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年29歲,在銀行工作,我是從96年1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的,到現在已經3年多了。
7月22日我看定法輪功為非法組織並要取締,就和其他兩位功友一起來到北京上訪,走的時候沒回家,也沒有和單位打招呼,當時就想著到北京去維護大法,至於去了怎麼做、採取甚麼形式也沒想,來了一看沒有甚麼活動就回去了。當時一是怕心較重,另一個就是沒有悟明白。回來後方方面面的干擾就都上來了,派出所、單位、家裏一次次地施加壓力,讓我寫保證。尤其是單位一再說如果再不脫離法輪功就要開除我,把我送到派出所,媽媽、愛人、親戚甚至連以前煉功的功友都來勸我,媽媽心臟病犯了,住進醫院,愛人也拿離婚來威脅我,單位同事都說我太自私,不顧親情,是破壞法,當時我心很亂,六神無主,怎麼辦?後來我想這不就是考驗我對法堅不堅定嗎?關鍵時刻是站在法上認識法還是站在人的基點上執著常人的情,執著常人的理解?悟明白了,心放下了,單位也沒有開除我,行裏各級不斷找我談話,專門辦了一個學習班,當時我想無論在任何環境,任何情況上也不能阻止宇宙大法的弘揚,就不斷地向他們弘法,讓他們了解真相,開始他們很生氣,後來就說要研究研究《轉法輪》,這期間我幾次想到北京去,但一直沒有走出來。心很堅定,也知道要維護法,但還是有顧慮,不知怎麼做,沒有以法為師,總是有想等一個甚麼活動的心,基點還是停留在我修煉上,總是想該我走的關師父都會安排的,師父在「挖根」中說「法講明了你們才動,沒有講明你們就不動或反向動,我不能承認這種行為是修煉。關鍵時我要叫你們決裂人時,你們卻不跟我走……」是啊,自己也是大法中的一分子,看到大法被破壞,怎麼能呆在家裏不動呢?
10月26日,我聽說要定法輪功為邪教,就決定去北京上訪,這一次我的心很平靜,沒有衝動,因為前一段時間的名、利、情在維護法的過程中變得漸漸淡了,不像以前那麼執著了,怕心也不那麼重了,當時就想在關鍵時刻我要懷著一顆善心去講真話,去維護法。正念一出外面的干擾就上來了,甚麼這位功友因上訪被打傷、打死、哪位被勞教,電視宣傳等等弄得也很緊張,我當時還有點執著夫妻的感情,沒想到走之前,愛人拿來一張介紹信說要離婚,我想這還有甚麼放不下的,這不是在催我走嗎?當晚我就高價買了張車票,獨自進京上訪了。剛到信訪辦就被守在門外的警察叫住。當時我的心很平靜,後來我家鄉的警察提審了我好幾次,對我出奇的好,不想遣送我,但是我當時人為地想進拘留所或勞教,就連走也沒走,甚至沒有想到找其他途徑去反映真實情況。基點還是停留在我修煉上。現在我真是體會到難並不可怕,關鍵就是走出來的那一瞬間最難,基點站在法上,你把它看淡了,一步就過來了,在拘留所裏,大部份是功友,一起學法,煉功,互相切磋,真是一個修煉的好環境。
從拘留所出來,我決定再一次上訪,因為法還沒有正過來。這時候干擾又上來了,思想業的干擾產生了不信,尤其個別功友的干擾也很大,拘留所中的一位功友說出她的體會:她認為老師說了,修煉是不斷去人的執著心的過程,認為維護法也是顆心,要把這三個字也捨掉。現在想來這種狀態正是停留在為私為我的「修煉」上,當時因為我心裏有一絲困惑就有點猶豫了,在對與錯之間徘徊,思想中又返出4月25日、7月22日甚至10月26日幾次大事,我都走出去了,能圓滿了,現在想起來我是多麼的自私呀!還是停留在我圓滿這個私念上,真是愧對師父的慈悲,師父說:「我李洪志每走一步都是為後代大法流傳所定的不變不破的形式,這樣大的法不是一時熱就完事了,萬世永遠都不能出一點偏差。自我做起維護大法同樣永遠是大法弟子的責任,因為他是宇宙眾生的,其中包括你」。是呀,這宇宙中一切都是法開創的,沒有這洪大的佛法就沒有一切,師父在正法,在破除舊宇宙的勢力的干擾,我們的修煉是和正法聯繫在一起的,以前我忽視了一點就是甚麼事沒有在師父那一面考慮,沒有想到自己每做一件事都是和師父在一起的,是助師世間行啊!表面上去北京上訪無門,但我還要去用大善大忍之心對待一切敗壞的勢力,「敗物滅,光明顯」宇宙的神為法可以付出自己的生命,在這舊宇宙敗滅、新宇宙誕生之際,我願挺身而出,法需要我做甚麼,我就做甚麼,哪怕為此灰飛煙滅也在所不惜!因為沒有這洪大的佛法就沒有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