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遼寧省鞍山市侵犯「法輪大法」修煉者人權實例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1年3月26日】 我叫陳桂鳳,家住遼寧省鞍山市千山區舊卜街,今年46歲。我是九六年有緣得法,每天與其他同修一起堅持學法煉功。通過修煉實踐,我多年的老病消失了。我從小就有頭疼病,疼起來真要命,疼得厲害時直撞牆,滿炕打滾,疼得雙手抱頭,大哭小叫的,有時都疼休克了。為治這個病,不知找了多少大夫,吃了不少民間藥方,各種湯藥不知吃了多少付,針灸也紮過多次都不見效果。大醫院也去過多次,均不見療效。最後醫院診斷為神經性頭痛。醫生說:現在神經性頭痛症是在當今世界上都過不了關的,是治不了的。另外,我在婚後生孩子時得了個風濕病,全身骨節都疼,雙手不敢沾涼水,雙腿從膝蓋以下都是涼冰冰的。每年開春和立秋時節骨節疼痛難忍,再加上頭疼的厲害時,都有輕生的念頭。就在我生不如死的時候,我開始修煉「法輪大法」,通過修煉後,我的這些難治之症都神奇般地消失了。在我身上出現的這種超常現象現在在醫學科學研究中,都是解釋不了的,也給我堅修大法打下了一個堅實的基礎。是因為我修煉了「法輪大法」,才使我身體得到了淨化和康復,使我的思想得到了昇華和提高。這樣使我堅定了修煉大法的決心。

然而,意想不到的事情發生了,在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江澤民等當權者對能使人類道德回升、返本歸真的「法輪功」開始了鋪天蓋地的誹謗和慘無人道的迫害。幾年來,越來越多的人走上了修煉「法輪大法」這條路,事實證明修煉「法輪大法」對國家、對社會是百利而無一害的,給無數的修煉者解除了病魔纏身的痛苦,這是有目共睹的事實,是誰也抹殺不了的。

但是我確實不明白,能使人心向善、修心性做好人、祛病健身、利國利民的「法輪大法」為甚麼受到如此的誹謗與迫害?國家的憲法不是允許公民有自己的信仰自由嗎?我在百思不解的情況下,我和愛人於一九九九年十月二十二日踏上進京之路,向政府反映一下我們煉功受益的真實情況。當我們來到中南海西華門前時,裏面出來一個三十多歲的年輕軍官,問我們有甚麼事,我們就跟他講迫害「法輪功」是違背民意的,媒體報導的內容是不真實的,是缺乏調查的,是不切合實際的。又把我們煉功受益、心性提高的具體情況和他講了。我們倆現在都下崗了都沒有找政府,但是「法輪功」被政府迫害,我們才來找政府講明真相的。他聽完後,看出我們夫妻倆所講的話是真實可信的就對我們產生了同情心,並說:我看出你們倆年歲也不小了,你們說的這些事是真實的,可是我們也解決不了,這事是上面決定的,我們也沒有辦法,你們趕快走吧,不然就要抓你們了,你們被抓孩子怎麼辦?我們說:「謝謝你的好意,我們是來反映實際情況的。」

不一會兒,警車來了,把我們帶到天安門府右街派出所,這裏已經抓了二十多名來自各地的大法弟子。晚上又把我們送到北京西城區看守所。我走進這裏就像進了人間地獄,首先對大法弟子的人格進行污辱,讓我們這些女大法弟子全部脫光衣服,接受他們的全面細緻地搜身檢查。還滿嘴髒話地辱罵我們。這是完全侵犯人權的行為。在照像時一名惡警滿嘴髒話地罵我們大法弟子,還罰我們蹲著,一蹲就是半小時。有一名大法弟子腿蹲麻了,跌坐在地上時遭到一名惡警的破口大罵。照完像後,不讓我們穿鞋,讓我們光著腳走回號室,根本不把我們當人待。在這樣的環境下呆了六天。六天後遼寧省鞍山市公安局幹警把我們七人帶到北京建信賓館(建信賓館是鞍山公安局抓捕「法輪大法」弟子的臨時辦事處)。

到達後,首先是搜身,把我們身上的錢財都全部沒收,從我們夫妻倆身上收去的錢就有一千五百元。兩天後把我們舊卜街道的七人押送到舊卜街派出所,然後提審我們,由於我們都堅定修煉「法輪大法」,因此把我們七人一起處以治安拘留十五天的處罰,被關進鞍山市第三拘留所(戒毒所)。在那裏,每天吃清水菜湯和玉米麵發糕,白天坐炕板,不准走動,大小便都在屋內。在三所解除處罰後,11月14日出來後不讓回家,又給我和其他三人辦了五天班,共花了三百元錢。後來在別人給寫的保證書上簽了字才被放回家去。

在2000年6月30日,由於在家傳看大法資料,被政府知道後,又一次被送進鞍山市第三拘留所,本來關進三所的拘留天數是15天,但對修煉大法的弟子來說,政府就可以隨便找個理由增加關押天數,甚至可以成倍的增加期限。我不知道是何道理就把我又拘留了15天,也不作任何司法解釋,也不按司法程序辦案,說啥是啥。政府對大法弟子不僅從精神到肉體打壓摧殘,而且從經濟上也加大處罰。我的拘留款都是交雙份的。政府的所做所為都是完全違反憲法的,是完全侵犯人權的。

這次被送進三所後,每天坐炕板,不准走動,在這三十天裏一直呆在監室裏,不准到外面放風活動。完全失去了人身自由。每天給的號飯菜量原本就不多,但給我們大法弟子的菜份就更少得可憐。原來那些刑事犯在拘留所裏都買所裏做的加量飯菜(所裏的飯菜價格是外面的幾倍,如一盤炒菜外面才三、四元錢,在這裏就是十多元錢;一個煮熟的雞蛋賣一元錢,而外面一斤雞蛋才二元錢等等)。你多買他的東西,所裏就多獲暴利,你不買他的飯菜,他就掙不到你的錢,就恨你。由於大法弟子們在生活要求上都很儉樸,誰也沒有買他的加量飯菜,他們就對大法弟子產生氣恨。本來應該分到一小盆菜湯,這回就只剩下沒有菜時的半小盆空湯了。從中可以看到中國政府對大法弟子的盤剝打壓到了何等程度。我就是在這種環境下呆了三十天。

這次被放回家也是又寫了保證書後才放的。但是我心中對大法的堅定的信念沒有改變。後通過學法知道自己這樣做是錯誤的,是不能被師父認可的。做為一名真修的大法弟子必須參與正法修煉,揭露邪惡,把給法造成的損失挽回來。

現在政府對「法輪大法」的打壓逐漸升級,在家煉功、看大法的書籍有隨時被抓的可能。我就是在這種萬般無奈的情況下,只好拋家捨業,流落街頭。藉此我向聯合國人權組織講明我的實際遭遇,請求聯合國人權組織及維護人權的國家、團體和個人來華調查此事,我願當面做證,希望通過你們公正的努力,敦促中國政府停止對李老師及大法弟子的非法攻擊和殘酷鎮壓,使「法輪大法」與中國政府的和平對話使問題得到圓滿解決。

中國鞍山市公民 陳桂鳳
2001年元月20日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