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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五華縣法輪功學員陳治坤、陳標宏先後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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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九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廣東報導)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法輪功學員陳治坤二零二二年八月被警察綁架,後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陳治坤上訴,二零二三年二月,梅州市中級法院維持非法原判。

另外,五華縣法輪功學員陳標宏二零二一年三月被警察綁架,二零二一年十一月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陳標宏應於二零二三年九月十七日結束冤刑。

陳治坤遭綁架、構陷經過

陳治坤,男,一九八二年四月出生,今年41歲,重慶市銅梁區人,近年居住廣東梅州市五華縣。

二零二二年八月八日,梅州市五華縣公安局警察綁架陳治坤,稱他散發真相資料,並對他在五華縣的家非法抄家,搶走一台電腦、一台打印機。次日,陳治坤被非法刑事拘留;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他被五華縣檢察院批准逮捕,後被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半,罰金三萬。陳治坤上訴。二零二三年二月,梅州市中級法院無理駁回上訴,非法維持原判。

陳治坤於一九九七年讀高一時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大學畢業後曾經在梁平縣中學任高中教師。二零一零年十月,他被重慶市梁平縣(現梁平區)警察綁架,十一月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

二零一四年,陳治坤在浙江省散發神韻光盤與《九評共產黨》等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四年八月四日,他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橋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他於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九日結束冤獄。這是他第二次被非法判刑。

五華縣法輪功學員陳標宏遭綁架、構陷經過

陳標宏,男,一九六五年六月出生,梅州五華縣人,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中共迫害法輪功後,陳標宏因堅持真善忍信仰,遭到的主要迫害有:

二零零一年五月十六日,陳標宏被五華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緩刑四年。

二零二零年六月,陳標宏到五華縣橫陂鎮、水寨鎮發放真相資料。二零二一年三月十八日,陳標宏在家被五華縣公安局警察綁架,次日被非法刑事拘留,四月二十一日被五華縣檢察院非法批捕。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日,陳標宏被梅州市梅縣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六個月,勒索罰金25000元。

據悉,自二零一九年後,所有構陷梅州市法輪功學員的案子都由梅縣區法院、梅縣區檢察院接案。這幾年,梅縣區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基本上都由吳文龍擔任審判長。

五華縣公安局:
地址:廣東省梅州市五華縣水寨鎮華興中路70號,郵編514499
電話:0753-4185141、0753-4315452
局長李政江
副局長鐘志文(分管國保大隊)
國保大隊大隊長湯可文0753-4185302
國保大隊教導員鐘洪松13802367123、辦0753-4185350、宅0753-4450921
國保大隊副大隊長劉華章13502355086

梅縣區法院:
地址:廣東省梅州市梅縣區政法路8號,郵編514700
電話:0753-2589729
院長毛嘉鵬13502375511、宅0753-2199511
刑庭副庭長吳文龍13823800298 宅0753-2593656

五華縣委政法委:
書記宋學希13902785845、宅0753-4432119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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