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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親遭枉判入獄 女兒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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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八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省東營市法輪功學員白興文、季英梅母女於二零二一年七月被警察綁架,女兒季英梅在經歷中共人員從肉體、精神及經濟上的迫害後,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清晨含冤離世,年僅45歲。71歲的母親白興文被非法判刑三年半,於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被劫入山東省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季英梅含冤離世

季英梅,勝利油田孤島採油廠油氣集輸管理中心職工。季英梅早年修煉過法輪功,在中共發動迫害法輪功運動後一度放棄了修煉。二零一九年她被查出宮頸癌晚期,萬分絕望中,她又重新修煉起法輪功,半年後,身體完全恢復健康。

二零二一年五月八日,孤島小鎮出現「慶祝5﹒13世界法輪大法日」的橫幅。七月十五日。孤島海濱分局國保大隊警察綁架了季英梅等五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七點多,季英梅與母親白興文和妹妹被警察綁架到海濱分局辦案區,遭非法審訊。在警察的疲勞審訊和誘騙之下,季英梅身體和精神狀況越來越差,精神恍惚,小腿開始浮腫,稀裏糊塗地按著警察的意思完成了審訊。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季英梅被孤島朝陽派出所警察劫持至濱海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天。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六日,季英梅結束非法拘留。第二天,單位以季英梅違反單位內部條例為由,強制她離崗接受洗腦「教育」,並從二零二一年十一月開始,單位扣發了季英梅的績效工資。

二零二二年一月六日,季英梅向東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起勞動仲裁申請,被東營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立案又無故銷案。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前後,家人接到東營區檢察院的電話,得知母親白興文被構陷到了檢察院,而且警察將非法審問季英梅和妹妹的筆錄作為指控她們母親的「證人證言」提交給了東營區檢察院。季英梅對此非常生氣。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日和二十一日連續兩天,勝利油田「610」人員溫曙明、油田綜治辦「610」張姓(溫曙明的領導)、採油廠綜治辦的畢立國、王某某(自稱姓王)再次到季英梅的單位騷擾她,威脅她不要到處控告和申請勞動仲裁。季英梅當即表示,自己走的是法律程序,不接受這種無理說教。

僅僅一年兩個多月的時間,季英梅經歷了的警察綁架、抄家、非法拘留以及被單位的經濟迫害、變相拘禁,同時頻頻遭油田「610」等邪黨人員的騷擾、施壓,這給她剛剛恢復的身體造成嚴重的損壞。從二零二二年四月起,季英梅出現持續乾咳、嗓子沙啞,繼而說話困難、鬱鬱寡言、心事重重。從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母親白興文被東營區法院非法庭審起,季英梅的健康狀況開始急劇惡化,二零二二年九月二十日,一直照顧她的母親白興文突然被海濱分局及朝陽派出所警察綁架、關押到河口看守所。幾天後,季英梅就開始發高燒、昏迷不醒,於二零二二年十月九日清晨含冤離世。

母親白興文遭誣判入獄

白興文老人,於一九九五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不到半年,一身頑疾不治而癒。在生活中,白興文按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與人為善,鄰里和睦。人們平時見到白興文老人總是一張笑瞇瞇的臉。

二零二一年七月十五日,白興文老人和女兒被社區人員和警察以欺騙的手段敲開門綁架,白興文被劫持到河口看守所非法關押九天後,被所謂「取保候審」。

二零二一年九月八日,白興文與女兒依法要求公檢單位撤銷對她們的構陷案,還她們母女自由和清白,並控告綁架迫害她們的警察。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六日,白興文再次被劫持到孤島鎮朝陽派出所,白興文的三個女兒趕到派出所詢問要人,大女兒季英梅當時就被非法扣押在派出所。

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六日,海濱分局朝陽派出所警察任安遠、劉錄英等一夥人為報復白興文的起訴,綁架了包括白興文在內的五名法輪功學員及家屬至濱海拘留所,因白興文血壓過高,拘留所未收。

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七日,白興文的代理律師向東營市東營區法院依法提起行政訴訟,控告海濱分局錯誤適用法律、處罰程序嚴重違法。

二零二二年二月二十四日,白興文收到東營區法院的多條短信通知,告知她的行政訴訟已經成功立案。三月十四日,白興文又突然接到東營區法院立案庭法官李焱的電話,李焱在電話中口頭通知白興文的行政訴訟已銷案,也不出具銷案的書面通知。

二零二二年三月二十二日,白興文被濱海公安局國保支隊構陷到東營區檢察院,並被所謂「取保候審」。二零二二年四月一日和四月二十二日,白興文及其律師向東營區檢察院遞交了對非法起訴的「法律意見書」和「撤回起訴申請書」等文件。但是東營區檢察院一意孤行,將白興文構陷到東營區法院。

東營區法院定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九日非法庭審白興文。非法庭審前的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二日,東營區法院法官紀鵬輝、書記官史媛媛對白興文的親友辯護人進行百般阻撓。白興文於二零二二年七月二十四日以「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為由申請法官紀鵬輝迴避此案。而在七月二十九日的法庭上,法官紀鵬輝不但沒有迴避,還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序,剝奪了白興文的辯護權、陳述權、發言權,強加罪名於白興文,故意製造冤假錯案,屬於嚴重失職、瀆職。

二零二二年八月底,東營區法院通知白興文對濱海公安局國保支隊提交的所謂「認定意見」作為迫害白興文的所謂「新證據」進行質證。

二零二二年八月三十一日,白興文律師以「作為公安機關並無鑑定資質」再次向東營區法院提交「排除非法證據申請書」及排除非法證據的「認定意見。

二零二二年十一月八日,白興文被東營區法院枉法判刑三年半;二零二三年七月十七日老人被劫入山東省第一女子監獄迫害。

在參與迫害白興文的所有涉案公檢人員,從頭到尾都在踐踏法律、濫用法律,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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