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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六位大法弟子被非法判重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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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2年1月14日】2001年12月5日,林麗、梁華、王芳、景紹芳等6名大法弟子被綿陽市涪城區法院分別非法判處有期徒刑,其中林麗13年,梁華12年,王芳11年,景紹芳10年,蔣年莉5年,羅遠和4年。

2000年底綿陽市8個縣區出現了70多個種類的大法真相資料。在元旦期間數百名大法弟子來到天安門廣場,打出大法橫幅,喊出正法心聲,散發真相傳單。

林麗,女,36歲,曾是綿陽市信用社職工,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王芳(女)、蔣年莉(女)、羅遠和(男)於2001年1月19日,在成都市某地正在印製資料時被抓。大法弟子們為了讓世人了解大法遭受迫害的真相,救度世人,省吃儉用購置了微型計算機、打印機、高速複印機、油印機、便攜式複印機、裝訂機和各種工具、材料120餘種,被惡警非法逮捕時,他們正在冒著危險趕製30餘種20餘萬份真象資料。

世人啊,大法弟子捨盡一切地為了向你們講清真象,救度眾生,而少數幾個壞人,為了一時的私慾,利用手中的權力,幹著迫害宇宙大法,危害世人的勾當,利用著邪惡的手段來打擊信仰真、善、忍的善良的大法弟子。讓我們共同制止邪惡勢力的犯罪行為!

(英文版:https://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2/1/20/1793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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