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大法走正道 迷途知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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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一年八月十九日】我是天津市寶坻縣的一名個體戶,今年三十二歲。我從小喜歡練武,長的身強體壯,力氣過人,在當地頗有名氣。後來又逐步染上了吃、喝、吸、賭等惡習,經常與人爭鬥打架,又與同鄉和外鄉的一些五狼惡鬼勾結在一起,見到不順自己心、不隨自己意的人,說打就打,說罵就罵,群眾見了都遠遠的躲著我走,生怕惹出無名是非,我成了遠近馳名的一霸。在做生意中,我憑著平時的橫行霸道,欺強凌弱,又有一群弟兄,幹了很多坑矇拐騙,弄虛作假,傷天害理的事。我用金錢打通有關部門,別人不敢惹我,生意中也沒有人敢與我競爭,做甚麼買賣,別人都退避三舍。在我賺的錢中,有不少來歷不明,借人家錢,不想還就不還,別人敢怒不敢言。

一九九六年九月,我有緣得到法輪大法,僅僅幾個月的時間,使我從思想上、從境界上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我如飢似渴的一遍遍讀著《轉法輪》,反覆思索著自己以前走過的人生之路,真是後悔莫及。李老師說:「作為一個人,能夠順應宇宙真、善、忍這個特性,那才是個好人;背離這個特性而行的人,那是真正的壞人。」「作為一個修煉者,同化於這個特性,你就是一個得道者」(《轉法輪》)。我以前做生意,弄虛作假,就是不「真」,坑矇拐騙就是不「善」,以強凌弱、打架鬥毆就是不「忍」。沒有大法,我還不知滑到甚麼地步上去了,回想起來,真是後怕呀!

通過不斷深入的學法,我對大法的內涵有了較深的理解和認識,對自己要求也高了,時刻不忘「真善忍」,謹記老師的教誨:「學法得法,比學比修,事事對照,做到是修。」(《洪吟》〈實修〉)一次我去東北買木材,在結算時想抹掉七千元,這個念頭一露頭,馬上就想到我是煉功人,要做到「真善忍」,這個念頭馬上就打消了。我的前後變化,最典型的有下面這三件事。

第一件事:過去在做生意中曾先後兩次共欠香河縣某人七千一百多元,第一次欠三千五百元,第二次欠三千六百元,兩筆欠款都寫了欠條。但我根本沒打算還,所以一拖幾年不想還。學法後,我認識到宇宙中有一條真理:不失不得。我得到的是不義之財,而失去的是最寶貴的東西──德,我不能用德去換這種不義之財,就主動給對方去信、打電話,還人家錢。由於時間長了,人家也知道我過去的為人,一直不敢來要帳。當對方來了後,只拿來一張三千五百元的借條,另一張三千六百元的借條找不到了,所以人家就只要了三千五百元。當時我說:還欠你三千六百元,我記的清清楚楚,借條沒有了,我也要還,最後將七千一百元一併還給了人家,使對方感動不已,他說我根本就沒想到還能拿到這筆錢。

第二件事:我和河北省無極縣一個人做生意中也欠他們七千八百元,憑著我原來的影響,又有一群兄弟,有關部門裏有為我說話的人,他們怕我,不敢要帳,一拖也是多年。是大法的威力,是李老師的威德把我從迷途中喚醒。我認識到要返回無比美好的家,必須修心去業,鏟除產生業力的根源,不再製造新業,趕緊還清老的業債,儘快提高層次,昇華上去。我不僅主動與人聯繫,還清欠款,並向對方弘揚大法,說明這是李老師的大法讓我這樣做的。沒有大法,就沒有我今天。爾後自己又拿出一筆錢,買書、買講法錄像帶,方便別人學法。

第三件事:一九九七年三月的一天,我開三輪摩托車,把一個停在馬路邊的車撞壞了,車主當時不在場。要是往常,我要麼一走了之,要麼把車主找來,責罵對方擋路,甚至脾氣上來,把對方痛打一頓,還得叫他賠我損失。如今,我修煉了法輪大法,要用「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遇事要多替別人著想。於是我在現場等了一個多小時。等車主回來後,主動上前賠禮道歉。車主聽後破口大罵,我守住了心性,再次道歉。車主一看我態度非常誠懇,態度也轉變了,打算把車開走了事。為了表示歉意,我硬是給了他一百元錢,不讓別人有一點損失。

隨著我學法修心的不斷深入,磨難也接踵而來。我主動還款、賠款,嚴於律己、寬以待人。首先是妻子和岳父不理解,認為人家記不清的,沒憑據的就不應該還了;生意也不像以前那樣大把賺錢了(因為過去有很大部份是坑矇拐騙來的)。妻子由埋怨到吵架,最後鬧離婚。原來社會上的同路人不理解,諷刺、挖苦,甚至有的還想打我,等等。面對這些,我苦苦的反思著我的往事,我深思著:為甚麼我過去學壞,沒有人管我;如今我要學好,人人都管我?師父說:「人類的道德水準在大滑坡,世風日下,唯利是圖,為了個人那點利益去傷害別人,你爭我奪,不擇手段這樣幹。」「有的人做壞事,你告訴他是在做壞事,他都不相信」(《轉法輪》)。通過學法,我恍然大悟,我已經在人生的道路上,一步步的走到了懸崖峭壁的危險邊緣,如果不修煉,等待我的可能就是形神全滅。想到這裏,我更加堅定了修煉之心,我要把磨難當作我修煉的關口、提高心性的好機會,堅定的修煉這顆心。我決心更加努力的學法,更加刻苦的修煉心性,勇猛精進的修煉,早日功成圓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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