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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位美國聯邦參議員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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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0年8月29日】
美國參議院
華盛頓特區,郵編20510
1999年8月6日

致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中國,北京。

主席閣下:

作為美國聯邦參議員,我們非常關注中國官方禁止法輪功以及任意拘留其負責人和學員的做法。雖然我們不一定認可這一團體和信仰,但我們堅決支持中國憲法和國際準則所規定的關於信仰自由,言論自由以及集會自由的基本人權。我們因此強烈要求立即釋放所有被拘押的人,並期待他們中的任何人都不會因和平表達他們的信仰而被控告和審判。

一直以來都有令人憂慮的報導,說在整個中國的城市裏都出現了毆打及虐待被拘留的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在這些事件曝光後,許多人得到釋放。我們強烈要求中國政府對報導的這些事件進行徹底調查。

我們也很關注中國公安部1999年7月22日頒布的安全管理條例。這一條例將一系列活動宣布為非法,並要受到制裁。這些活動包括:傳播法輪功材料,集會和靜坐,遊行和示威,以及其它弘法活動。這個條例與中國政府於1998年10月在<國際民事與政治權利公約>上簽字時所承諾的保護基本人權相矛盾。

1994年,中國政府在宗教問題上曾採取了積極的步驟,邀請聯合國特別調查報告員訪華,調查不能容忍宗教的問題,今年3月邀請美國高級宗教事務代表團訪問中國和西藏。但是,最近發生的有關打壓法輪功的一系列事件令人懷疑中國政府對遵循基本國際準則,保護自由、和平表達宗教信仰的權利的誠意。

如果中國政府取消對法輪功的禁令以及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就會改善美國公眾對中國政府的看法,美中關係也會得到發展,並且,這將肯定會對加強中國政府在國際社會的聲譽有幫助。因此,我們希望中國政府採取這些積極步驟。我們感謝你們對此事的關注。

誠摯的,

17位聯邦參議員(簽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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