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要自己走
在我們的修煉群體中,有很多是整個家族或家裏的很多親人都得法了,即是家人、又是同修,我和我的母親也是這樣。母親和女兒只是這一世的因緣,同修才是我們應該珍惜的聖緣。然而我卻把母女情放在了同修之上,在配合母親同修否定經濟迫害過程中走了一段彎路,幸得師父點化,歸正了修煉路。希望同修們以我為戒。
母親在發真相掛曆時被不明真相的世人惡意舉報後,被非法判了一年冤獄,出獄後半年被社保非法停發了養老金。停發養老金在常人的法律中也是沒有依據的,是非法的,我們可以運用常人的法律來否定經濟迫害。
我和母親都沒有接觸過法律,可謂一竅不通,想運用法律,那就得先學習法律,母親說自己年紀大,學東西慢,文化水平不行,我知道母親不想學、畏難,我也不想給母親增加壓力,畢竟母親剛從黑窩出來不久,心性還不太穩定,我也覺的母親受苦了,那我就多做點吧。法律知識我學,真相信我寫,法律文書都由我寫,所有的事都由我聯繫,我想把母親保護起來。我努力的做事,卻沒有讓事情向好的方向發展,可謂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一審敗訴後,我反思為甚麼會是這樣的結果?師父借家人的嘴點化我,不是母親在修,是在修我。我一下悟到是我在包攬母親該走的修煉路,沒有讓母親在這過程中提高上來,還助長了母親的依賴心,我陷在母女情中也沒修出來,即想讓母親提高,又不想讓母親承受困難,我很糾結很累。
師父說:「一定要把心擺正,修煉誰也代替不了,只有你自己真正的去修煉,自己才能提高層次。」[1]
我知道不能再包辦代替了,修煉是嚴肅的,誰也代替不了,我鼓勵母親要破除人的觀念,不要認為自己年紀大,文化水平不行,大法就是開智開慧的,既然這條修煉的路擺在面前了,就有我們要修去的人心、觀念,從而提高上來,走過去。
母親在法理上提高上來了,自己也能給單位領導寫真相信了,發給我看,我真心覺的寫的很好。
一審敗訴後,我們馬上提起上訴,我把上訴狀寫好後,母親開始主動學習法律知識,並且吸取了上次的經驗教訓,因為依賴律師,結果律師並沒有盡力,所以這次決定不請律師了,自己上法庭,也不通知同修們為自己發正念了,不能佔用同修們的寶貴時間了,有師在有法在足矣了,母親有了很強的正念。
二審結束後不到十天就寄來了法律文書,駁回了一審法院的判決結果。
當我們幫助親人同修過關過難時,要當好配角,不能越俎代庖,讓親人同修真正的在法上提高才是為他們好,才能走過關難,我們不只是親人,更是同修。
二、法律不是否定迫害的保障
我們知道對大法和大法弟子的任何迫害都是非法的,所以同修們運用法律反迫害、救度世人是很好的方式,但有時結果卻不是那麼的盡如人意,因為我們走的是修煉的路,有更高的因素在起干擾破壞作用,利用法律是我們講清真相、救度眾生符合常人的一種方式,只有我們在法中不斷修煉提高,破除另外空間操控常人的邪惡因素後,法律才能喚醒世人的正念,讓世人做出正確的選擇。我們做的任何證實法的事情,都和我們在法上的修煉提高有直接關係。大法是破除一切迫害的根本保障。
三、大法弟子是整體
母親和我說,二審結束從法庭出來後,看到法院周圍有很多同修在默默的為母親同修發正念,幾乎都是不認識的同修,沒有通知同修們,怎麼來了這麼多人?我想到母親同修的事情每次都被當地的同修及時發往明慧網,明慧網每次都做了及時的報導,一定是同修們看了明慧網的報導,主動配合來為母親同修發正念的,同修們的無私境界令人感動,明慧網把全世界的大法弟子聯繫成一個圓容的整體。
明慧網、論壇等是寶藏網站,我們證實法、反迫害中所用的東西應有盡有,同修們需要甚麼就去學吧,修去依賴心,走正自己的修煉路。感謝大法網站同修們的辛勤付出!
個人體會,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