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方清亮(化名),女,35歲,山東省沂南大王莊鄉農民。因「法輪功」之事進京上訪,剛到沂水車站被我愛人阻截勸回在家沒有再動。於古曆11月22日晚被大王莊鄉黨委抓到鄉關押。到2000年1月4日晚(下雨),在鄉綜治辦公室,王X一個人先去的,說和我談談,當時就把俺本村看我的人攆走了,接著就來了八、九個二 三十歲的男鄉黨辦公室幹事,李X也在其中。王X說:你脫下襖來翻經文。我不脫,王X說: 你脫了衣服就不打你了。我說:你叫我脫衣服, 國家法律沒有這樣這一條吧?王X說:上邊叫我這樣幹的。說著就將我一隻手銬放開, 讓我站著。 打倒後再站起來, 再打倒,再叫站起來。連續這樣打,打一陣後, 將我的手和腳銬在一起,銬不上,又將兩手在背後交叉還是銬不上, 就將兩隻手銬在背後,讓我坐在地上, 把腿伸直,八九個人輪流用大皮鞋踢我兩臀部、大腿,辦公室李X站在我的大腿上,雙腳向下踹,我斜躺在地上(因背後帶著手銬),踢得我直打滾。王X邊打邊說:今晚上就抽你的筋,扒你的皮!直打得我不能動。這時它們把手銬摘了,把我架起來站著,又將我上身強行扒光,一人一邊架著胳膊,王X用煙頭燒我的乳頭。緊接著王X將我的褲子褲頭一塊扒光,全身扒光後,兩個人拽兩胳膊,兩人搬著兩條大腿向外劈,王X的手拿電棍……
鄉黨委強迫我交上2000元錢才放我出來。
因我上訪被公安局拘留,交上四千元錢,元月17日釋放。20號鄉里張元金領著十多個鄉幹部上我家要「不再進京的保證金2000元」,沒錢就把家抄了。同時又把我到鄉關押至元月27日放人。
臘月28日下午,鄉黨委書記又將我和另兩名弟子無任何理由用警車拉走,一直關押到正月初六放人。
(大陸學員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