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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國際人權協會致信中共外長 要求釋放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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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五月二十三日】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九日,位於世界金融城市德國法蘭克福的國際人權協會(IGFM)致信中共外長秦剛和中共駐德國大使吳懇,聲援被非法抓捕的法輪功學員;同時還致信直接參與迫害的山東省省委書記林武和日照市市委書記張惠,強烈要求他們立即無條件釋放被抓捕的法輪功學員。

圖1:德國國際人權協會致信中共駐德國大使吳懇信件副本
圖1:德國國際人權協會致信中共駐德國大使吳懇信件副本

圖2:德國國際人權協會致信山東省省委書記林武信件副本
圖2:德國國際人權協會致信山東省省委書記林武信件副本

德國國際人權協會董事會成員科爾普(Hubert Körper)先生在聲援信的開頭明確強調,「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的權利,人身自由不可被侵犯的權利(第37條)。」

信中還強調:「發生在中國將近二十四年之久的對法輪功的持續迫害不僅違反了中國的憲法,而且也違反了有效的國際法。」

據明慧網五月十六日的報導,據明慧網五月十六日的報導,在二零二三年五月一十三日,即第二十四屆世界法輪大法日到來之際,山東省日照市有四十多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和抓捕,這起迫害據說是山東省廳直接下令操縱的,日照市參與迫害的已知的「610辦公室人員」有兩人,分別叫王美峰和陳德華。

聲援信尤其關注了山東省日照市五蓮縣叩官鎮閆家莊村的兩名法輪功學員丁元德先生和他的妻子馬瑞梅女士的生命安危。「我們強烈要求您立即無條件釋放丁元德先生和他的妻子馬瑞梅女士。」科爾普先生還在信中明確寫道:「這兩位法輪功學員都沒有使用過暴力,也沒有呼籲對政府使用暴力。他們只是行使了國際保障的信仰自由的人權。」

事件背景:

據明慧網報導,二零二三年五月十二日早上五、六點鐘,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日照市東港區公安局、五蓮縣公安局以及叩官鎮派出所警察和其他公檢法司人員,為避人耳目,開著便衣車,大約十幾人,由閆家莊村邪黨書記夏京德帶路,先是跑到日照市五蓮縣叩官鎮閆家莊村法輪功學員丁元德、馬瑞梅夫婦的茶葉地裏,無理要求他們停止採茶,並所謂「配合調查」,詢問情況;隨即非法沒收了他們的手機,並一度將丁元德的手機強行關機,然後要求抄家搜查。

這些警察尾隨到他們家後,非法用手銬將馬瑞梅的雙手銬了起來,把她單獨銬在一輛便衣車裏,有兩個人看守。她旅居德國的兒子丁樂斌原本只是想電話聯繫母親詢問父母的近況,電話接通後,卻聽到馬瑞梅在電話裏說:「有壞人來了,給我戴上手銬了,我的手都麻了。」整個電話只有33秒鐘。

這夥人非法搜家、抄家持續到上午十點多,全程所謂「錄像」,他們抄走半袋法輪功書籍和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資料。隨後來了一輛警車轎車,丁元德、馬瑞梅夫婦被塞到車裏,被這夥人帶離家門。警察非法要求丁元德夫婦繼續配合所謂的「調查」和審訊,然後把他們非法押送到日照市東港區公安局,在那裏對他們繼續非法審訊,進行筆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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