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建華是大慶石油管理局井下準備公司退休職工,家住讓胡路區,一九九七年四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的標準做好人,身體健康。中共迫害法輪功後,她遭到殘酷迫害,多次遭綁架、抄家、關押,曾被非法勞教、非法判刑八年,飽受酷刑折磨。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份,石建華為法輪功鳴冤,依法去北京信訪辦上訪,被綁架後劫持回本地,在大慶市看守所被非法關押一個月,又轉到讓胡路區獨立屯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石建華到北京天安門廣場打「法輪大法好」的條幅,被天安門派出所警察綁架,劫持到天津看守所非法關押。二零零一年一月十八日,被大慶警察從天津直接送進黑龍江省哈爾濱女子戒毒勞教所,非法勞教一年。在勞教所,石建華遭受人格侮辱,被非法搜身、剪髮;天天坐小塑料凳上不讓動,還得保持獄警「要求」的姿勢坐著:雙腿並攏、雙手分別放在膝蓋上、直腰抬頭不准動;整天被灌輸歪理邪說的謬論,逼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逼唱邪歌;被奴工,糊紙盒、做盜版書。石建華從勞教所回家後,還經常遭到讓胡路分局和片警的騷擾及蹲坑迫害。
二零一一年九月十三日晚,石建華在家中被大慶國保警察綁架,家中的大法師父法像、大法書、打印機、筆記本電腦、台式電腦等私人物品被警察抄走。二零一二年一月十日,讓胡路法院非法庭審當時六十二歲的石建華,將她依法進京上訪而被非法勞教當作所謂證據,對她非法判八年重刑。石建華依法上訴,被同樣褻瀆法律、混淆是非的大慶中級法院駁回上訴。二零一二年六月六日,六十三歲的石建華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在雨中她被逼迫轉化、逼坐小塑料凳,晚上被熬鷹,剝奪正常睡眠、遭毆打、被迫做奴工等。二零一九年九月十二日,已經七十歲的石建華八年結束八年冤刑。
酷刑演示:罰坐小板凳 |
二零二二年六月六日晚,大慶東風新村高新公安分局警察上門綁架石建華,稱石建華發真相資料被人告發。警察雖然很快釋放石建華,但之後對她進行司法迫害。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四日,高新技術開發區法院非法庭審石建華,五月三十一日對她非法判刑六年十個月,罰金三萬。石建華目前已上訴。
(石建華女士遭迫害更多事實請見明慧網報導《堅持信仰真善忍 大慶石建華遭中共八年冤獄迫害》)
(責任編輯:田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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