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類比法,在講真相前,可先介紹一兩件新聞媒體上正式發表的假新聞,如當地人均收入增長率、九年義務教育普及率、失業工人再就業率等。對方一聽肯定會說:現在新聞全是假的。此時我們便可以啟發對方:既然新聞媒體對人所共知的事實都敢造假,那麼對法輪功的歪曲宣傳同樣是造假。在此基礎上向對方講清真相,對方容易接受。
2、緣事法,乘坐車、船,或在某場合,面對生人講真相,往往不知從何講起。我覺得,我們可以從聽到的或看到的有關大法的事情挑起話頭,如聽到有人議論大法的事,或者看到電線桿上粘貼的小字塊等,問對方是怎麼看的,待對方說完後,可根據對方的態度有針對性的去講。這樣講得自然得體,可以化解因陌生造成的障礙。
3、自身舉例法,這種做法類似於常說的現身說法,對比較熟悉的人用此法講效果好。遇到老同學、老戰友、老同事、親朋好友,可直接向他們講自己修煉前後的身心變化,用自身的修煉事實證實大法的神奇,是造福於眾生的正法。
4、因人而異法,這種做法別的同修在文章中也介紹過,我再補充幾句。對方如果是普通群眾,可多講一些具體事例,容易說服對方。對方如果是知識分子,可介紹一些與大法有關的科學家或科研成果,這樣便於破除人們由於受現代教育而形成的變異觀念,達到講清真相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