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危地馬拉弘法札記 (三)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0年1月13日】每當我看到年輕的功友,不但要工作,也要培養家庭,還要全力去弘法,心裏很是敬佩。反過來看自己,已經退休了,又不用操持很多的家務,心裏總想多做一些。當曾勇提到危地馬拉有一批人要學大法,他希望有人能幫他,我突然覺得自己雖然啥都不是,但是幫著搬搬椅子,發發傳單總可以吧。

當介紹班結束納里斯提出希望我能留下來在他的佛堂辦九天班,一剎那間,我怕生的習慣感覺就湧上來了。但是我很快就平服下來了,甚至當他告訴我那些人會吸大麻時,我也只是平靜地說,只要不強迫我就行。詹姆斯也說他覺得大法的學員度量非凡。現在回顧起來,根本就沒有人吸大麻。

據說納里斯有一個鄰居,心性不好,還常常來他家,言語中粗話不斷。在我們開始九天班的前一天還見到他,他也說明天再來,但是此人一直沒有出現。第一天來了十五人,第二天只來了一半,但是他們都很有禮貌地道歉說他們只想學動作不想學法。第二天不知為甚麼,七差八錯的,我把第一講當成第二講放入包內,到了納里斯家一看,才知道搞錯了,我當時心裏一陣緊張,正不知如何是好,納里斯冷靜的回一句:「明天看兩講吧」。於是我們打開《轉法輪》讀書,一邊讀一邊交流一些看法,他們說他們很喜歡這種形式,可以幫助他們理解錄像帶上的內容,就這樣他們也了解了學法的形式,以後每天我們都花一定時間交流討論。交流中我們談到的一個問題是錄像中師父聲音的事,他們開始覺得很不習慣,我講了為甚麼要保持師父的聲音,他們就沒有這個障礙了,莫娜有一次還說師父的聲音太輕了,她聽不清。

莎維達來介紹班的那一天就被一隻大蠍子咬了兩口,來弘法會的前一天,她的膝蓋扭傷了,但她並未為所動,仍然來參加。在第六講她就看到法輪,還是彩色的。莎維達先問我,她看到法輪能不能說,會不會是在顯示。我對她的悟性之好而感觸很深,告訴她只要不帶有這個心講出來是沒有問題的。我們在討論不二法門時,我講了自己的認識,一個人只有一個身體,要想真正修煉上去,只能修煉一個法門。他們聽了將信將疑。因為他們學了好多東西,還摻著練。後來莎維達回家後仍然練她以前學的東西,練著練著,能量在手上就阻住了。她這才親身感受到不二法門的重要性,她回來跟大家講,大家都很信服。

弘法會中也會遇到很困難的時候。有一天有個人突然說「我願意練功,但不願意看書,也不需要Master"。我當時有些愕了一下,然後很快想到這肯定是我修煉的一部份,冷靜下來,平平靜靜地問他:「你真是這麼感覺嗎?」他很奇怪我怎麼聲色都不動,也沒有不悅,緊接著另外兩個人也說他們對「層次"這個詞有些反感,對「常人〝這個詞也不太接受,後來我想了一下,建議他們如果不帶觀念和情緒去理解這兩個字的意思時,也許會有不同的效果。正法修煉是不歧視任何人的。那個學員第二天就公開表示他前一天說的話是前一天的話,他現在感覺不一樣了。

有一次我們談到如何稱呼師父,我說師父說稱他甚麼都無所謂,叫教師,叫先生都行。他們就問我怎麼叫,我說「師父」。他們問是甚麼意思,我就解釋了中文的兩個字的意思,他們馬上說要他們要用這個稱呼,說「Master」不夠「師父」來得神聖。

當我說出「師父」兩字的意思時,維莎甚至有淚珠在眼睛裏打轉。維莎的悟性很好,她有一次下樓梯時,一不小心跌了一下來,她心裏想手中這杯子肯定要破碎了,人也會被割壞了。但她叫了師父,結果是啥也沒破,真是奇蹟。她以前使用氣功給人治病的,沒有別的方法謀生,聽完九天班後,她明白了法理,決定放棄給別人治病這一謀生手段。

弘法會到後來氣氛很好,有六個人認認真真聽到最後,臨行時大家都依依不捨。有人提出要湊些渡船費。我緩和地說大法的形式是不能用任何形式收錢收禮。安德雅說你們給我們這麼多,為甚麼我們不能給你表示一點點心意呢?我脫口說:「因為我是大法弟子,你們還不是。」。莫娜一聽就急了,因為早先時候他們問起怎麼才算大法弟子,我說只要認真的看書,煉功,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就是,她說他們也是大法弟子。我笑得趕快道歉:「對,對,你們也是大法弟子"。

因為這個九天班是在山裏面開的,又跨越千禧年和元旦。大多數人沒有辦法來。他們很希望我們能再來,莎維達甚至要我留下來再辦另一個班給別人一個機會。安德雅主動說要拿一些書和書店接洽,還要組織大家一起煉功。納里斯提議,我們去安提克(舊首都)弘法,他說哪兒會有更多的人對大法感興趣,他會找到聯繫人幫我們聯繫上。

他們還給我們的介紹班提了一些改進的建議:介紹班是可以不主動提氣功,直接提大法和真善忍,強調用「真善忍」的標準修心性,以及學法的重要,動作是輔助手段。那不都是師父的話嗎?我發現他們的心性已經在變化,在提高了。

危地馬拉之行結束了,這一趟其實也是我修煉的過程。個人的收穫是不能衡量和看得見的、寫得出的。有個新學員說我的頭髮比來的時候更黑了。經過十幾個小時的旅途到家,已經收到那裏的新學員寫來的電子郵件了。真是太好了!

[待續]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