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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龍江省大慶市大法弟子被非法關押、虐待、勒索的部份事實(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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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7日】王秀玲,女,38歲,大慶管理局九龍實業公司物業分公司職工,家住大慶創業莊。

19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自己回來後被派出所帶去非法扣押一天一夜;1999年單位非法辦「洗腦班」28天,由經警看管;2000年2月底去北京證實大法,在天安門廣場說是大法弟子被站前派出所抓捕,因不說姓名被體罰「開飛機」,後說出姓名、單位被關入鐵籠子裏,由大慶駐京辦事處帶回,並由坐飛機追趕而來的單位領導、同事及派出所的人帶回大慶,於3月2日非法關入市看守所。一個月後由於不寫保證,當地派出所接回非法監禁,所長田平勒索要三萬元押金,被拒絕後又要五千元,也被拒絕。並拒絕去派出所。單位同意上班,但上班後不給工資及其它應得的收入,說是交去北京接人的費用七千餘元、還有在看守所期間管家裏索要的1000元所謂罰款。2000年6月18日集體煉功,被非法送入大慶市看守所,由於大法弟子在看守所內集體學法煉功,管教打罵都阻止不了,把人拉去關小號,大家絕食抗議。無奈三天後分流轉到龍鳳看守所,45天後被非法勞教,送入齊市雙合勞教所。在勞教所幹著又苦又累又傷害身體的重活──裝農藥。經常非法加班加點,承受著精神與肉體上的雙重折磨。因煉功被刑事犯張靜、警察劉豔、呂大生打過,又因絕食(拒絕聽邪悟材料)被非法強行灌食,胃的內壁插破,口鼻大量出血,便的也是血。2001年8月17日依照司法通58文件被無條件釋放。回單位後才知原物業二公司非法做了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二年月發三百元生活費的處分。當要求領取勞教期間的生活費時,又說勞教後「610」讓強行扣5000元抵押金,至今未扣完,而且又將入保多年的養老保險封存,因為300元交了保險僅剩一百多元,無法扣除5000元的抵押金。當拿出58號文件要求取消非法處分時,一個領導說按照上級要求寫保證才能提前上報解除處分。1999年底,正常普調二級未調,月均30餘元。責任人:原物業二公司創業所的袁萬春、包相和;2000年初,正常教師考核合格後進級未給進,責任人:原物業二公司創業所的袁萬春、包相和;2000年3月被原物業二公司創業所的袁萬春、包相和勒索1000元;2000年2月到2001年10月未發工資及其它應得的收入萬餘元,責任人:原物業二公司創業所的袁萬春、包相和。

陳立新,女,51歲,家住大慶龍鳳區廠西3─50─1─4─1。

2000年2月27日在廠西三百門前煉功證實大法,被自強派出所民警帶走送入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管教非法搜身謾罵、污辱並抄家兩次,拿走大法書、坐墊。到一個月強制家屬交一萬元錢,否則不放人。受到自強派出所所長孫恆利及石化總廠公安科人員的謾罵、污辱、威逼、欺騙。2000年6月7日因打電話給孫恆利聲明「保證」作廢而被警察帶到派出所威逼我放棄修煉大法,因不放棄而又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強制交一萬元,因無錢借了5000元交了才放人。2000年12月18日因上訪證實大法又送到市看守所非法關押2個月後又轉到薩區拘留所關押迫害。在被非法關押期間正過春節也不放人,弄得妻離子散。2001年我在家鄉林口縣粘大法真相條幅被站前派出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勒索6500元,被非法抄家,威逼恐嚇,株連親人,還非法沒收了我的大法經文。

孫志華,女,51歲,家住大慶龍鳳區廠西3─6─1─3─1。

2000年12月18日去北京上訪,在途中火車上被抓回大慶站前派出所後送讓區分局,被搜身沒收390元。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然後又送龍鳳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最後又送到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近二個月,由於身體不行了才被放回家。回家後派出所、街道經常到家干擾。

韓德發,男,50歲,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3─38─1─5─1。

2000年12月20日去北京證實大法,當日被惡警非法抓捕。經非法審訊後送北京西城看守所,扒光衣服搜身,送進監室後在廁所不到30公分大的水泥地板上光腳罰站一夜,在此被收去50元錢及價值100元的腰帶。23日由自強派出所二名警察及我車間工會主席將我帶回後送龍鳳看守所非法關押(2000年12月24日至2001年1月21日)後又轉拘留所半個月,而後又送到薩區拘留所。在此期間絕食抗議,而被強迫灌食。被非法關押期間無任何手續,直到2001年4月2日才釋放。釋放後被單位車間的張樹森勒索2400元做「罰款」,家裏還經常受到騷擾。

程福順,男,49歲,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3─6─1─3─1。

2000年12月20日去北京證實大法,當時被抓,被惡警毒打後送牛欄山派出所,當晚轉送順義監獄非法關押3天。23日送大慶公安駐京辦事處。24日自強派出所帶回大慶送龍鳳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轉入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又送信訪收容非法關押近二個月。由於潮濕周身生疥而被釋放回家。去京回來後單位非法扣發三個月的工資近4000元。派出所和街道還多次對家庭進行干擾。

楊樹新,男,58歲,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3─50─3─3─1。

因愛人許秀榮學大法不寫「保證書」,自強派出所所長孫恆利於2001年3月4日非法扣發我二個月的工資2400元,除此之外,還經常到家騷擾。

王連興,男,51歲,大慶市第五醫院職工,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27─1─1─3。

2000年2月份,龍鳳廠西派出所從單位把我叫去談話──談對法輪功的認識。我實事求是的講。廠西派出所所長孫恆利看完筆錄後氣極敗壞地叫囂:必須得寫保證書,交一萬元錢,不寫保證不交錢就送拘留所、勞教。並把我銬在鐵椅子上,被勒索5000元。2000年因實事求是說「法輪大法好」,被單位開除黨籍。2001年7、8月份因不寫保證書,被單位扣3000多元錢。2001年8月單位鼓勵職工買斷工齡,我申請買斷,應得錢11萬五千元。單位額外加無理要求:必須得去省戒毒所辦的洗腦班寫三書後才可以,被我拒絕。2001年9月3日,單位、「610」、公安科出動人員到家強行抓捕我去省戒毒所,我被迫離家出走,9月份被單位開除工職。

趙鳳芝,女,50歲,大慶市第五醫院職工,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

2000年二月份在外面集體煉功,被廠西派出所非法拘捕,在大慶看守所關押一個月。被勒索錢財一萬元。被龍鳳分局政保科馬雲峰從家屬處勒索3000元。從99年7月20日以後二年多廠西派出所及單位經常打電話或到家裏騷擾,被非法扣押身份證至今。被單位降一級工資(已退休)。

王士林,男,55歲,家住大慶市。

2000年6月20日被龍鳳公安分局的馬雲峰勒索5000元。

孫振東,男,60歲,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3─50─3─2。

自99年7月20日以來,身份證一直被非法扣押,還經常到家裏騷擾。

田桂庭,女,59歲,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

2000年2月27日在外面煉功,被非法抓進東風看守所,在看守所因煉功被罰90度大彎腰,胳膊、腿都是直的大約40分鐘。3月21日放回家,罰款10000元。隨後被馬XX勒索1000元。2000年12月22日去北京證實法。我和另一同修坐著沒有言語沒有任何行為,來了一個便衣問我們幹甚麼的,沒等我們說話,就把我們打倒在地,然後推上警車。把我們送到北京某派出所。在那裏直著身子坐硬板凳40多個小時。門也關不上,當時氣溫零下30多度。過後把我送到河北省的一個縣城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多月才放回。被勒索「罰款」 3000多元。

夏洪玉,女,48歲,家住大慶市龍鳳區廠西。

1999年7月之後曾被非法抄家一次,拿走大法書籍及收錄機一台,並將我的身份證非法扣押在派出所。2000年12月23日去北京證實大法,剛坐下就來了一個便衣對我拳打腳踢,當時被送到朝陽監獄,扒光衣服搜身,打耳光,還拿走了我500多元錢,關押一個星期。後來轉到遼寧省葫蘆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星期。2001年1月6日自強派出所的張義明與單位的王佔友將我帶回大慶後先在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又轉到龍鳳看守所拘留半個月,又轉入收容所近二個月才釋放回家。

魯繼貴,男,50歲,大慶石化總廠化肥廠職工。家住大慶臥裏屯。

2000年10月11日被大慶市臥裏屯派出所的楊建秋、於雷勒索7450元。

張淑芝,女,52歲家住大慶市大同區採油八廠3─21─4─502。

2001年6月1日早三點左右出去貼真相材料,被八廠油田保衛無理拘禁。在此之前已被非法拘禁三次了。因女兒家的孩子剛滿4個月在我家,本想讓女兒去接孩子,但油田保衛的「范大隊長」不讓打電話。等女兒到家接孩子時剛滿4個月的孩子早已泣不成聲。現在我被非法關押在省戒毒所。

候曉豔,女,25歲,家住大慶八百垧6─10─2─102。

1999年10月15日去北京上訪,被八廠派出所非法關押,此時家裏人很著急,八廠派出所所長孫寶文利用家人的心理,讓在派出所打工的親屬李春國向家裏要1─2萬元就放人。但家人沒有被騙。2000年4月份在外面當眾煉功,被非法拘禁在大慶市看守所。孫寶文又讓家人把其戶口遷走。家人無奈只好照辦。這些都是八廠派出所所長的無理要求。

王秀冬,女,39歲,家住大慶市讓區西寨11─28─2─102。

1999年8月西賓派出所警員趙建林強行要我寫「保證」,我說不會寫。惡警就寫好了強迫我抄。2000年惡警還不罷休,又強行收我的身份證,至今未還。

劉淑珍,女,49歲,家住大慶讓區西寨。

2001年7月9日上午8點左右,西賓派出所警長董文江打電話收身份證,不交不行,威逼恐嚇,至今未還。去要時,他們竟然丟失,讓我自己再拿50元錢補辦一個。

王桂芬,女,45歲,讓區建設局職工,家住大慶讓區景園小區5─7─2─402。

2001年4月20日去北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抓捕,在北京房山看守所被非法關6天,因不配合邪惡照相,惡警拳打腳踢,不按手印打嘴巴子。4月30日到大慶東風看守所一個月,後又轉到獨立屯拘留所關押15天。6月13日又轉到薩區拘留所因絕食強迫灌食和打點滴。身份證被搜走。回到單位上班,單位不給開工資,從2001年5月開始至今不發工資。因單位扣發工資,丈夫經常打罵,政府不讓兒子當兵,不讓上大學,學校傳達了文件,不讓大法弟子的子女考大學。2001年4月被建設局的孫立平勒索2000多元,做單位去北京接人的費用。2001年5月至今扣發的工資合計11200多元,責任人:建設局的孫立平。

宋國琴,女,54歲,大慶採油一廠地質大隊職工,家住大慶讓區西寨11─28─3─401。

1999年7月22日去省政府上訪被抓,拘留兩天一夜。強迫威逼寫「保證書」,一天沒吃飯。兩天一夜沒睡覺。從大慶公安局、讓區分局、西賓派出所層層建立案底,按手印。然後強行抄家收書、煉功帶。大約99年10月份強行收身份證,至今未還。而且威逼恐嚇「簽字」。2000年12月11日進京上訪,接回來後,西賓派出所威逼寫「保證書」。2001年3月份大慶採油一廠退休老年辦強行辦「洗腦班」。2001年7月20日在市場門前被非法抓捕,被西賓派出所惡警長抓著頭髮往牆上撞,打頭、打耳光,惡毒謾罵。送看守所非法關押30天後送拘留所又關押15天,由家人要回。自1999年7月22日以來派出所、居委會先後四次非法闖入家中。2000年12月11日被北京市前門公安分局勒索1300元。被大慶駐京辦事處的時世進勒索1000元。2000年12月13日被大慶市採油一廠老年辦的周建、岳桂英勒索1298元。

田玉芬,女,45歲,建材公司房產科職工,家住大慶讓區龍崗2─12─5─302。

1999年10月4日因到大法弟子家看師父的講法錄像,被派出所非法關押半天一宿,後單位領導領回。正好趕上長工資、崗貼、穩產獎,不但沒有給長,反把原崗貼拿掉。管轄區的派出所三天兩天的打電話到家裏騷擾。

張亞珍,女,46歲,建材無防布廠職工,家住讓區龍崗4─16─4─3。

2000年5月去上訪後被非法拘押一個月,至今被非法扣發工資。非法拘留期間不讓說話,長時間重體力勞動,管教一不順心就打,不讓睡覺,不給被蓋,睡在水泥地上,第二天還得幹活。被「610」辦公室的謝江勒索1600元。

柏洪彬,男,32歲,大慶採油五廠四礦太一聯職工,家住五廠樓區5─0─1─102。

2000年10月1日進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被抓,在前門分局非法關押二天。10月3日被帶回大慶在大慶市紅崗區看守所非法關押29天後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關押10天。2000年11月12日至12月11日被五廠辦洗腦班29天。2000年10月2日被前門公安分局勒索2000元。2000年10月4日被採油五廠廠辦的張殿春勒索2500元。

逄淑芬,女,家住大慶讓區西寨小區11─28─3─101。

2001年4月21日到北京天安門正法被抓,在天安門前門派出所惡警叫我說出地址,我不配合邪惡,住京辦事處的惡人用拳頭往我臉上打,抓頭髮往牆上撞,後又把我們大法學員送到門頭溝拘留所,我們絕食抗議,邪惡給我們灌食迫害我,一直把我非法關了28天才放回來。

馬冰,女,33歲,大慶石油管理局精細化工廠職工,家住大慶讓區長青小區。

2000年6月18日因參加集體煉功被單位非法監禁二個星期,後以不寫「保證書」為由,被單位、「610」辦公室和長青派出所三方送入大慶信訪教育收容所非法關押二個月。被非法關押期間因索要被非法沒收的大法書籍而絕食,被管教強行插鼻管灌4次。2000年11月6日被單位黨委主任王天柱和4名經警強制送往黑龍江五大連池大慶石油管理局農場去參加「洗腦班」。辦「洗腦班」期間被強迫每天參加軍訓及長跑訓練,以及刨煤等重體力活。一次夜間與另一名女大法學員正身著內衣打坐煉功,被洗腦班幾名男工作人員強行闖入干擾並制止。第二天早晨被強迫繞場地長跑約24圈。中午在大雪紛飛的戶外被罰站了半小時多。另一次夜間洗腦班領導人員以便於管理為由非法強制我及其他三名女大法學員和幾個男工作人員和男大法弟子同住一室。因我堅決不寫「保證書」,一次晚間洗腦班的指導員焦貴清(物業公司)將我拉到氣溫為零下三十多度的戶外穿著薄毛衣凍了二個多小時。一個月期滿後洗腦班工作人員不顧我的聲明與反對,讓家屬代簽了「保證書」上交,使我堅修大法的心在很長一段時間內都感到刺痛和傷害。2000年10月20日因去北京天安門正法被抓送到北京房山區派出所,因不報姓名住址,被強迫不許睡覺,後送入看守所非法關押。搜身時新買的長褲與皮鞋的拉鏈被強行拽掉,羽絨服的所有鋼扣被刀片割去。在不配合邪惡而絕食抗議的9天中被強行灌食6次。後被轉入天津市武清區公安局法制科,遭女警用皮帶抽打並罰蹲1個小時。後來他們以欺騙的手段查出我愛人的電話並將他騙到天津後套出了我的姓名地址。幾天後由大慶長青派出所及單位接回送到大慶市看守所、讓區拘留所共計被非法關押了三個月之久。單位也將我開除廠籍並留廠查看一年。2000年3月被大慶石油管理局精細化工廠的金寶臣勒索5000元。2000年7月被大慶石油管理局精細化工廠的陳洪信勒索10000元。

陳慶麗,女,39歲,大慶市薩爾圖區行政辦職工,家住大慶市東風新村5─25─2─202。

99年12月因給魏興柱市長寫信反映法輪功的真相,為大法為師父鳴冤,在工作單位被兩個自稱是魏市長辦公室的人恐嚇「不許再寫信等等」。同年12月5日因看到當地政府在法輪功問題上是如此態度,決定進京上訪,在北京被大慶駐京辦事處截回,移交薩區公安分局及當地派出所。帶上手銬從京押回,先被非法行政拘留十五天,因不寫「保證書」,又被轉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一個月,被同那些賣淫、貪污、詐騙等真正的罪犯關在一起,人身受到極大污辱。到十二月下旬,也沒被釋放。2000年1月又轉回薩區拘留所以信訪收容教育為名非法拘留二個月(未到日期,家人要人,單位又逼寫了保證才放人)。2000年1月中旬至5月,愛人被放假在家二十四小時監控長達三個月之久,家裏的電話也被派出所監控。在這期間薩區「610」辦公室、薩區宣傳部、薩區公安分局及安民派出所等單位的一行六人,在春節剛過就帶著攝像機來到家中,進門沒有一人關心詢問生活和身體狀況,卻讓「揭批」法輪功,被我嚴詞拒絕。2000年6月18日參加集體煉功先後被非法行政、刑事拘留二個月之久。在被非法拘留期間,因要求煉功,被管教體罰(蹶著、人挨人碼著、關鐵門憋著等。身心受到極大傷害。99年12月6日被大慶駐京辦事處勒索600元左右,2000年3月被安民派出所的隋繼文勒索3000元(存摺)做保證金,至今未退。99年12月進京上訪被薩區常委會研究決定保留工職,原單位除名。但未見一分錢生活保障費。直接經濟損失二萬餘元,主要責任人:薩區常委五人於井龍、李春峰等。

劉瑩,女,32歲,大慶市人民醫院職工,家住大慶市東風新村。

2000年4月1日依法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16天。在被非法關押期間遭到幹警的非法毆打。出來後被當地「610」辦公室非法罰款1000元,當地派出所非法收押金5000元。2001年9月5日在本人毫不知情的情況下,早晨坐通勤車上班剛一下車就被本單位的保安、書記及其他工作人員強行拖上車。當時我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大喊:「你們這是幹甚麼?我犯了甚麼錯?你們這是綁架,是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本單位的保安科長惡毒地說:「就綁架你了,你能怎麼樣?」就這樣被他們強行拖上車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強行洗腦。

楊臣,男,38歲大慶採油九廠作業大隊職工,家住大慶紅崗創業村。

被創業派出所的所長田平一頓毒打,打得臀部腫半個月。2000年10月被採油九廠作業大隊的姜萬騰勒索9000元。

鄭洪軍,男,34歲,第二機械廠一加工分廠職工,家住大慶乘風莊乘新小區。

1999年12月因向單位要「保證書」被單位送派出所非法行政拘留半個月。2000年6月進京上訪,被非法行政拘留半個月,被非法罰款6000元(包括接我回來的費用)。2000年7~8月在單位被強制辦「洗腦班」並被強迫交「押金」 5000餘元(後要回來了)。在此之前給我開除廠籍留廠察看一年的非法「處分」。每月只給300元的生活費。當地派出所經常往家打電話騷擾,身份證被派出所無理扣押。99年12月被第二機械廠的程靜、谷樹軍等勒索10000元,後被要回來4000元。

姜麗,女,大慶市採油九廠退休辦,家住採油九廠。

2001年6月19日下午三點多鐘,我上街去買菜回來的路上揀到幾張法輪功的真相資料,被九廠派出所巡警車發現盤問。他們毫不講理的把我抓走,到派出所關了一天一夜,並帶上手銬腳鐐審問資料哪來的。6月20日下午他們把我送到大慶市看守所非法關押了一個月,後來又把我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關押半個月。

熊鮮清,女,64歲,退休家屬,家住大慶紅崗區創業莊5─23─2─202。

2000年4月進京上訪,被丈夫的單位知道後,被彈廠老年辦非法罰款500元,並開除黨籍、停發退休金一直到現在。2000年4月22日在家裏被四個惡警沒有任何手續、證件的情況下強制抬到警車上拉到派出所,被所長田平拳打腳踢,拽頭髮往地上磕,折磨一整天才放回家。2001年10月22日因發真相資料被抓,三個惡警強行拖上警車,坐壓在身上,難以呼吸。到派出所後,該所書記韓奉文、解金喜等四名惡警連打帶罵,折磨了一下午,後被非法送到拘留所。在拘留所絕食抗議八天後被放回,身體至今還未能痊癒。2001年10月22日在被非法拘留期間被勒索伙食費175元。

崔淑萍,女,52歲,家住大慶市豐收2─9─3─302。

1999年12月10日與兒子去北京給「兩辦」寄出一封信後返回,被井下公司辦「洗腦班」勒索押金每人5000元(責任人:井下電話站的高飛),勒索住宿費每人460元(責任人:井下招待所的陳坤)。2000年2月26日一家三口去北京證實大法,3月11日晚到天安門,在金水橋被抓,14日被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84天,被勒索「罰款」 1500元(太陽島賓館的蘇主任、井下經保大隊的陳坤),接送人員車費1000元(井下經保大隊的陳坤)其它費用200元(太陽島賓館的蘇主任)。2000年7月3日井下公司非法辦「洗腦班」二個月收費1000元(井下老年辦的韓來岑)。

楊志成,男,24歲,家住大慶豐收2─9─3─302。

1999年12月10日與媽媽去北京給兩辦寄出一封信後返回,被井下公司辦「洗腦班」 勒索「押金」每人5000元,被勒索住宿費每人460元(責任人:井下招待所的陳坤)。2000年2月26日一家三口去北京證實大法,3月11日晚到天安門,在金水橋被抓,14日被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17天,被勒索罰款1500元,2000年4月20日在家中被抓,在大慶看守所被非法關押47天。99年12月辦「洗腦班」被修井公司的劉志勇勒索5000元作押金;2000年3月11日被太陽島賓館的蘇主任勒索500元,3月14日被井下經保大隊的陳坤勒索1000元。2001年1月被修井公司的劉志勇勒索1800元(扣獎金)。

馮春霞,女,25歲,家住龍南憩園小區1─2─1─301。

2000年11月22日去北京證實大法,26日被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後轉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個月後又轉讓區拘留所非法關押9天後又轉到薩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二個月。2001年5月5日被放。

祁文彬,男,46歲,家住大慶市豐收村。

2000年4月20日由於我們十幾個功友在一起學法煉功,他們通過電話竊聽得知,就來了很多警察,把我們十幾個功友無辜抓走,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2000年6月25日我們去新村公園煉功,被抓捕,送薩區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又轉到拘留所38天。2000年12月29日去北京上訪,在天安門廣場請願,被警察抓走,給我送到北京郊區的一個派出所。在派出所裏把我的雙手扣在一棵小樹上,在零下十多度的情況下凍了二個小時,他們的目的是要我說出姓名、住址。因我沒配合他們,又把我的棉衣脫掉,在外面凍了二個小時,最後他們的目的還沒達到又把我和另外一個功友扣在一起扣了20小時,也不讓上廁所,也不給吃飯,最後又給我送到了北京市順義看守所非法關押了4天。2000年9月被修井公司的劉表永勒索2000元做不去北京的保證金。2000年10月被修井公司的劉表永勒索1500元。2000年12月被修井公司的劉表永勒索1500元。

趙玉芝,女,52歲,原大慶井下修井大隊職工,家住大慶豐收村2─2─1─202。

2000年6月25日在公園煉功,被抓非法關押49天。被非法關押期間因煉功被惡警罰站、打嘴巴子,抓頭髮往地上撞,脫光衣服搜身,靠牆站立等折磨。最後身體骨瘦如柴怕死在監獄裏才放回來。2001年正月初七,等車看望老母親,給一個同學打了一個電話(這個同學是政法委,直接迫害法輪功的)沒過二十分鐘,二十多個警察不容分說把我帶到公安局。政保科的劉某、任某一進屋就一頓亂踢,打嘴巴子,並說三十多種刑具叫你嘗一嘗,並從我衣服兜裏搜走1200元左右,送到拘留所裏呆了13天,最後把我提出去說換一換環境轉到看守所一直非法關押二個月。2000年3月被三廠派出所的羅某勒索700元左右。2001年正月初九被肇東政保科任建升勒索1200元。

王立軍,男,30歲,大慶採油八廠氣礦車隊職工,家住大慶市採油八廠。

1999年10月16日高平派出所讓我寫「保證書」,我不寫,被以所謂的「擾亂社會秩序」非法拘留15天,單位以此為由不給我長工資,扣發工資達3500元。2000年6月22日單位以辦洗腦班為由不讓上班,不讓回家,讓我們住在一間會議室派人看著,工資都交給保衛科,妻子與女兒不給一分錢(妻子沒工作),並拿我們的錢給看我們的人發工資。看守把我們當成犯人,經常出言不遜,並放誹謗大法的錄音帶讓我們聽。長時間的非法關押使我與家人的心靈受到很多傷害。被非法辦「洗腦班」時間長達5個月。2001年1月21日春節前,他們在上級部門的指使下對我們進行迫害,以開會為名把我們騙到保衛科四樓,由八廠書記李振福、派出所所長孫寶文和保衛科共同出頭讓我們寫保證攻擊大法,否則就拘留。其中四名同修被非法拘留二個月,我妻子不配合邪惡從四樓窗子爬出不慎摔傷,生活不能自理,一個月後恢復。並派人看我們,電話被竊聽。2001年7月大同區組織幫教團做報告,單位讓我去聽,我不去,被單位非法扣發一個月獎金,劃曠工一天,至此時我被非法扣發的工資達10000元。

袁新,女,家住八廠樓區。

2000年3月出去煉功,單位從3月份開始非法扣發獎金直到11月份。6月份被廠裏非法辦「洗腦班」只發給生活費,每月大概扣除800元,一直扣到11月份買斷為止。2000年3--4月被八廠派出所的孫寶文勒索5000元。

田靜波,女,28歲,家住採油八廠。

1999年7月22日進京上訪在昌圖被攔回大慶在前線(301隊)進行非法監禁,八廠領導親自過問強迫寫「保證書」、錄像十幾天後放回家,此後礦裏(採氣礦)一直派人監視行蹤。99年10月中旬我再次帶三歲的孩子進京,回到八廠後受到更嚴厲的看管,並以開除我愛人工職相威脅,迫我說其他功友情況(我愛人當時因說我進京上訪並說真話「法輪大法好」被拘留在大同)我沒承認,後送採氣礦服務隊看管,後送回家日夜有人住在我家監視,並扣發我愛人工資不給長級。2000年6月初我與幾位功友在樓下煉功被拘留半個月,在派出所所長孫寶文用乒乓球拍打我們臉,用腳踹我。2000年7月我因做真相被抓,追問資料來源遭孫寶文毒打,在大慶看守所因要求無罪釋放煉功被體罰,被拘一個月。當時因我愛人在洗腦班達5個月沒有經濟來源,身心被摧殘,小孩沒人帶,公婆也受到恐嚇,身心疲憊,給我家庭造成極大傷害。2000年臘月二十八我被綁架至採油八廠保衛科四樓會議室。被八廠書記李振福逼迫寫「保證」,我不配合邪惡從四樓窗戶向下爬墜地後,十五天不能翻身,上廁所動一下都疼得一身冷汗(事後親友告訴我邪惡之徒孫寶文說我死了也要抬著我進拘留所)就是這樣他們還來我家監視。2001年春節我一家及親友就在這種恐懼、痛苦中度過。電話、行蹤都被監控至今。

黃玉珍,女,55歲,家住八廠樓區。

2000年7月14日做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留在大慶看守所一個月。在八廠派出所被所長孫寶文和片區民警李雲生非法打罵。

翟志彬,男,26歲大慶石油管理局房屋建設開發公司開發二公司職工。家住大慶乘南七街5─22─4─202。

2000年2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36天,開除黨籍。2000年5月因進京上訪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6月18日因集體煉功被非法拘留二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裏,人身權利被剝奪,經常受到管教的謾罵、恐嚇、體罰。因不配合勞教所裏非法迫害,被勞教所幹警上繩(一種刑具)。在冬天零下20多度扒光衣服吊在曬衣桿上凍了一個多小時。2001年5月13日,單位怕我進京上訪又以辦「洗腦班」為名非法拘留我,我絕食三天後放回家。2001年6月9日因進京證實大法,被非法拘留在龍鳳看守所。因抗議非法拘留,在看守所絕食被強行插管灌食30多次,又被非法判勞教三年,因勞教所拒收,又被本地派出所和單位弄到一家醫院繼續迫害,不允許家人接見。因在醫院絕食又被強行插管灌食,管子插入後固定在頭上不拔出來長達6天,兩隻手用手銬固定在床上不能動。在身體嚴重虛弱情況下仍遭受迫害(自2000年2月起一直到現在停發所有工資獎金月900多元。)2000年2月被大慶公安局駐京辦勒索1000元,被大慶石油管理局駐京辦勒索1000元。2000年5月被大慶石油管理局駐京辦的時世進勒索2000元。2001年6月被大慶石油管理局駐京辦的山松勒索3000元。

李珍姣,女,43歲,家住大慶採油九廠6─5─4─302。

2000年12月25日進京上訪,在哈爾濱火車站被便衣盤問是煉法輪功的就被非法抓捕,讓我們罵大法,罵師父,並收火車票300元左右,然後接回當地派出所。所長田平、李久哲、劉赫讓我寫「保證」,當時不配合,就把我送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放回後又勒索我丈夫請他們吃飯,多次到家中威脅,讓寫保證,不然就送勞教。2001年6月18日一功友被抓後派出所劉赫、李久哲等五人到家讓我去派出所說有點事。當時我堅決不配合,他們只好走了。後來他們經常干擾我家的正常生活,給愛人打電話威脅,說要扣工資罰款一萬元等。我們堅決不配合。2000年12月26日被哈爾濱站前派出所勒索1030元。

韓乃秀,女,57歲,九廠創業小學職工,家住大慶採油九廠6─6─1─301。

2000年12月10日晚去功友家玩,被人跟蹤報告派出所被抓。到派出所後他們非法搜身、體罰,不讓睡覺,專案組審訊時他們大打出手。魏寶忠審我時一邊罵大法罵師父,並拳打腳踢,打得臉上、腿上青一塊紫一塊,然後送到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45天。要到期時,孩子們去派出所要人,派出所所長田平說讓交5000元錢才能放人,最後沒交,他們又威脅孩子們要開除工職等。2001年5月4日送大法真相資料,在農村的叫南天門村子不慎被抓,被非法關押55天後又被非法判勞教三年送黑龍江省戒毒所。當時檢查身體不合格,又把我們送回派出所。派出所指導員韓春文讓寫「保證」,我不說也不寫,他就用手銬把我們銬上,並說讓我們交5000元錢,我們不交,後來家屬跟他們協商交錢1000元,才讓我們回家。他們說你們事沒完,不許離開創業莊,出門請假。這次非法收家,把大法書、煉功帶、師父的法像全都拿走。第二次被抓時,家中有八十高齡的父親沒有人照顧,聽說我被抓後,悲痛萬分,著急上火,不到二個月就離開了人世,這是江澤民又一次殺死了一個無辜的善良百姓啊!2001年6月29日被九廠創業派出所的韓春文勒索1000元。

金淑蓮,女,44歲,家住八廠樓區。

2001年8月27日晚出去做真相時被保衛科的惡警抓住後經八廠派出所送大慶看守所非法關押半個月後放回後;9月27日派出所又把我送到省戒毒所,經檢查血壓高被拒收,放回家中。

李金連,女,33歲,大慶石油管理局鑽井二公司鑽井設備維修分公司職工,家住大慶八百垧3─1─3─302。

2000年2月27日去北京上訪,在信訪局門口就被省公安截住後被粗野的押到太陽島賓館。同時通知大慶公安及單位來接人。市局的人帶著手銬將我們像犯人一樣銬了起來,沿途牽著走,押送返回的火車上。回到當地派出所,執法人員用粗俗不堪的髒話罵我們。並強行抄家,同時沒有任何憑據與依據,把我們無故關押在大慶看守所裏一個月。並勒索高額的伙食費600元。後又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關押長達二個半月之久。與此同時,單位非法停發這期間的所有工資、獎金,還有單位到北京接人的費用由我們承擔。出來後僅幾天,單位與公司有關人員又強行將我送到公司辦的所謂「洗腦班」並體罰到大田裏幹活──所謂的「勞動轉化」。第二天他們又送來一位同修。由於我們不配合看他們放的誹謗大法的錄像,第三天,我單位的書記董權將我倆騙到派出所。派出所的惡所長李寶山見到我就連罵帶打、帶踢。我廠的書記董權站在旁邊幸災樂禍地得意地看著他自己一手導演的「戲」。還有一個叫林水的惡警,不但打了我十幾個耳光,而且嘴裏不乾不淨的罵人、罵大法。之後又將我們送了市看守所非法關押60天後,又轉到紅崗區拘留所非法關押15天才放人。這期間停發所有的工資獎金。2000年11月29日,由於警察打電話恐嚇,我在外地呆了20多天才回家,這期間同樣扣發所有的工資獎金並交押金,共計3900元。2001年3月14日全公司組織簽名活動,等到我廠簽名時我就將那邪惡的條幅剪爛,這樣就又惹怒了廠書記董權、廠長張興德、工會幹事金偉,他們就報了警,又將我送到看守所非法關押一個月。在這期間,看守所裏的三個女管教和孫外長,曾多次找我談話,並威嚇我不寫「保證」就勞教三年。由於當時心不正,有怕心,被邪惡鑽了空子,就違心在寫了保證。由於寫了違心的東西,回到家時心中非常難受。在這段時間中,同樣被非法扣發工資、獎金共計2520元。2000年2月28日至6月12日,被鑽井二公司設備維修公司的祁志群、董權勒索7045元;2000年6月20日至8月30日被鑽井二公司設備維修公司的祁志群、董權勒索2780元;2000年11月29日至12月21日被鑽井二公司設備維修公司的祁志群、董權勒索3900元。2001年3月15日至4月21日被鑽井二公司設備維修公司的祁志群、董權金偉、張興德勒索25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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