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法第二十三條的增補內容
《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在很早以前已經存在,它是在一九八七年中英談判關於香港回歸時所訂立的基本法裏面的一條條文,作為香港回歸中國後的法律基礎。根據香港立法會議員司徒華說,在一九八九年發生了「六•四」事件後,中央在「二十三條」中,添加了兩條內容:
(一)不得批評領導人,
(二)不得和外國政治團體有聯繫。
許多關心這個事件的人們都看的很清楚,這兩項增加的內容表面上是針對「六•四」而多訂的兩條內容,其實就是今天迫害大法的伏線。
在香港立法與公開迫害的關係
有些同修有一個看法就是,大陸要對付我們,即使不立法隨時都可以迫害大法,不需要理睬政府立不立法。大家要清楚的知道邪惡是見不得光的,在國內它也是偷偷的做,香港在英國統治的百多年期間,都是行使法治的模式,市民的頭腦裏都很接受法治的一套,而且大陸對外也肯定了對香港進行「一國兩制」的承諾,保證五十年不變,亦因為如此,法輪功才可以到現在仍然保持在香港的合法地位。(當然,如果同修們依賴於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而對其有所期望,這也是給邪惡鑽空子,就會從法律上迫害大法。)
所以如果大陸要向香港的法輪功下手公開迫害,就要用一點腦筋去做,立法是一個合理的選擇,「高官問責制」和「反恐法」的草率通過,就是為「二十三條」立法鋪路,也反映出中央是有一個時間表,在背後推動著香港所發生的一切。
不是一般的迫害
這次的迫害不是一般的迫害,因為這次迫害後果的嚴重性就是從根本上取締我們,更重要的就是會嚴重影響我們講清真相的能力。我們有「阻街案」,那是政府迫害我們的一個先例,但迫害的後果(大法弟子被判有罪),不影響到我們整體在香港的存在和要做的講清真相的工作。不過「阻街案」也引起了我們一個對香港司法獨立性和公正性的質疑。
迫害現在已經開始
這次的迫害有一個特別的地方,就是在沒有外在環境很大變化的情況下,它已經靜靜的開始了,因為立法過程一經完結,邪惡就會行動。有一些同修認為就是立法也不怕它,因為我們是奉公守法的。如果等到立法後再證實我們,那就等於對方的迫害成功了,我們再做補救。而且通過「阻街案」也很清楚香港司法的「公正性」,那就是有些人完全會在法制的旗幟下搞出大陸「欲加之罪何患無詞」那一套。
也有同修說即使香港的環境變成大陸般,我們也會繼續做我們該做的事情,當然大法弟子是一定會按著自己的路走下去,但是我悟的就是,這次的迫害是不必要的。現在的邪惡已經只能保著北京和其它一些它們定下的重點,比如一些勞教所等,以便不被更快的徹底解體,而且不同狀態下的學員因為自己的原因,對迫害的感受以及所遭受的迫害也都是不同的。所以香港如果最後變成像大陸一樣,就是我們自己給邪惡鑽了空子,是對法的一次大的損失,因為到時候我們講真相的能力會大幅度受到限制。
講清真相要有針對性
我們大法弟子認清這是一次迫害後,接著要做的就是要向社會各界、媒體、國際社會講清真相,作為一個整體去破除舊勢力的安排,因為我們講真相就是要揭露邪惡,現在邪惡在幹著一件壞事,我們就要針對這件壞事去提醒香港各界、媒體、市民,去分析給他們聽,讓他們從他們能理解和接受的角度看清這件事對香港社會的前景究竟意味著甚麼。
其實有很多香港市民不關心立法,甚至是不知道立法的事情。我的一次經歷就是在坐的士(出租車)的途中我問司機對立法有甚麼看法,他說他不清楚。我說這麼重要的法律,作為香港市民為甚麼能夠不清楚,接著我告訴他我是修法輪功的,這次的立法就是當權者把大陸的一套搬到香港來。然後我簡單的講了法輪功的真相如自焚栽贓和學員在國內所遭受的其它迫害。我向他指出「四•二五」事件後政府的「三不」政策,還有當時對國內法輪功的保證,最後是「七•二零」的全面打壓。整個過程就像現在某立法會議員在推出「反顛覆法」諮詢文件時,一反常態,言論寬鬆,其實就是一種偽善,安定人心的背後目地就是要立法成功。到下車時,我告訴司機說,甚麼法律你不管,也得管這條,因為沒有民主是不會有民生的。
這次經歷讓我清楚的認識到要揭露邪惡,就要有針對性,使邪惡無處遁形。香港立法會議員司徒華曾經在一個記者會上呼籲香港市民不要因為覺的立法是政府勢在必行的事,就感到灰心,他鼓勵市民積極去表達意見,引起本地和國際的重視,那麼即使立法成功,政府也不會那麼明目張膽的執法、入罪、判刑。我想社會人士都認識到講清真相的作用,大法弟子們更應該清晰。
全面講清真相本身就是在清除邪惡
也聽到有的同修說,不要太重視或者大量談這次立法的事情,否則就是求,而且也會給邪惡力量。我覺的這是在法理上不清楚的想法。根據這個說法,我們每天都在做著大量講清真相的事情,那是不是等於我們每天在求邪惡?全面講清真相行動的本身就是在大量清除邪惡。
不給邪惡鑽空子就要整體認識一致
我最近明白到,為甚麼以前迫害來到的時候,我們的發正念和講清真相的工作都好像不起作用,迫害還是發生了,其實就是因為我們在法理的認識上沒有整體提高。每當迫害來時,悟到的個別學員會幹很多事情,但整體沒有通過交流,達成從法理上認清迫害,就如以上所提出的一些同修們對這次立法的看法,其實是在法理上不清楚。這就是邪惡鑽空子很好的藉口,如果我們都一致在法理上有清晰的認識,互相理解、支持與善待,到時候邪惡就無法再迫害我們,必要的時候師父、佛、道、神也會幫我們。
要慈悲對待同修
整體在認識上的一致,不等同整體都做同一樣的工作或者是都採用同一個方式去做事;當迫害來到的時候,我們在法理上認識清楚及取得共識後,我們可以按照自己的能力和悟到的做法去做我們應該做的事情,我們不能用自己的標準去衡量別人。我想到以前學員在如何發傳單方面都有很多意見,結果就是無論甚麼形式去發,都會有人要、有人不要,甚至有同修說過一個例子,他說曾經有人是因為在地上撿到一張傳單而知道真相。
有很多事情都不是「兩點一線」那樣簡單,包含的方方面面的因素很多,所以我們怎麼能說自己的想法一定是比對方的好?甚至有時候,我們就是真的知道自己是對,對方是錯,在經過交流,但對方仍然很堅持己見時,我們也一定不要忘記發正念幫對方清除干擾,繼續用善意、寬容的心對待對方。如果我們都知道做到包容對方的重要性並能做到,邪惡就會自滅──可能對方忽然不想繼續他的做法,或者是外在的因素有改變,使他不能夠繼續他的做法,這是因為大法是圓容的,關鍵是我們每個人都是以大法的大局為重,而不是以個人的正確意見為重。一個好的結果可能有多個路徑都能夠達成,當有不同意見時,每個人自己能否冷靜的去想想對方的意見是否也能達到自己想達到的那個很好的目地,想想對方的方法是不是更好。每個大法弟子都需要經過自己實修才能真正的提高境界,過程中同修的體諒、善待與包容很重要,學員整體在法理上認識的提高是我們大法弟子作為一個整體全盤否定舊勢力安排的關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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