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李靜雲(化名),女,35歲。2000年元月上北京護法。在天安門前人行道上詢問如何去信訪辦。一中年男子反問:「你是煉法輪功的?」答:是的。中年男子說:「你等著,有人帶你去。」隨即駛來一輛小汽車。上車後,車內的公安破口大罵,髒話不堪入耳。然後,被送進天安門公安分局。這時才知道受騙了。
在公安分局,被登記姓名住址後,關了半天,沒吃沒喝,連小便也不准。
後被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接回,直接送拘留所拘留15天。回家幾天,正是春節期間,雙馬鎮政府來了幾個人,提出三條:一。罰款2700元;二。不准學法煉功;三。每星期一到政府彙報情況。
沒幾天,李靜雲正在菜場做生意,鎮裏又來人叫她回家。家門前黑壓壓的,包括鎮政府人員和鄰居,站了數百人。李靜雲將門打開,政府人員一擁進堂屋。鎮黨委副書記黃桂秋說,你先將這紅頭文件看一下,明確寫了不准到省、北京上訪,否則要罰款;再拿2700元錢來,這有一張費用條子。李靜雲一看,上面列著從北京接她回來的費用裏有伙食費1100元,便說:「錢我沒有你們也知道,你們這做法不合理,我要去告你們。」
「沒錢拿東西抵押,拿來錢再給條子。你想上告,法院不會受理。法輪功告狀沒門。」隨即下令搬東西。李的父親上前攔著:「這是我家的命根子,一家人就靠它,你們不能拿。」一男聲怒吼:「搬!把老頭子拖出去。」有的搬穀子,鄰居們見穀子,便說了:又沒犯法,學法輪功做好人,搬冰箱倒不說,還要搬穀,她上有老,下有小,況且她又沒分甚麼田,自古以來都沒有這做法,要不得。他們見有人說,就恐嚇他們:你們也想坐牢,是不是?搬上車後,說:「這東西不夠抵押的話,還要搬。」然後走了。
2000年的6月25號,李靜雲再次進京上訪被抓至天安門派出所(指公安分局),後送至石景山體育場,不讓睡覺,曬了兩天後,送至平谷縣看守所,連夜提審。提審是間小屋子,李靜雲進去裏面已經有四個男子漢在那等著,幾個人輪番打了她幾個鐘頭。李靜雲幾天沒吃東西,加上他們的折磨,連說話的聲音都難以聽到。7月2號被接至雙馬鎮派出所,被關在專門關犯人的小屋子裏,見很髒,李靜雲打掃了一下便坐了下來,不久派出所的文輝管教打開門不由分說劈頭蓋臉的拳打腳踢,就是一陣毒打,嘴也在不斷地罵著髒話。下午送進拘留所,拘留15天,要家人繳伙食費。到13天又無任何理由的轉至看守所刑事拘留28天,取保候審要她愛人出車油錢。才回到家。回家後才知道,7月1號搬了一次,12號又搬了一次:三輪車,洗衣機,電視機,風扇,縫紉機,三線機,毛毯,還有許多縫紉機,將近500元被拿走了,所有有用的,值錢的東西全被搬走了。
2.王直,男,51歲,新春節時節,全家四人進京護法,天安門打橫幅被抓。送至拘留所,拘留28天,愛人被送至戒毒所關押45天,回家後,雙馬鎮鎮政府黃桂秋,譚銀福領來了四、五十人來搬東西、電視機、錄音機等,並說:「你若還要去上訪就拆你的屋。7月份正在家中做農活,鎮上又來人叫回家去,結果一進門就把他按到牆壁上,下令搬東西。新購買的彩電、冰箱和幾台風扇全被他們搬走了。全家五口人生活陷入困境。
3.趙雲,女,56歲,2000年2月第一次上訪,被抓,拘留30天,雙馬鎮岳塘區黃桂秋,譚銀福又帶領人搬走家中的冰箱、縫紉機、錄音機。2000年6月第二次上訪被抓,拘留15天,到13天後。無任何理由的轉到看守所,刑拘31天。7月1號搬走一批家產,12號又搬走一批家產,其中的彩電、風扇是已與他們分家的兒媳婦的嫁妝。並恐嚇要判幾年刑的。
4.羅強根,男,37歲,1999年7月26號,在家門口煉功,被雙馬鎮派出所抓去,送至拘留所拘留15天,理由就是擾亂社會治安。1999年12月份,進京上訪,被岳塘區雙馬鎮派出所恐嚇,刑訊逼供,岳塘區政保股搜去了身上僅有的200元錢。送至湘潭市看守所,被犯人打了2天花板,遭到全所公安幹警的謾罵。直至2000年6月底開庭審理,湘潭市岳塘區檢察院,當庭宣判:判有期徒刑3年,沒有任何法律程序,至今還被無辜關押在監獄中。
5.王躍勛,男,38歲,1999年12月份,進京上訪,在天安門被公安幹警抓上車,放下車簾布,四人輪番毒打,打掉了一顆門牙,滿身傷痕,痛苦不堪,眼冒金星。後被拘留7天。於2000年元月又派岳塘區公安分局抓去,關押在湘潭市看守所,被犯人毒打了幾天。於2000年6月底與羅強根同時開庭判有期徒刑3年6個月。沒有任何法律程序,至今還被無辜關押在獄中。
6.許金華,女,49歲,1999年12月份進京上訪,被岳塘區社建村派出所送至拘留所,拘留10天,扣去半年退休金。2000年6月底再次進京上訪,被社建村派出所送至戒毒所拘留15天後被湘潭市公安局轉勞教所,勞教三年。
7.向勇,男,24歲,2000年元月上京護法,在湘潭駐北京辦事處,遭湘潭公安幹警的毒打並銬上手銬。由所在單位煤機廠公安處送至拘留所拘留40天。後因煉功又被拘留10天。6月底上訪在天安門被抓並遭毒打,後由所在單位煤機廠公安處送至挽留10天後轉看守所,後又轉長沙新開的墨石鋪勞教所無辜勞教2年。
8.張節,男,28歲,1999年12月上京護法,被天安門幹警抓上車後放下車簾,四個人輪番拳腳相加,直打到看他沒有甚麼動彈了,才停手。回來拘留15天,被獄警毒打,並戴上腳鐐手銬,繳320元伙食費後才放人。不久又被無故抓去拘留15天。2000年4月底進京上訪,在湖南長沙市被抓,銬兩大拇指回到湘潭,拘禁4天後送至拘留所拘留25天。
9.劉春泉,男,47歲,2000年2月,進京上訪,被抓至湘潭駐北京辦事處,公安幹警將他嚴刑拷打,從北京銬兩手到湘潭,被拘留30天。於今年6月底上訪,被抓,在駐北京辦事處,岳塘區板塘鄉派出所楊教呼來北京110,將大法學員用繩索捆綁,毒打。拘留15天後,被湘潭市區公安局無辜勞教2年。
10.李春梅,女,36歲,2000年6月底進京上訪,被天安門公安局送至石景山體育場,無吃無喝,且不准躺下,不能動,並在高溫41度下曬了兩天後,不准說話,否則就會招來毒打。後送至平谷縣看守所,被關押數天,受非人待遇,後又到湘潭駐京辦事處,湘潭市岳塘區板塘鄉所長龍國民,教導員楊教叫來北京110打手一批毒打後,被繩索捆綁。押回鄉後被送至戒毒所關押45天。
11.徐燕君,女,25歲,因修煉法輪大法,被湘潭市發電廠公安處抓至拘留所拘留15天,強制藥物注射後,精神、身體受到很大的摧殘。看押近3個月後回廠由專人看視,並罰款近萬元。2000年6月底進京上訪,被本廠公安處又抓至拘留所拘留15天,後因不寫保證,又被拘留15天,後轉湘潭市看守所刑拘30多天。並被公安處處罰3000元,現已送至株洲勞教。
12.成玲輝,女,62歲,家住湖南湘潭市萬人新村,過去患甲亢,心臟病,白血病,修煉大法後痊癒,身心受益非淺。千禧除夕進京上訪,後被治安拘留18天,後又被轉至強制戒毒所十多天,再次進京上訪,被判勞教1年,現被關押在湖南株洲白馬壟女子勞教所。
13.曾光中,男,37歲,湖南湘潭工學院圖書館副教授。今年3月下旬進京上訪,被治安拘留15天。6月下旬再次進京上訪,在北京某看守所強行關押期間,被同監犯人由4個彪形大漢強迫一絲不掛地站在涼水盆裏,用擦地的毛巾塞住嘴,從盆裏將涼水一杯杯地從頭頂往下淋,直至全身哆嗦不止,後又被強行灌下大可樂瓶裝白開水,人被折磨得奄奄一息。7月份被判勞教,關押在長沙新開鋪。8月14日,曾被強行從長沙押回湘潭工學院,被強行「批鬥」一天後,又押回長沙新開鋪勞教所。
14.周玉,男,36歲,湖南湘潭第一職業學校教師,去年10月份,因在外面煉功,被治安拘留10天,春節期間去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橫幅證實大法,後被關押在湘潭市三角坪看守所1個月。出獄後僅8天,無任何事由被公安拘去判勞教1年半。現被關押在長沙新開鋪勞教所。
15.劉立炎,男,49歲,湖南湘潭市護潭鄉居民。三次進京護法,第三次被押回湘潭後,在戒毒所關押的15天裏,天天挨犯人打,釋放出來後10天在火車站貨場外自家板車(他以拖板車維持生計)看大法書,被公安連人帶車拘走送去勞教。現被關押在長沙新開鋪勞教所。
16.趙雲清,男,50多歲,湖南湘潭窯灣居民。第二次進京護法,在北京中南海附近的派出所裏,被四個警察抽了兩個嘴巴,踢了兩腳後,用手掐住頸部把腦袋摁到地上,用腳踩住。後又用電棒點擊多次,最後一警察說「拿水來」往身上潑水,又用電棒擊打多次。被押回湘潭後,先進拘留所關15天,後轉三角坪看守所18號監倉。在監倉裏被同監犯人用塑料拖鞋抽打兩臀至感覺木然,顏色烏黑,後又被犯人用鞋跟砸打十趾,非常痛苦,肉血腫,右腰際被人連擊多拳,致使最下一根軟肋嚴重創傷。
17.肖志祥,男,60歲,湖南湘潭市煤氣公司退休幹部。10月份因與同修在外煉功被送治安拘留15天,千禧除夕之夜到天安門護法,於2月25日刑事拘留。4月4日因被懷疑是組織者,正式逮捕,給予刑事責任,非法關押至今。
18.梁輝,30歲,三次上訪,絕食十天。
做惡者情況:
湘潭市岳塘區雙馬鎮派出所:所長:龍國民;教導員:楊XX;幹警:文輝
電話:0732-5565263
湘潭市岳塘區雙馬鎮鎮政府:副書記:黃桂秋,譚銀福
電話:0732-85319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