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玉峰,男,28歲。1999年10月進京正法。10月20日被非法拘留,在哈市動力分局看守所非法關押長達8個月之多,期間遭刑事犯及警察的打罵,於2000年6月放出。2000年6月14日哈市動力分局政保科張XX、楊守義在楊科長的指使下,以「保釋金」為名勒索5000元,至今未返還。2000年10月28日再次被哈市道外區分局非法拘留,被政保科孫科長非法沒收1700元、手機、傳呼等,至今未還。在哈市道外分局被非法關押8個多月,期間刑事犯的毒打與侮辱、惡警的刑訊逼供、暴打、頭部套上塑料袋打等一系列殘酷方式折磨大法弟子,造成頭部重傷,縫過多針。後被非法教養2年,於2001年8月投教。現還非法關押在哈爾濱長林子勞教所,在邪惡的迫害當中。希望各國政府,各界人士,善良的人們緊急救援!制止對善良的法輪功群眾的迫害!
哈爾濱動力分局政保科張XX、楊守義 電話0451-2108845
哈爾濱動力區進鄉派出所電話 0451-5674517,0451-2681690
哈爾濱道外區分局政保科:孫科長 電話:0451-8387435
哈爾濱司法局:郭部長 張部長 電話0451-4610014
孫淑霞,女,52歲。2000年2月1日進京上訪被天安門警察非法抓捕,在哈爾濱駐京辦非法扣押3天,2月7日押送回哈七處非法拘留18天。拘留期間被關押在嚴打班,每天從早上7點坐到晚上10點不準動,屁股、腳脖子都硌黑了,如同上刑一樣疼痛難忍。晚上睡覺只給20公分的地方,如躺不下就被往裏砸,砸不進被就用腳踹,這叫「碼雞翅」,幾乎是上刑一樣,喘不上氣無法入睡。2000年2月25日被哈爾濱香坊公安分局王勝利勒索3000元。2000年4月進京上訪,哈爾濱汽輪機責任股份有限公司人事主管曲愛民將她從退休辦(已退休)無理轉到再就業中心(所有下崗人員集中的地方)停發工資至今。現要求她必須寫保證,否則不與啟薪。2000年7月22日因複印大法資料被哈爾濱香坊區菜藝街新一元網吧舉報跟蹤,被哈爾濱香坊巡警隊非法抓捕、抄家、氣急敗壞的逼迫她和她愛人罵我們最至尊至敬的師父,她們堅決不從就將她押送到哈香坊分局後送往七處被非法拘留56天。拘留期間強迫看邪悟錄像強化洗腦,超期非法關押。她絕食抗議要求無罪釋放,絕食期間惡警們用2公分粗的管子插入食道強行灌食。2000年9月17日被哈爾濱香坊公安分局案件科預審員徐濱章勒索900元。
邸麗華,女,52歲。2000年進京上訪被非法抓捕扣留在在北京燕山分局迎風派出所,一名惡警用報紙捲成棍往臉上打,光腳背手銬蹲在地上,臉被打得眼睛腫成一條縫、嘴閉不上、耳朵陣陣聾、眼睛充血(打我的是兩個警察,其中一個姓劉)。被哈市香坊分局勒索3000元。
馬俊勇,女,51歲。2000年12月2日在北京正法被抓,先是送至佳木斯市駐京辦非法關押2天,佳市駐京辦的大法弟子每人是20公分的睡覺地方,每天都要交納60元的住宿費,用車在北京市內接人索要70元,在那2天就向她敲詐210元。12月7日哈市香坊分局、中山路派出所向家裏勒索4000元車費後,由北京將她押回哈爾濱七處,非法關押36天。在看守所大法弟子提出強烈抗議並絕食要求無罪釋放,在此期間被強行灌食1次。2001年1月4日被哈爾濱香坊分局、香坊辦事處勒索3000元。
李秀華,女,45歲。1999年9月4日進京上訪被前門派出所非法拘留22天後押送回哈爾濱七處,又被非法拘留15天。2000年7月22日到省博物館因留言證實法輪大法是正法,再次被非法拘留48天。2000年8月被香坊紅旗辦事處一女書記勒索500元。2000年11月20日因住處存有法輪功真相資料被強行非法拘捕,從晚5時半至次日7時施以酷刑:兩胳膊分別上下背於腰後用手銬銬上迫使90度大彎腰;馬步下蹲,兩臂平舉並放煙灰缸不讓掉下。被道外分局石樹彬、高瑞祥共勒索6400元,電腦、打印機約6000餘元也被他們強行掠走。21日晚被送到航運看守所非法拘留長達330天(近11個月)。2001年2月13日被哈爾濱軋鋼廠龔汗龍勒索2200元。2001年10月8日提出強烈抗議長期關押,要求無罪釋放,絕食8天後釋放。
朱千功,男,50歲。2000年2月24日,由於江澤民邪惡集團迫害法輪功,他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抓,後由榆樹鄉派出所王文清給他帶上手銬,押回哈爾濱市道裏分局管教所非法關押36天,敲詐飯費300多元,期間受到非人的待遇,被榆樹鄉政府勒索2000元,並強行寫保證書「不進京上訪」。家裏孩子為了讓他能早點出來,托人找到提審員孔祥斌,被其勒索了800元,放回後村政府派人監控,不時進家中騷擾,限制人權。
王平貴,男。2000年4月25日進京上訪,在北京被綏化駐京辦610辦公室人員勒索500元,被望奎公安局政保科負責人索要3000元。被非法拘留18天,勒索360元。
金盛華,男,26歲(1975年10月28日生)。迫害他的兇手:哈爾濱市松花江派出所的一個40多歲胖胖的具體辦案人。此人和松花江袁某認識,因他倆一同進京接人。哈爾濱市南崗分局政保科預審員姓韓。哈市南崗區610辦公室工作人員。
為了護法和證實法輪大法進京上訪,在永定門外甲一號中辦、國辦、信訪辦送上訪信時被非法抓捕,押到哈駐京辦兩天後被押回哈爾濱市南崗區分局非法拘留15天。拘留期間限制一切人身自由,共被勒索760元。他們的一切花銷由受害人出。
申訴:受害人父親曾向南崗分局要人,但不提前釋放。
時間和地點:1999年12月28日在北京永定門外甲一號中辦、國辦、信訪辦門口被非法抓捕。
畢利民,女,51歲(1950年5月26日出生)。迫害她的兇手:黑龍江省中醫藥大學中藥廠副廠長焦左一。松花江街道辦事處、居委會人員。松花江派出所管片負責人袁某。南崗分局政保科預審員姓韓。哈市南崗區610辦公室、市610辦公室工作人員。
為了護法和證實法輪大法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問是否煉法輪功的,只因是煉功的就被非法抓捕,關在哈駐京辦事處2天,後由松花江派出所袁某帶回哈爾濱,非法關押在第二看守所15天。在看守所期間被強迫勞動-纏牙籤,側身睡覺一個一個擠得上不來氣兒,一宿不能翻身,不能上廁所。吃、睡、幹活都在鋪上,很不衛生。15天被勒索食宿費110元,車費600元,在哈駐京辦敲詐兩天飯錢50元。
申訴:其愛人金瑞濱曾向公安要人,但不提前釋放。時間和地點」:1999年12月28日在天安門被抓捕。
金盛榮,女,22歲(1979年4月7日出生),黑龍江省哈爾濱師範大學中文系98及4班學生。迫害她的兇手:哈爾濱師範大學中文系黨支部書記:閆春娟,副書記:祝小平,保衛處工作人員,校領導。哈爾濱市南崗分局政保科具體辦案人:楊仁義,男,預審員。南崗分局政保科的領導,南崗區610辦公室工作人員。
為證實大法上天安門打橫幅,被一個20多歲高個男警察(穿軍大衣)非法抓捕、關押。在關押期間由於不寫「三書」(保證書、悔過書、決裂書)被超期非法關押長達7個半月(222天)。這期間曾遭到一個20多歲的女管教打嘴巴。所在學校馬上寫了開除學籍的上報材料,直到現在快一年了,一直不讓上學。在非法關押期間被勒索1326元食宿費。
申訴:在關押期間父母曾十幾次去學校找校領導、中文系書記,要求協助釋放該學生,但都遭到拒絕。副書記祝小平還口出狂言,說了許多誣蔑大法及師尊的話,並說自己是魔,願遭惡報。該學生母親曾在自己孩子被非法關押期間向副書記祝小平洪法,並兩次送材料給她,想挽救她,她不但不思悔改,還在中文系三樓掛上誣蔑大法的條幅,毒害更多的無辜學生。
時間和地點:2000年12月20日,因在天安門打橫幅被非法抓捕。
English Version: http://www.clearwisdom.net/emh/articles/2001/12/10/1667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