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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應城城北派出所前副所長饒旭明因堅修大法遭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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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1年12月28日】饒旭明,男,湖北應城人,1969年9月17日出生,單位:湖北應城市公安局。

1999年7月22日,饒旭明被免去城北派出所副所長職務,同時家被抄,當時抄家的由吳曉當(公安局政治處主任)等人執行。

1999年10月下旬,因上北京被應城市公安局關禁閉7天。從99年11月起至2000年3月,被扣去工資2772元,沒有正式單據(僅一張上交財政罰款單據的複印件。)

2000年3月,因堅定修煉法輪功被市公安局作為「末位民警」,強迫送到市武警中隊封閉訓練一個月。

2000年12月,因8月份給朱鎔基總理寫了一封關於法輪功真實情況的信,被送到應城黨校封閉學習一個半月,於2001年元月20日結束。結束後由「110」調到天鵝派出所。當時這封信返回應城後,只讓饒旭明看了一眼,並沒轉交本人手中,上面有國務院總理辦公室印章,並附從上到下的簽字。(原件在市公安局政保科。)

2001年9月6日,因被懷疑散發法輪大法真相資料,被應城市公安局用「110」專用警車從天鵝派出所騙到市交警五中隊,饒旭明從晚上6時開始絕食到9月11日晚6時(在這期間一直沒有通知其家屬),後被帶到法醫門診強行灌食。在法醫門診呆了一天,即9月12日被強行送到雲夢顯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至今。12日當天上午10點,由吳曉當帶四個民警抄家,沒有搜到與大法有關的任何書籍、傳單、真相資料,只將他的警察制服、一切證件都沒收了。從9月6日起,饒旭明被市公安局予以辭退。

迫害饒旭明的惡警有應城市公安局局長周尚志,副局長程俊傑(082688),政保科科長聶麼山(082657),詹華學,督察隊 蘭建華、丁先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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