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不可理解的是,張清賀被牡丹江市公安局愛民分局收審後,多次被逼強制承認練過法輪功,並被逼迫承認是因為練了法輪功走火入魔才殺死母親,砍傷了妹妹的,而且告訴他承認了就可以不被判刑。張清賀被逼無奈只好違心承認。
以下是在看守所中大法弟子與張清賀的對話:
大法弟子:你說你練過法輪功,那你背一背《論語》我聽聽。
張清賀:我從來沒有學過法輪功,我不會背。
大法弟子:那你為甚麼說你是練法輪功的?
張清賀:是他們逼我說的,告訴我承認了就可以不被判刑。
少數人竟然利用法輪功事件,為自己撈取政治資本,欺上瞞下,捏造事實,並在廣播、電視、報紙中大肆宣揚,造成極壞的社會影響。我們呼籲世界各地善良的人們、團體,給中國大陸的大法弟子道義上的支持,協助澄清事實真相,揭露極少數別有用心的人對大法的險惡用心。作為大法弟子,都要勇於說真話,還法輪大法以清白。
黑龍江牡丹江市法輪功弟子 王洪林
2000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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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中央領導:
你們好!我是黑龍江省牡丹江市一名普通的社會公民。我和母親、妻子、女兒、弟弟一家、妹妹一家、大姐、外甥、外甥媳全家十餘口修煉法輪大法,每個人學了大法後都有很大變化:我母親和妻子以前都是一身病,幹不了活,藥卻不少吃;修煉大法後,她們全像變了一個人似的,再也不用打針吃藥,身輕體健,幹多少活也不累。我弟弟以前是個社會上的混混,無所事事,打架鬥毆,整天讓家人操心;是法輪大法改變了他,讓他明白了做人的道理,在生活中用「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成了遵紀守法的好公民。我外甥是個對社會、對自己不負責任的人,同一些玩世不恭的社會青年一樣迷失了生活的目標,經常酗酒鬧事;修煉大法後,明白了人生的目的是修煉,要做一個比好人還好的人。在工作中任勞任怨、以苦為樂,他的工作態度得到了領導的肯定……是法輪大法淨化了我們的身體,提高了我們的思想境界,賦予了我們每個修煉者以新的生命!如果世界上有更多的人修大法,做好人,必定使人心向善、社會安定、道德昇華,人類將會有一個全新的景象。
然而,「7.21」事後,法輪大法遭到了取締,又被定為「邪教」,數千萬大法弟子被鎮壓、被抓被打、被監控、被軟禁、被罰款……我們這個原本健康快樂、安居樂業的幸福之家也變得妻離子散。我現在就將我們一大家人遭受的不公正待遇及對我們身心的嚴重摧殘與迫害直接向國家領導人反映(因為直接上訪當地政府根本不接待我們,那裏等待我們的只有巨額罰款與監獄),急切盼望中央領導同志透過我們家庭這個窗口,看到我們億萬法輪大法修煉群眾的全貌,真正了解群眾的心聲,站在人民利益的角度上考慮法輪功問題,為我們說句公道話。
事情是這樣的:去年6月中、下旬開始就不斷有大法修煉者在晨煉時被抓或被打。到8月初的一天我妹妹也被關押,至今沒出來。我是9月8號被當地派出所關在鐵籠中80多個小時後拘審。我妻子、弟媳在我前後也都進了派出所。派出所同志要我們交待所謂的罪行,供出法輪功組織。我們所有的修煉者都是自願參加晨煉的,大法的修煉形式就是鬆散的,誰願來就來願走就走,哪有甚麼組織呀;我們都是按照大法中「真、善、忍」的標準來嚴格要求自己,要做比好人更好的人,不反對政府,不違法亂紀,何罪之有?可有關部門就是強迫我們認罪,甚至嚴刑拷打,我妹妹被雙手反綁,用繩繫住兩大拇指吊了起來,全身的重量都集中到大拇指上,真是慘不忍睹。我們沒有做錯甚麼,為何遭此毒刑?每一個人修煉大法都切身受益了,宇宙的法理已在人們的心中扎了根,怎麼會背著良心說違心的話呢?後來我妹妹、妻子與另外17人被分別送到哈爾濱與齊齊哈爾勞教,多則三年,少則一年。我和弟媳則每人交5000元後又與在外打工剛回家的妹夫、弟弟等功友相繼被關進「615學習班」轉化,強迫我們寫下「保證書」、「揭批信」,又每人交1000餘元才放回家。事情還沒完,10多天後我妹夫再次被派出所以談話為由叫走,派出所兩位同志到我家聲稱再交5000元,「一手交錢,一手放人」,我們已被壓榨得再也無錢支付,妹夫被教養一年。
現在「615」學習班又在要我們回去「學習」。我們有家不能回,只好直接向國家領導反映情況。我們一家人所遭受的不公絕不是個別情況,而是全國各地普遍存在的問題。我們真的想不明白,我們學大法做好人還有錯嗎?好人越多不是越好嗎?為甚麼非要把億萬修煉群眾往絕路上推;推向政府的反面呢?我想這只是少數另有用意的人為了達到個人目的而捏造了假象,利用了中央政府,破壞了政府在人民群眾心目中的形像。所有大法修煉者在如此魔難中,雖然受盡了非人的待遇和非法的折磨,但我們都用大法的「真、善、忍」嚴格要求自己,沒有抵觸情緒,無怨無悔。我們相信中央政府一定會全面了解我們,重視廣大人民群眾的呼聲,早日恢復我們最尊敬的師父的名譽,釋放所有無辜被關押的大法真修弟子,給我們一個合法的修煉環境!也讓我們為國家的精神文明建設盡一份力吧。
曹炳學、曹炳軍(弟)、趙林(外甥)、韓鳳春(甥媳)、曹麗波(姐)、鄭越(外甥女,14歲,父母均在押)
(2000年3月8日)
投稿者註﹕由於文章幾經轉輾,以上兩篇所提人員目前無法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