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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市第三看守所將付春生折磨致死的更多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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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9日】付春生,男,現年51歲。99年因證實大法被非法勞教一年,由於不配合邪惡,超期關押,於2001年9月釋放,住地派出所接回後要把其送洗腦班,該弟子堅決不配合邪惡,用正念走出派出所,融入正法的洪流中。不久他又回到家中,堂堂正正繼續向人們講真相

2001年12月28日晚,吉林市豐滿區大長屯派出所管段片警張淵仁等三人,強行把該弟子綁架,29日送到豐滿區分局,當天送到吉林市邪惡的第三看守所。

2002年元月3日,通知家人死亡。告訴是突發性心臟病死亡,時間是元月1日23點50分。5日家屬看死者,慘不忍睹,遍身青紫,耳朵青紫,頭側歪,胳膊外翻(捆綁姿勢)頭和臉都已變形,口淌血水,雙目睜著。

大陸大法弟子正承受著巨大的迫害,緊急呼籲世界人權組織,各界善良人士給予關注,儘快制止發生在中國的一幕幕的血腥虐殺!

經向司法部門了解,按照司法部門及吉林省司法廳有關文件精神,凡打罵、體罰、虐待法輪功學員的管教人員,一律開除公職,出現傷害或生命危險的,按照我國刑法中有關「瀆職罪」條款,按「瀆職傷害罪」、「瀆職殺人罪」論處。

我們代表所有法輪功學員,所有大法學員家屬及所有有正義感的人們,強烈要求吉林市第三看守所立刻交出殺人兇手,繩之以法。

看守所所長 劉長軍 電話 :0432──2127007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13/17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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