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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李延民被枉判四年入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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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四年一月十七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長春農安縣法輪功學員李延民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被警察暴力綁架,被非法關押在農安縣看守所構陷,近日得知他被冤判四年,已被送往公主嶺監獄繼續非法關押。家屬去探望被監獄方面拒絕,說是不轉化,不讓接見。

李延民,男,50歲,家住農安縣燒鍋鎮天興村,帶副眼鏡,性格溫和,憨厚。在就讀吉林省農業機械化學校期間,李延民患腦垂體瘤而做開顱手術,術後身體狀態不好,兩眼流淚、胃積水、頸椎痛腰痛等,於是停學在家休養。幸運的是,他在家休養期間,正值法輪大法在家鄉弘傳,一九九六年正月,李延民走上修煉大法的道路,不到半年,所有病症都不見了,身體越來越好。而且,他的許多不良嗜好、不好的脾氣、秉性徹底改掉了,用真、善、忍標準來要求自己,善待他人。

自從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中共黨魁發動了對法輪大法滅絕性的迫害以後,李延民一家再無寧日,當地派出所、村委會對他家騷擾不斷,李延民除了多次被非法拘留外,曾兩次被非法勞教,他的妻子呂紫薇(呂子薇)也被非法勞教兩次,在勞教所遭受電棍電擊、洗腦迫害、奴工等迫害。他的母親在高壓、騷擾等迫害中離世。

二零二三年二月二十八日,李延民家來了四個人,有天興村治保主任孫成民、燒鍋鎮派出所警察汲鵬(音)飛,警察趙喜軍和一個又高又胖不告知姓名的人。他們要非法照相和採集唾液。

二零二三年三月三日中午,農安縣燒鍋鎮天興村村民們目擊:三名年輕男警察將藏身在前院鄰居家院子的李延民一腳踹倒、毆打,把其胳膊反銬,倒趴著使臉朝地,身體挨地,然後拽著腿在地上反拖,整個身子在地上摩擦,前邊衣服磨露肚子,後邊褲子漏屁股,後來警察把他褲子提上了。警察邊拖邊照相,一直從鄰居家院子拖著經過李延民家前院的大園子,再到李延民家房後身大道,又用李延民身上穿的衣服把臉蒙上,把他扔進路邊停放的燒鍋派出所警車上。

當時一共來了五名警察。李延民的父親看到兒子被打想上前,但被人攔下:「他們身上帶著槍呢。」村民事後談及此事還很恐懼,嚇壞了,都說打得太狠了。

李延民後來被非法關押在農安縣看守所。家中大法書籍、筆記本電腦、打印機、一九九九年前弘法的條幅等個人物品被警察搶走。李延民個人在家中藏的數萬現金不見蹤影,李延民用來裝錢的包裝袋被扔在地上。

最近獲悉,李延民已經被非法判四年,劫持入獄。詳情待查。

據明慧網資料記載,二零二三年,長春地區法輪功學員遭長春市政法委、610特務組織迫害,至少姜勇等9人遭迫害離世,藏鴻燕等64人被非法判刑或開庭迫害(含前期迫害5人),徐顏華等285人次遭綁架(其中有6位家屬遭綁架、13人次非法批捕、26人次遭非法刑拘,至少116人次被釋放),劉桂傑等95人次非法抄家、許亞珍等183人次遭騷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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