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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郵寄真相信 遼寧昌圖縣吳波被枉判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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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五年一月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鐵嶺市昌圖縣法輪功學員吳波先生,於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被昌圖縣鐵南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關押在昌圖縣看守所。二零二五年一月初獲悉:吳波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事件回顧

吳波先生,家住鐵嶺市昌圖縣,他修煉法輪大法後,按真、善、忍法理做好人,身心受益。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一日六點多,吳波和妻子被鐵南派出所警察綁架,原因是二零二三年十一月去四平郵寄真相信,吳波駕駛的車牌被監控拍到。七月十二日六點多,吳波和妻子被昌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劫往「法制教育中心」。八點多,吳波的妻子被送回。吳波在昌圖縣看守所被非法關押。

二零二四年七月十五日,吳波被構陷到昌圖縣檢察院,後來被檢察院退回國保大隊補偵。九月三日,構陷吳波的案件又被移送至昌圖縣檢察院。

二零二四年十一月八日,吳波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庭審。

二零二五年一月初獲悉:吳波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近年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的部份法輪功學員案例:

昌圖縣後窯鎮法輪功學員馮國剛,於二零二四年一月九日被昌圖縣公安局國保警察綁架,原因是他用手機微信、快手發真相。二零二四年四月,馮國剛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昌圖縣法輪功學員趙春林、石桂敏(時桂敏)、劉志勇(劉志永)、趙洪傑、孟桂蘭在傅家鎮發放真相資料時,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五日晚被昌圖縣公安局傅家派出所警察綁架;法輪功學員孫萬良,於二零二三年六月二日被昌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七月二十三日中午,瀋陽一派出所警察在昌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指示下,通過人臉識別系統,綁架了正在為妻子排隊買飯的法輪功學員田偉,當時田偉的妻子在醫院做截肢手術的第三天,尚未脫離危險;法輪功學員耿明被昌圖縣警察綁架未遂、非法設定「網逃」,於二零二三年八月三十一日被昌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綁架;法輪功學員王化峰(王峰)也於二零二三年五月後被綁架。二零二四年三月二十五日,孫萬良等九名法輪功學員被昌圖縣法院非法開庭,孫萬良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勒索罰金五千元;趙春林、孟桂蘭、石桂敏、趙洪傑、耿明被非法判刑一年,每人各被勒索罰金三千元;田偉被非法判刑八個月,勒索罰金兩千元;劉志勇、王化峰被非法判刑四個月,罰金兩千元。

鐵嶺市清河區法輪功學員張慧,於二零二二年七月十三日被鐵嶺市公安局清河分局國保大隊、向陽派出所警察入室綁架。二零二二年九月十五日,張慧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五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撫順市清原縣五名法輪功學員林桂蘭、朱慶華、楊孝芝、施洪香、楊柏良,於二零二一年三月十日在鐵嶺市下轄開原市黃旗寨給村民發放真相資料時,被警察綁架,並遭刑訊逼供。二零二一年十月三日,林桂蘭等五名法輪功學員被昌圖縣法院對非法庭審,林桂蘭被非法判刑九個月,朱慶華、施洪香、楊柏良被非法判刑八個月,楊孝芝被非法判刑六個月,每人各被勒索罰金二千元。

昌圖縣法輪功學員劉玉華和丈夫靳立國、張麗珍,於二零一九年十月九日被昌圖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原因是他們給一些公檢法部門郵寄了「明真相保平安」的勸善信。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九日,劉玉華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金五千元;靳利國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一年、勒索罰金一千元;張麗珍被昌圖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個月、勒索罰金一千元。

昌圖縣法院
地址:遼寧省鐵嶺市昌圖縣文化大街北路
郵編:112500
電話:024-75804080

責任編輯:林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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