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馬術會:1999年7月24日因去北京依法上訪,被鎮不法之徒抓回,被先於鎮派出所所長李金福毒打半天後,非法送入拘留所15天,交飯費230元,押回鎮政府20多人圍著她強迫寫「不練功」的保證書。99年再次依法進京上訪被押回鎮政府,被原先於鎮政法書記王凡等人殘暴毒打一天一夜,次日又被非法拘留15天轉至小韓莊的洗腦班,期間忍飢挨餓、被體罰、強行洗腦、精神摧殘,受盡折磨。幾乎滿身都被不法之徒王凡及手下暴徒打成黑紫色,胳膊上被煙頭燙的痕跡一個月未消,眼睛間歇失明。後因集體絕食抗議非人迫害被轉回鎮政府,繼續絕食,再次受盡侮辱、謾罵、毒打。打手們還不肯罷休,向家人勒索3000元,方才允許接回家。
2.馬英:1999年7月24日依法進京上訪,被抓回鎮,被李金福毒打半天後,被非法拘留7天,交飯費230元。1999年9月因和丈夫去北京依法上訪,被迫流落在外,王凡之流因找不到馬英夫婦,窮凶極惡,將馬英母親殘暴毒打昏死過去,兩天兩夜躺在地上不省人事,遍體鱗傷,全身黑紫,眼睛腫得只剩一條縫,失明,半年後傷口還流膿淌水。後來馬英曾幾次被非法拘禁在村政府,被強迫寫保證、寫揭批材料。2000年因發放真相材料被供出,被鎮政府非法拘禁半年,現流離失所,下落不明。
3.荊文武:因散發真相材料被非法判處5年有期徒刑,曾多次被鎮政府暴徒野蠻毒打,被非法抄家、抄書。
4.荊海:2000年因散發真相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3年,曾多次被毒打。被強迫寫保證、罰跪等。1999年9月份無故被非法拘留1個月,因集體絕食抗議被轉至鎮政府,又被非法拘禁1個月。曾多次在村裏被非法關押。
5.李永儒:1999年9月因進京依法上訪,被鎮政府不法官員押回,殘酷毒打一下午後,非法拘留4個月,經家人托人花去4000元(連所謂「罰金」)接回家。2000年因發放真相資料被非法拘禁3個月,強迫其寫保證,家人連交罰款帶送禮又花去5000元。
6.荊志剛:1999年7月22日以來曾多次被邪惡之徒無故毒打。1999年被無故非法刑拘3個月,並被勒索4000元。2000年因發放真相材料被非法拘禁3個月,忍飢挨餓100天,被迫交所謂「罰金」3000元,送禮2000元,欠「白條」2000元。
7.馬雲梅:曾幾次被非法關押至村政府,強迫寫保證。2000年因救助一大法弟子被先於鎮政府非法拘禁3個月,挨餓受凍100天,被逼交罰金3000元,家人送禮2000元,欠「白條」2000元。
8.耿金柱:2000年依法進京上訪,被鎮政府的不法之徒押回,殘暴毒打,扒光衣服,用柳條沾水抽打五天,遍體鱗傷,非法拘禁4個月,吃不飽,還幹重活,暴徒還強迫其打其他大法弟子,後被非法罰款4000元。
9.盧玉會、盧桂英、楊金霞、郭鳳霞:2000年10月8日依法進京上訪,被押回殘暴毒打,用「劈柴燉肉」(一種酷刑)、「二鍋頭」(用酒瓶子打腳外踝子骨的酷刑)、用針扎、揪頭髮打嘴巴、用8號鋼筋條抽、逼脫掉衣服只穿內褲用竹掃帚條抽,四個人的屁股被打成黑紫色,臉上青一塊紫一塊。其中盧桂英的屁股血肉模糊和內褲粘在一起,三個人被非法拘禁15天,每人被非法罰款1萬元。後每逢敏感日期都被非法拘禁在村裏。
10.郭鳳霞:當場被打昏死過去,被非法拘禁半年,現流離失所,下落不明。1999年7月底,因堅持修煉,王凡、李金福、王素英、於秀芹等人誘騙恐嚇家人將其送入精神病院進行藥物摧殘,精神折磨4天。9月份因堅決拒絕所謂的「轉化」,遭到李金福、劉華、耿英傑等人毒打,罰跪橫立起的磚,又被無故非法拘留13天,轉至小韓莊洗腦8天,後又被轉至拘留所,集體絕食抗議4天,轉鎮政府非法關押6天半,鎮政府又鼓動家人將其送入精神病院,進行藥物摧殘40多天,最後被折磨得不像人樣,才被接回。
先於鎮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犯罪惡人名單:
1.鎮黨委書記潘江:先於鎮迫害法輪功的總決策者、組織者、指揮者。
2.鎮長杜金星:執行者及打人兇手。
3.原政法書記王凡:邪惡的暴徒,殘暴的打人兇手。
4.先於鎮派出所所長李金福、李愛敏:打人兇手。
5.打人兇手田小南及其妻:為邪惡打人兇手出流氓下流的主意,甚麼把女學員脫光衣服、撕襠、扯跨、用針扎之類。
6.其他打人兇手:劉培清、馬士友、劉華、耿英傑、李寶生、張玉清、張文勇、郭術合、王俊得、黃河、李會芳、梁虎坡等。
7.邪惡迫害者:王素英、牛術華、王中生、李術生、耿志秋、於秀芹、張福雲、王二保。
河北省保定地區定興縣先於鎮政府電話:0312─6964606先於鎮派出所電話:0312─6964372
(大陸大法弟子供稿)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7/24/1249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