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9月的一天,我駕車匆匆去見一個人。當我下車抬頭站起來時,我看到在我前方10英尺的一個小磚牆上坐著一個人。我立刻知道他是一位極高層次的天神。我驚訝得目瞪口呆。我以前從未見過這樣的人。我們彼此目光相遇,我呆呆地看著他。他並沒有這樣看我,雖然我回到車裏取了東西,坐立不安,心神不寧。最後,他的眼裏閃爍了一下,好像對我說了些甚麼。我非常吃驚,向後退了幾步。我不知所措,趕緊離開去見我要會面的人。
當時我已經從報紙上聽說法輪功。後來我又讀到一篇關於九天弘法班的消息。不知怎麼,我知道我碰到的這個人在我的頭腦中與我說話,告訴我必須去參加弘法班。儘管當時我的一位朋友請我去劇院看一場演出,我告訴他我不能去,我必須去法輪功弘法班。
九天的班我只要有空就儘量參加,99年11月我第一次參加了煉功。開始我並不太懂,但是我堅持讀書和修煉,接著在我身上發生了一些不同尋常的事情。
我改變了許多。在修煉以前,我因為曾經是一次非常暴力的犯罪行為的受害者而患有「創傷後精神緊張症」(Post Traumatic Stress Disorder)。我很難入睡,我自以為晚上必須依靠酒精飲料才能入睡。雖然罪犯已受審並被終生監禁,我總是在害怕被襲擊的驚恐中生活。我害怕回家,一到家後我就把自己鎖在臥室裏。加州政府為我提供治療的開銷。
修煉兩個月後我停止治療。所有的症狀最終都消失了。現在,甚至想到喝酒的念頭都會讓我嘔吐。我的內心非常平靜;我知道我被看護著,沒有人可以傷害我。我的功力長得飛快。我工作時高度專心,在事業上非常成功。
但最大的改變是我去掉了一些執著心。在我身上不斷發生了很多事情,下面我只介紹其中的兩件事。
我是一個房地產商和經紀人。我僱用了朋友推薦的一個屋頂工人給車庫換一個新的屋頂。我預先付給他一半的工錢作為定金,第二天他就開始拆舊屋頂。可是他拆下的屋頂是鄰居的車庫屋頂而不是我讓他修的屋頂。不用說,在隔壁車庫儲存東西的人們非常惱火。他們向這個工人大喊大叫,讓他停止。他則不斷對他們說他們不是房子的主人,他不是被請來為他們工作的。鄰居的很多物品因為舊屋頂被拆下時屋頂材料下落而被損壞。最後有人給我打電話,我告訴這個工人他拆錯了屋頂。他沒有在車庫上裝任何遮蓋就走了。那家鄰居對我很生氣,堅持要讓我重修屋頂。因為那個工人沒有合同工執照,他完全可以不理我,他知道即使這樣我也無計可施。幸虧那幾天沒下雨。這樣過了一個星期。
儘管我是一名新學員,我最終還是知道我應對此負責。這一次我決定僱用另一個有合同工執照的屋頂工,並自己支付所有費用。除此之外,我知道沒有別的辦法。就在我僱用了一個新的屋頂工人的那一天,以前的工人把他該作的活做完了。除了預先付給他的定金外未再加錢。我向那家鄰居反覆聲明我要對他們的物品損失負責,但直到今天他們也沒有來找我要求賠償。
我認為這是教育我放下省錢的執著心,對人對事盡職盡責的最生動的事例了,這件事發生在我開始修煉的短短幾個月後,而最近發生的另一件事讓我有更深的感觸。
我有一位朋友,也是我的同修。我和他討論很多的事情。我們評論其他的人,並經常在一起批評他們。這一切都很有趣而且啟發人,直到有一天,我的朋友當面批評了我。最初,我認為他的批評非常不公正。我知道在矛盾中我們必須各自向內找。我開始意識到我對別人的批評實際上是在指責他們,在找他們的錯。不論我有沒有當面對他們說,我都在對他們評頭論足。而當我自己被這樣評論時,我立刻就能覺得不快。
於是我明白了。我必須為自己以前對別人評頭論足、傷害別人而承受痛苦,因為我評論人的動機是不純的。我理解到我必須承受痛苦來償還我給予別人的痛苦。我不再對人指指點點,這時我開始感到我的左臂發疼。這種疼痛似乎來得非常、非常適當。疼痛越來越劇烈,以至我都不能作抱輪的動作了。
我知道這都是因為我做過很多不好的事。後來我讀到李老師在新加坡法會上談到關於指出別人缺點的一段話:「……我經常講一句話,如果一個人沒有自己的任何觀念,不站在個人的利益角度上作為出發點,真心為別人好,給別人講出他的不足,或者是告訴他甚麼樣是對的,他會被感動得流淚。這個善的力量是相當的大,只是常人社會的人往往告訴別人好事的時候也帶著自己的觀念,甚至於有怕自己受損失,維護自己的那個心理。有許許多多方面的東西摻在裏面,所以講出的話,聽起來就不是味了,就不純了,往往還帶有情緒。如果你真的發自善心,沒有任何個人的觀念摻在裏面,你講出的話真的會感動人。 」(見:法輪佛法「在新加坡法會上講法」第十二、十三段)
在我接受我因過去做過的不好的事而承受的痛苦後,週末我參加煉功時,我可以舉起我的胳膊,疼痛幾乎消失。我知道我的朋友對我不公正的批評根本不是來自他自己,而是李老師用來淨化我,使我蛻去糟粕,找到純淨的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