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王繼武遭誣判四年半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省哈爾濱雙城區韓甸鎮工程號村法輪功學員王繼武,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五月十八日遭雙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六個月。王繼武已上訴。

據悉,王繼武自被綁架後,在雙城區看守所一直絕食反迫害,人已瘦得脫形。但他仍堅持煉功,每天喊:法輪大法好!

王繼武遭迫害事實簡述:

二零一九年十月二十八日凌晨兩點左右,王繼武在雙城廣場夜市北側一處寫「法輪大法好」真相標語時,遭人毆打、惡告,被雙城巡警綁架到雙城看守所。王繼武絕食抵制迫害,遭強行插管灌食,導致他身體非常虛弱。十一月八日晚七點多,王繼武被雙城站前派出所警察送回家,但警察每天對他進行監控。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王繼武再遭雙城區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約於九月十四日被取保候審。

二零二三年四月四日晚六點到七點之間,王繼武在其哈爾濱租住屋的小區門口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拉他做了三次體檢,心臟和血壓指標都不正常。四月十一日,派出所找家屬簽字,說王繼武是四月十日被羈押在雙城看守所,而王繼武實際是四月四日晚被綁架的。

警察約於四月下旬將王繼武構陷到雙城區檢察院。雙城區法院約於五月九日以視頻方式非法庭審王繼武。據悉,家人在非法庭審時沒有見到王繼武本人,只聽到聲音,法官逼他認罪,而王繼武聲音微弱但堅定的說:「我沒罪。」

二零二三年五月十八日,家屬看到非法判決書,王繼武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勒索罰款一萬元。王繼武不承認有罪,也沒有在判決書上簽字,他已在看守所寫上訴狀為自己做無罪上訴。

王繼武自被綁架後,一直絕食反迫害,看守所每天對他強行灌食,他人已經瘦得脫形,但他在看守所裏仍堅持煉功,每天喊「法輪大法好」。

(王繼武遭迫害更多詳情請見《黑龍江省雙城區韓甸鎮王繼武近期被迫害經歷》)

雙城區站前派出所:
所長付姜君18945699996
副所長孟昊18504511773

(責任編輯:田園)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