,讓犯人寫假證明,甚麼每天實施人道主義餵三次飯,甚麼牛奶、豆奶、蛋湯、午餐肉……(其實張隊長叫犯人三、四天灌一次,說讓她一時死不了、活也活不好),還威脅功友不准亂說。

十四、2001年8月7日,戶警蔡X和校長又把我抓回勞教所,說手續不對,於是關在一中隊。這裏沒有大法弟子。犯人不願給我灌食,一來覺得麻煩、二來覺得人都要死了何必假惺惺的甚麼「人道主義」。六天後,我已經坐不起來了,又把我抬到了醫院,一查血壓說是「15到20」,就從早到晚輸液,每天兩次插胃管灌食。我絕不配合,就被綁在床上。

我雖已奄奄一息,查血也抽不出來。醫生很驚訝我已經絕食7個月了卻思維清晰,精神狀態甚佳。

我絕食並非像有人說的甚麼「自殺」。正法修煉根本不允許殺生,自殺也是有極大的罪業的。但在這正邪顛倒的亂世中,大法弟子連最基本的說話權利都被剝奪了-------依法上訪是犯罪、發傳單講真相是違法、不說話叫「頑抗」、說真話卻又被利用來迫害打擊。難道信仰「真、善、忍」、堅持自己的思想有罪嗎?我唯有用自己僅有的最寶貴的生命、用絕食這種極苦的方式來為自己和千千萬萬的大法弟子呼喚:請明辨正邪、善惡與是非,主持公道,讓法律真正成為維護正義、保護人民利益、除盡邪惡的利劍吧!制止江澤民用「人治」代替「法治」、變「國法」為「家法」、以至將國家機器淪為他發洩私憤、殘害善良百姓的工具的邪惡行徑!

在法正人間即將來臨前的黑暗中,善良的人們啊,不要為這一時的迷亂而傾斜了良心的天平,想一想歷史給人留下的正面教訓吧,記住「善惡必報」是天理。祝願明智之士擺正自己的位置,為了你和子孫後代的美好未來,請善待大法和大法弟子吧!

申訴人:中國公民 劉暉
2001年秋於獄中

(據悉,劉暉9月中旬從勞教所被轉到成都市郫縣醫院,在多人看守下進行非法關押。10月中旬回到家中。但金牛區教委、派出所、街道辦事處每天派6人在她家前後把守,非法拘禁,把她家變成了監獄。據院內住戶講,連家人去看也要盤問。不准她自由走動,隨時有人跟著。2002年春節前,還把她家的窗戶外特意增安了一道鐵柵欄,成了裏外兩層,連窗戶也打不開。區教委派院內居民暗中監視。鄰居不敢與其交談。)

(2002年3月)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4/13/20936.html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