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喜梅、支佔民均不服這非法判決,都已上訴。
張喜梅今年58歲,是天威廠的退休職工。她身上體現著中國婦女傳統的善良、賢惠的美德,她侍奉九十多歲的婆母如親娘一般,對丈夫相敬如賓。張喜梅七、八歲時頭部受過傷,經常頭痛,到處求醫也沒有治好她的頭痛病。當她看了兩遍法輪功的主要著作《轉法輪》後,她就感到頭痛病減輕多了,她特別高興,初次感到頭腦清醒一身輕。 因為法輪功教人做好人,並按真、善、忍對周圍的人和事,性格也開朗了,多年來單元樓道一直是她主動打掃,受到了家人同事鄰里的稱讚。
張喜梅的母親楊仙香也因修煉大法而受益。但是在中共對法輪功長達二十五年的迫害中,楊仙香多次遭到當地派出所的抄家和騷擾,又加上喜梅被非法判刑後,又經常受騷擾,在恐懼及擔心中,楊仙香於二零二四年三月份病逝。張喜梅遵從母親的遺願,把母親的遺物,一些寫有「法輪大法好 ,真善忍好」的護身符給了幾個老人,這竟成了保定市競秀區分局給她羅織的罪證。
保定市公安局根據公安部線索,在長期跟蹤、監控至少半年情況下,在二零二四年四月九日綁架及騷擾了十二名法輪功學員。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先把秦穎麗、張喜梅、支佔民、陳金梅這四人非法拘禁在遠離保定市區三十多公里的秀蘭山莊十天。期間為了拿到所謂證據,用所謂的心理醫生和心理學家及各種為中共賣命的人,做所謂的「思想工作」利用熬鷹(晝夜不讓睡覺)、恐嚇等手段,圖謀加重迫害他們。
二零二四年四月十九日,支佔民、張喜梅被非法關押到保定市看守所繼續遭受迫害。五月下旬,支佔民、張喜梅被競秀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案卷轉到高陽縣檢察院,並被非法起訴到高陽縣法院。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張喜梅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陽縣法院、高陽縣檢察院非法開庭,辦案法官李志勇,檢察院公訴人楊帆。親友辯護人、辯護律師為張喜梅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張喜梅當庭自己也做了辯護,堅持無罪。認為自己做好人沒有錯,沒有給任何人造成傷害,自己沒有犯罪。
二零二四年十二月十日、二零二五年二月十一日,支佔民在保定市看守所被高陽縣法院、檢察院兩次非法開庭,辦案法官李志勇,檢察院公訴人姚素玲。親友辯護人、辯護律師為支佔民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支佔民當庭堅持無罪。
近日獲悉,高陽縣法院法官、高陽縣檢察院檢察官罔顧事實,錯用法律條文,枉判支佔民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枉判張喜梅三年半,勒索罰金一萬元。支佔民、張喜梅均不服這非法判決,都已上訴至保定市中級法院。
支佔民今年55歲,他曾在北京有正式工作。在迫害中,他因修煉大法被迫辭職。在二零零五年因電視插播,他被競秀區(當時叫新市區)法院非法判刑十二年,在保定市省監獄度過了漫長的十二年,期間他雙親經不住思念兒子的憂傷,帶著遺憾離世。大姐姐支平也因為修煉大法被勞教迫害,回家後也因弟弟被判重刑而憂心,四十來歲去世。支佔民出獄回家後,生活上多蒙二姐姐的照顧,生活才開始有了著落。這兩年他在裝修的行當中剛剛有走向正軌,卻又一次被綁架迫害。
近幾年,保定市法輪功的案子全部轉到高陽縣檢察院和高陽縣法院統一辦理,作為高陽縣法院刑庭庭長的李志勇曾多次冤判法輪功學員,他是迫害支佔民、張喜梅的主要責任人。
高陽縣法院刑庭庭長李志勇:0312-6699703,130705572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