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天理昭昭,疏而不漏,善惡到頭終有報。
中新社南寧消息,2001年9月24日下午,廣西百色地區中級人民法院對百色市公安局原局長李紅專犯有受賄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作出一審宣判,判處其有期徒刑十三年。對充當黑社會性質組織「保護傘」的百色地區公安局原副局長譚學仁和原治安支隊長韋建勇分別判處有期徒刑六年和有期徒刑三年。
廣西百色市公安局原副局長黃政賢,在任職期間多次收受黑社會性質組織成員的賄賂,為犯罪組織開設地下賭場長期提供掩護和幫助,使其獲取巨額非法利益,經最高人民法院終審判決,9月11日被執行死刑。
中新網南寧2001年12月27日消息,原廣西百色市公安局政委馬斯克12月27日被以涉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和受賄罪執行逮捕,並移送廣西區檢察院百色分院審查起訴。
不僅那些參與迫害大法弟子的百色市原公安局多名官員得到報應,被判刑法辦。百色不法警察對善良法輪功群眾進行瘋狂的鎮壓與迫害的罪惡也給百色地區的廣大百姓帶來災難。
廣州日報2001年8月11日訊,廣西百色市第一中學200餘名學生在該校門口一快餐店就餐後發生食物中毒,其中在百色地區人民醫院搶救的5名學生中毒最深,剛剛脫離危險。令人心驚的是,學生們食用的飯菜裏竟然滲有毒性極強的「毒鼠強」!至8月10日止,仍有20多名學生住院治療,幸無人員死亡。
中新社廣西網2001年7月6日消息,7月4日晚10時,右江水位達123.28米。百色市12個鄉鎮均不同程度遭受洪澇災害。據不完全統計,百色市城區9條街道、5所學校、20家企業受淹,7.7萬名群眾被洪水圍困,南寧通往百色城區的中山大橋橋墩下陷8公分,橋面接口出現裂縫,被迫封橋,禁止通行。公路塌方126處,8個鄉鎮通訊中斷,直接經濟損失達2.5億元。
其實,世界上的一切現象都不是偶然的。天災與人禍已經是上蒼對做惡之徒的警告了。百色市公安和「610」辦公室不法之徒追隨江澤民集團,不惜盜用國家和政府的名義對善良法輪功群眾進行瘋狂、惡毒的鎮壓與迫害,對「真善忍」進行最邪惡的褻瀆,怎能不招致天怨人怒?
且看「7.20」以來,廣西百色地區某些公安執法人員濫用職權,肆意踐踏法律尊嚴,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犯下的的累累罪行,造成的嚴重後果。
一、非法搜查、扣押
「7.20」以來,百色地區某些公安執法人員組織了幾次大的非法搜查行動,他們絕大多數沒有搜查證,擅自闖入學員家中隨意搜查、扣押學員私有財產。有的學員家多次被非法搜查。搜查行動往往在深夜進行,既影響了學員的休息,又騷擾了周圍群眾。據不完全統計,全地區共搜查200多家次,扣押學員法輪功書籍、音像一批,電腦三套,義務教功旗3面,收錄機一套等。
二、非法監控、傳喚
某些公安執法人員對堅修大法學員的監控,主要有兩方面:一是實施電話監聽,侵犯個人隱私權;二是限制學員的人身自由。特別是節假日或敏感日,他們則動用武警、街道居委會、單位領導等輪流在單位看守或被跟蹤。並規定「一日三見面」,「一天三彙報」,強迫寫「保證書」,簽訂「責任狀」。同時,還採取傳喚方式,強行將學員帶到公安局或派出所,長時間審問、變相拘禁。非法監控、傳喚,既褻瀆了憲法,又耗費了警力和單位領導的精力,給正常工作造成了惡劣影響。
三、非法辦班囚禁
今年「兩會」前夕,為了防範法輪功群眾進京上訪,百色市公安局緊急出動,或強制或誘騙法輪功學員到公安局,然後強行拘禁於戒毒所,名為舉辦洗腦班,實則無人過問,直到「兩會」結束後才放人。
四、封鎖網絡信息
http//www.minghui.ca是大法網站,近三年來一直在努力告訴世人講清真相,提供法輪功的正面的信息。可是,這樣一個傳播真相、使人向善的網站,白色地方當局在「逐級審查」中卻給封鎖了,使當地的人們被包圍在一言堂邪惡宣傳的污染之中。
五、非法拘禁、嚴刑拷打
「7.20」以來,百色公安局為了使法輪功弟子經濟上搞垮,肉體上消失,他們對上訪、公開煉功的學員非法拘禁、殘酷迫害。強迫法輪功學員寫「保證書」。不從者則施予酷刑。被拘禁的學員往往得不到任何安全保證,他們把學員與吸毒犯、賣淫犯、殺人犯關在一起,指使犯人對法輪功學員進行各種殘酷迫害,有的被銬吊起來,有的被罵作神經病,有的被囚於鐵籠,站不行坐不行,有的被打得遍體鱗傷,有的被囚於禁閉室,不見天日,有的被強迫超時勞動,有的被體罰等等,致使大法弟子有的流產,有的昏厥,有的手腳起泡、肌體勞損、僵直、動彈不得等,慘不忍睹。
六、秘密非法勞教法輪功弟子
法輪功學員向世人講清真相,揭露邪惡是正義之舉,上訪是行使憲法所賦予公民的基本權利。今年以來,百色公安局為了掩人耳目,妄圖通過法院,使他們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行為合法化,以逃脫自己的罪責。但法院經過審查並反覆對照有關法律,結果沒有找出一條法律條文認定法輪功學員有罪,從而不了了之。給邪惡一記耳光!但是由於得到上級作後盾,百色公安局遂凌駕於法律之上,對法輪功學員更加肆無忌憚,只要是堅定實修者,他們便找碴兒,以「莫須有」的罪名,半夜抓人,不經任何法律程序,也未通知任何家屬直接勞教。類似這種情況,目前已有數十個大法弟子被強行送去勞教。更邪惡的是,勞教名為上級「批准」,實則是上級打印格式,蓋好章,只留「姓名、勞教期限、時間」是空的,任由百色公安局想勞教誰就勞教誰,根本不把法律放在眼裏,邪惡至此,難怪老百姓把百色公安喻為「一群土匪」。
七、濫用特權
他們利用手中的權力,脅迫法輪功學員的單位對法輪功學員進行開除公職、收回住房、強迫離婚、下崗、扣發工資、獎金等懲罰。更有甚者,他們將已被開除公職的學員向社會公告,不許任何單位和個人聘用。大有置之於死地而後快的蛇蠍之心;在拘禁的夜晚,無女警官陪同的情況下,隨意提審女學員,一審就是幾個鐘頭。
八、超期羈押
法輪大法學員都是守法的善良公民,不應被拘留。而且法律規定拘留的最長期限應為14天。而百色地區部份公安部門對法輪大法修煉者卻濫用權力,非法拘留,而且羈押期限通常是15--40天不等,有時甚至超過十個月還不放人,也不向檢察部門辦理任何手續,明目張膽地褻瀆了法律的尊嚴。
九、推卸責任
「7.20」江澤民犯罪團夥迫害法輪功以來,部份公安執法人員已經意識到被打壓的是一群「打不還手,罵不還口」、道德高尚的好人,自己的所作所為已經構成了犯罪。於是紛紛想推卸責任。有的說:「我們知道法輪功學員都是好人,可是我們是吃XX黨的飯,不得不為XX黨做事啊」;有的說:「這是上面指使的」。大多都表示無奈而為之,可這卻無法推卸他們自己在迫害中犯下的罪惡。
從剛剛獲釋的部份法輪功學員及家屬反映,百色地市看守(拘留)所以各種方法敲詐大法弟子和家屬的錢財。
1、每日10元伙食費。曾在百色行政拘留所蹲過監的A大法弟子說:「我被關押的30天,每天吃的淨是南瓜皮、爛青菜,兩元錢不到,可他們卻收我每天10元伙食費。」
2、強迫勞動。B弟子從百色市看守所出來後說:「你們根本想像不到裏邊有多邪惡,他們與廣東等地廠家勾結,代組裝霓虹燈,收取加工費。規定在押人員每人每天裝80-100串,完不成就受罰。有的人起早貪黑地裝,雙手全起泡了,也未完成任 務,就召來拳腳報復。」
3、家屬給的錢不翼而飛。C先生說:「我留給地區看守所幹警200元錢,讓他們轉給我兒零花,看守所也不開收據。直到我兒轉去南寧,也沒收到這筆錢。我去問他們,他們說已經給了。一個說給了,一個說沒收到,到底這筆錢哪去了?」D女士的丈夫已被判勞教二年,並已送到南寧。可在百色時給的錢,幹警還沒有交給他。D女士去問時,地區看守所一幹警乾脆說:「就算是我們借吧,等你丈夫釋放回來再來要。」類似這種情況不勝枚舉。
江氏邪惡的政治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迫害給世人帶來了巨大的災難,也使許多的生命不知不覺中走到了極其危險的境地。在此警告那些仍然在迫害法輪功不法的警察和官員:立即懸崖勒馬,停止對大法和大法學員的迫害!將功補過,你們的生命還是有希望的。否則,不僅將永遠的失去自己生命的未來,而且牽累家人和子孫後代,貽禍百姓。
世人啊,醒來吧!中國人民要想擺脫天災人禍,必須共同制止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大法的誣蔑和鎮壓。這是中華民族走出災禍、擁有一個美好未來的根本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