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曉光是一九九六年五月走入法輪功的,起因是他兒子自幼患先天性心臟病、心肌炎、頭痛性癲癇病、下肢一過性癱瘓病,長春各大醫院查不清病因,最後說是癔病,醫學治不了。
一九九六年五月偶然的機會,李曉光看了李洪志師父講法錄像後,各種疾病痊癒。李曉光當時也身患乙型肝炎十四年,同時還患有頸椎病、頭暈症、胃腸炎等疾病;修煉法輪功後所有的病都痊癒了,為自己和國家節省了很多醫藥費。學大法使他淡泊名利,不計較個人得失,真誠善良。不論親戚朋友誰家遇到困難,他會主動去幫助,甚至提供上萬元也能無償幫助。
二零零五年二月十六日,李曉光因為張貼書有「法輪大法好」的標語,被一汽刑警隊綁架,二月十七日,一汽迎春路派出所警察非法闖入他家,在沒有搜查令和任何法律手續的情況下搜查,搶劫了很多本大法書。李曉光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大廣看守所十五天,被長春汽車廠四環無理開除,他失去工作、沒有經濟來源,當時正值孩子上大學,他家庭生活非常艱難。
二零零五年五月份一天,一汽迎春路派出所一片警帶兩個委主任闖入李曉光家騷擾,奪走一張師父法像,放言早晚把他弄進去。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晚,一汽迎春路派出所、南關區明珠派出所、一汽刑警隊的警察闖入李曉光家將他綁架,同時搶奪走十幾本大法書,在沒有搜查令和任何手續的情況下搜查。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二日,李曉光母親在長春市因張貼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根據住址通知一汽迎春路派出所,他們因為李曉光母親年歲大說要放她回家,但條件是要李曉光來替換,由他替母坐牢。當晚七時許,曾威脅過李曉光的警察夥同其他警察,穿便衣闖入他家,不出示任何證件、手續,將李曉光綁架,同時搶奪走十幾本大法書。李曉光遭非法刑拘、勞教迫害。
二零零六年十一月三日至十二月一日,李曉光被長春市第三看守所非法刑事拘留期間,吃的是發霉的玉米麵窩頭,喝的是有泥的白菜湯。睡覺時是幾十人擠在一張地板鋪上立著身睡覺不能翻身;被強制幹的是沒有休息日、沒有一分錢工資、從早五點至晚九點每天每人定額的手工勞動,做紮水果盤裏水果用的竹籤,使用有嗆人味的膠水。剛入新監倉的十多天裏被嚴管,罰坐硬地板,罰蹲,不讓說話,不讓動,不讓自由上廁所、喝水等。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一日至二零零七年三月,李曉光在長春市朝陽溝勞教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在身體長滿疥瘡的情況下,繼續被強迫去室外出勞公乾雜活,而且在這種情況下仍安排人員包夾他。勞教警察還不定期的搞突擊搜查人身、床鋪、私人包裹,主要搜查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一年八月一天早上,李曉光出門打工,推自行車過馬路時被行駛的摩托車從側面撞上左腿,倒在了地上,自行車被撞壞。騎摩托車的人問他怎樣,他說沒事,你走吧。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一日,李曉光在長春龍嘉機場安檢時因發現真相護身符等物品,被機場派出所扣留綁架。當晚長春市朝陽區孟家派出所警察闖入李曉光家,在沒有搜查令和任何合法手續的情況下搜查他家。李曉光被非法關押在長春市公安局葦子溝拘留所十天,失去人身自由。
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三日,警察蹲坑綁架了李曉光夫妻,在孟家派出所一夜。在邪惡清零期間,警察,社區多次上門騷擾,在醫院搶救後失去自理能力,於二零二二年一月二十三日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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