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安所為:沒有絕食也被灌食──意在折磨
2000年5月13日,我被天安門派出所警察暴打,七、八個人圍著我拳打腳踢,被罰12小時不許上廁所。晚上被押往北京。昌平縣公安局第十三處,四個女警將我脫光衣服毆打,撕著頭髮往地上撞、用皮鞋等物品猛擊我的臉、前胸打得我失去知覺。她們一般都是選在晚上十點以後,將上訪的法輪功學員單獨關在密不透風的房間裏折磨的,我甚至多次聽到隔壁功友的尖叫聲。在北京公安十三處被關押的十多天裏,他們不發給我任何生活用品(我自己包裏有):牙具、衛生紙、內衣等,也不給我被子。每隔兩三天他們就折磨我們一次。有一次,將我帶去五花大綁在床上,從鼻孔裏將塑料管插到胃裏,不停地攪動;還有一次將我押往精神病院進行插管,可當時我並沒有絕食,他們也同樣插管折磨我。
南方拘留所:警察迫犯人以暴力換減刑,學員受苦役造麥當勞玩具
2000年6月份我被轉移到南方一家拘留所,在拘留所裏警察指使一個有可能判死刑的販毒犯打我,犯人為了減刑,不得不聽從警察的指示,暴打我。我敲鐵門大喊,向管教投訴,管教看了我臉上、身上被打傷處後說,是我想自殺、自殘所致。在這所拘留所的監倉裏,我被逼每天幹十幾個小時的手工活。如做出口手工麥當勞MCDONALD玩具、組合節日燈泡等(包裝上有韓國字樣)。
上級視察時事先布置現場,製造假象
在那間南方拘留所,我們平時吃的飯菜裏有許多老鼠糞便、蠅蟲等,並且飯菜發霉。每當有參觀來訪者時,就會將我們調離此地,每當有上級來視察時,會被事先通知清潔衛生,轉移手工活,撤離苦工現場,製造假象,迎合政府宣傳的需要。
洗腦和精神迫害
7月份我被綁架去"轉化學習班",每天有幾組工作人員給我"洗腦"。每組五、六個人,有司法、公安、政法委、黨校等機關組合的轉化團24小時對我進行恐嚇、辱罵,逼我連續看誹謗大法的電視錄像等。每天只給5分鐘時間有看管人員看守陪同在走廊上走一圈。這樣連續"洗腦"全封閉式的轉化15天,連續幾天日夜開著電視,不許睡覺,完全是精神迫害。
馬三家不會是例外
今天看到媒體報導,記者被允許參觀"馬三家"勞教營之事,我認為它們再次撒謊。媒體所看到的是江澤民政府安排的虛假的勞教營生活,與我們被關押的法輪功弟子的真實經歷完全相反,它們是在調包,完全沒有真實性。
新聞採訪應該是自由的、隨機的,可以專人專事去要求採訪的,比如說,記者要求採訪滕春燕、陳子秀的女兒張學玲,江澤民會允許嗎?為甚麼在天安門外國記者所拍的自焚的錄像被沒收?為甚麼我在被綁架被毆打時不允許找律師見記者?江澤民政府一貫撒謊是世人皆知的,這樣事先安排好的外國記者採訪"馬三家",是利用外國媒體幫它們掩蓋公安暴行,減輕國際上對中國惡劣人權記錄的譴責。紙是包不住火的,我相信任何正義的,有獨立思維的記者都會尊重新聞的真實性這一公正原則,而不會被利用來為中共做宣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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