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天晚上,我學法的狀態比較好,心態比較純正,自然而然的產生一念:「應該建立一個學法點了。」當時我的環境是除了一個親人同修A外,和其他同修接觸很少,沒有一個互相切磋,共同提高的環境。當大法開示我之後,我趕忙與親人同修商量,一拍即合。我們又與一位認識很久的同修B聯繫,在師父的看護下,我們的學法點建成了。
學法點真的好,大家一起靜心學法,大法的純正可以淨化自己的心靈。有時聽同修讀法會覺的渾身舒坦,很祥和,同修彼此談心性提高,悟法的過程可以讓自己有所收穫,同修的提示可以認識自己的不足,能真正在法上提高上來,能促使人不斷精進。
師父說:「學法得法 比學比修 事事對照 做到是修」(《洪吟》〈實修〉)。
有一次,我和同修A發生了一些爭執,互不相讓,同修B指出了我有很強的怨恨心。從學法點出來,我對照法,反思了很長時間,發現自己不僅有怨恨心,還有指責心、妒嫉心和很多負面的思想。
作為一個修煉的人,應向內找,守住自己的心性,提高自己的心性,提高自己的道德水準,維護好我們得之不易的學法點的修煉環境,怎麼能破壞它呢?
怨恨心、指責、妒嫉心只是表面,往下挖,是和A同修在幾十年家庭生活中矛盾一點點積累產生的不正確的觀念所致;這個觀念就是「誰傷害了我,這就是個壞事」。它來源於私、自我,自己只在意自己的感受,小我,自己的小小的利益損失了,就怨聲連連,沒看到是不是自己哪裏沒做好,沒考慮到別人的辛苦付出,沒有一個感恩的心。我沒有從法上認識到,當我們在遇到矛盾時,當觀念、利益受到衝撞時,不是一件壞事,是消業的好機會,是看清自己不足的好機會,是提高的好機會,是一件大好事,我要把這個觀念改變過來。
從另一方面講,如果對自己付出很大的家人都心懷怨恨,怎麼能對眾生真正的慈悲呢?怎麼會有對師尊真正敬仰、感恩的心呢?我得把這個「私」、這個「我」往下放。
而且長期以來,我把高標準往他人身上強加,執著他的執著,痛苦了幾十年;一直向外找,真是不悟啊!同時,也反映出我的善心不夠,不夠寬容。眼睛只看到別人的缺點,別人的長處就視而不見。
第二次到學法點時,我和同修B說:「上次是我的不對,我錯了。」等A同修來了,我真誠向他道了歉,A同修也諒解了我,自此之後,我和同修A之間親和了不少,即使有矛盾,也能很快的修正過來。我自己感覺自己的怨恨、指責心在大法的加持下越來越弱。這是大法的慈悲和威德!
我們的學法點一直在健康有序的發展,大家一起修心,一起配合做好證實大法的各項事,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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