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後,這位大法弟子的女兒帶著母親的布鞋趕到了幸福派出所,打聽人關在哪裏。派出所的所長王圓超對該弟子的女兒說:你跟我上來一趟。在二樓的一間會議室裏,張圓超第一句話就是:你是不是煉法輪功的?該弟子的女兒回答;不是。張圓超拿出了一份勞教通知書叫家屬簽字。本來被帶來派出所的理由是協助調查,可是調查現在突然變勞教了。家屬回答:在沒有搞清楚事情之前我不能簽字。
張圓超身為一個派出所所長,竟然在光天化日下大耍流氓,揪住該弟子女兒的頭髮狠狠地打了她耳光,把她的眼鏡打落在地上,並邊揪邊強迫家屬簽字。緊接著又進來四五個民警,其中有兩個擰著該家屬的胳膊,張圓超又衝上來用腳踹該家屬的肚子,並說:就打你怎麼了?!你簽不簽?該家屬始終沒有簽字,他們只好放她走了。
這件事使該弟子的女兒好像做了一個噩夢。她拿起了法律為武器,找到了律師 ,並得知可以要求覆議申請。下午該家屬到派出所遞交了覆議書。張圓超出來對家屬說:「你願意上哪告就去哪裏告,沒有人替法輪功家屬說話。回來我砸死你!滾!」
作為一名人民幹警,一個派出所的所長,目無國法、黨紀,氣燄囂張、喪心病狂在光天化日、眾目睽睽下對一個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合法公民大打出手,國法何在?天理何在?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7/6/119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