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0月我被送至馬三家勞動教養院,在遵守勞教所一切管理規定前提下,僅僅是由於保留自己的思想認識問題,便多次被大隊長當眾辱罵。從到所的第一天起,就被惡人減少睡眠時間,被他們強制「洗腦」,從晚上11點、12點延長到後半夜2點、3點,並伴之以體罰,如:蹲著,時間由晚上加長到白天;蹶著,當我累倒時,暴徒就將我抬起來往地上摔;到隊長辦公室雙臂舉平、馬步站樁,站不住時暴徒就用指甲掐我神經敏感的部位,這樣過了40天。
當這一切都沒起到洗腦作用後,隊長在11月30日,將我送入四防的屋子裏,拳打腳踢之後離開了,於是暴徒開始了對我持續一個多星期的集中折磨。在這一個多星期裏,暴徒不分晝夜地對我進行各種姿勢的體罰,如果姿勢不合乎標準,就用針扎我,用柳條棍抽打雙手,使我的一雙纖手變成了「熊掌」。當我體力實在支撐不住時,暴徒把我手綁到背後,頭、腳按在一起,身體壓平,為防止我喊出聲,將我嘴堵上,用軍大衣將我頭蒙上。暴徒還將我的頭狠命地往牆上撞,使我頭上鼓起了一個個包和粗稜子,牆上濺落粉紅色的糊狀物。我感到我的顱骨出現了裂縫,天旋地轉倒在地上,全身抖動。他們還多次用棍子劈頭蓋臉地打我,最嚴重的一次,我感覺右眼睛都被打瞎了,後腦勺有一釐米大小被棍子隆節的地方砸碎,後半身都變成青紫色,腫得邦邦硬,左側胳膊和腿不能用力觸碰。這時已全身傷痛的我仍不被允許睡覺,被繼續體罰。在一天半夜我虛脫後,暴徒將我扔入廁所裝髒手紙的塑料筐內,後用冷水澆醒,全身濕透的衣服是在12月份的走廊裏靠體溫熱乾的。
一天夜裏我在別人看管下去廁所,撞見了同室的一大法學員,她看到我半邊青黑色腫得與鼻子相平且扭歪了的臉,和同樣青黑色腫得被封了的眼睛,精神受到了很大的刺激。我常被斥責,暴徒警告不許將自己的臉被別人看見。最後,隊長在我的手、腳、脖子和嘴施展了一通電棍後,說放棄對我的工作,命令我每天面向牆壁坐著,並允許半夜之後可以在走廊裏坐著睡覺了。
當我的面目恢復得不那麼可怕時,我帶著一隻熊貓眼般的眼睛和滿身的傷痕被送回室內,這時我已識別不出自己毛巾與牙具的圖案!回屋後繼續面壁坐著,不許回頭。從早上5點半至晚上10點,除上三次廁所外不准動一動,晚上也不准許我洗漱。每天陪伴我的只有尖刻的譏笑、嘲諷和責罵。直到春節前,令人窒息的高壓氛圍有了鬆動。雖然還面壁坐著,不允許我說話,但上廁所可按正常規定的時間去了,晚上也允許洗漱了,只是睡眠時間比別人少2個小時。我終於有了喘息的機會!只是傷情還在恢復之中,麻木的腳趾是在回屋一個月後逐漸有了屬於自己的真實的感覺;右側頭部的兩處傷是在2月中旬之後(這時已長達2個半月)才敢接觸枕頭,至今還常常作痛。
與先於我到馬三家的眾姐妹相比,那些姐妹遭受了更多的嚴酷的非人摧殘。我想問一聲:「我們究竟犯了甚麼錯?」在工作單位,我們忠於職守;在家庭,我們盡職盡責;在社會,我們奉公守法。唯一不同的是,我們修煉了法輪功,而法輪功拯救了多少病殘的身軀,喚醒了多少淪喪的良知,彌合了多少離析的家庭。我們並不貪人世間的權力,政府中的幾個人為甚麼如此懼怕我們呢?當我們遭受誹謗、誣陷的時候,我們想到的不是個人的得失,我們捨棄了工作、犧牲了親情、斷送了前程去規勸政府,希望政府能糾正錯誤。可我們得到的是甚麼呢?是不斷加深的迫害。當權者沒有法律可依,就現制定一個法律,哪怕與憲法相違背也視若無睹。對大法弟子的拘押、審理都可不遵守司法規則行事,公然踐踏法律的行為得到縱容,變得理所當然。可嘆,在高喊依法治國的今天,卻上演如此罪惡的一幕!
法輪功修煉者不僅在中國大陸有1億人,現已遍及世界五大洲,且蓬勃發展。而被獨裁者控制的輿論宣傳卻不加掩飾的顛倒黑白,會令世人做何感想?!自古民心不可違!
我們因為向政府表達真誠的心聲而被判了勞教,還有眾多的姐妹因不接受洗腦,勞教期限已滿卻不被釋放。我們燦然的青春被深鎖在鐵窗高牆內;藍天下的自由已成為一種奢求;家中的親人在盼望我們回去;生活不能自理的母親需要我的陪伴。但是為了我們的信仰,無論遭受多大的痛苦,付出多大的代價,我們都無怨無悔。我們堅信:法正乾坤的一天就要到來!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7/9/1200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