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年放假,我又被購物的慾望控制了,總想著買、買、買,置辦過年的東西:買了一套餐具、一床新四件套、一床新被子、一件新絨毯,又給孩子買了兩身新衣服和新年禮物,還想給自己買一塊手錶作為新年禮物,為了挑選這個新年禮物,鬼迷心竅了一般各大商場不停的逛……到最後自己也覺的不正常了,這個慾望太強盛了!這不是物慾嗎?其實自己都有三塊手錶了,根本不缺手錶,只是因為喜歡,所以還想買,而且越看越貴,不買到手簡直心癢難耐。
一天我學法,看到師父講:「那麼作為人來講,活著的意義是甚麼呢?就是在利益中的執著、泡在情中享受人生過程中的感受。大家想想多可憐哪?甚麼感受啊?哪個東西得到了就高興、得不到了就痛苦,吃了肉覺的香,吃了糖覺的甜,可是人世間也有苦、有辣、有辛酸,還有年輕人在感情上的執著造成的感受,也有不同階層的人對自己在人生道路上的追求、得失的感受,而這種得失又不是自己真努力了就會從中得來的。人活在世上就是那樣,人多可憐啊,可是人卻在所謂的現實中看不透,也不想看透。」(《各地講法六》〈亞太地區學員會議講法〉)
我一下子明白了,原來人追求的就是一個「感受」,千方百計得到的也只是一個「感受」而已。我為甚麼要買、買、買呢?不就是覺的買了新東西、擁有了某種東西覺的開心、滿足嗎?!我得到的不就是一個開心的「感受」嗎?人除了追求物慾,還有金錢慾、情慾、口腹之欲等等各種慾望,其實不都是為了一個心理上的愉悅、滿足的「感受」嗎?
「物慾」就是想得到某一種東西,大至豪車、豪宅、奢侈品;小至衣服、鞋子、日常用品,買到手就覺的開心、滿足,得不到就失落、痛苦。「金錢慾」就是無休止的掙錢、攢錢、存錢,看著存款上數字的變化得到心理上的滿足。「口腹之欲」就是想吃這個、饞那個,吃到嘴就得到味蕾上的滿足。「情慾」、「性慾」、「色慾」就更別說了,除了感受到短暫的滿足感外更是甚麼都沒有。
無論是追求甚麼,都是為了享受各種慾望帶來的短暫的滿足感。得到了就感到幸福,得不到就感覺痛苦。當這種滿足的感受消失了,物質的本身也毫無意義了。總之對人來說,只有這種滿足的感受是真實的,而這種感受又是多麼的虛幻和縹緲啊。而且,一切慾望都與金錢有著千絲萬縷的聯繫。
我忽然想到,一些比較有成就的常人都不追求這種低級慾望帶來的快樂,不被這種低級的慾望左右,因為他們有其它的精神追求。作為修煉的人,當然不能以常人為修煉榜樣,但是我突然發現自己居然還沒有從各種人的慾望中超脫出來,這讓我有點無地自容。當我從法中認識到這一點的時候,原來的那種購物慾一下子沒有了,一點也不想買了──師父把這個物質幫我拿掉了,回想起前幾天的瘋狂行為,自己都覺得不可思議。謝謝師父!
個人現層次的一點感悟,不當之處,請慈悲指正。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4/5/8/21696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