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六年,我經人介紹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參加了師父九天講法錄像班,在班上每天看一講講法錄像,學習一套功法,學習班結束後,去煉功點煉功,煉功三天,經常嘔吐的胃病好了,不吐了。第八天,感覺原來昏昏沉沉、乏力的狀態沒有了,全身輕鬆了。我把所有的藥都扔了,一直到現在,二十年沒再吃一片藥。
最慶幸的是,我學會怎樣做人了,按照真善忍標準,處處事事都要做一個好人,做更好的人,把為私為我修成無私無我。修煉幾十年中,我在常人中生活養成的思維和生活習慣,逐漸的改變了,做事不鑽牛角尖了。現寫出以下三件事,證實大法改變人的威力。
一、放下怨恨心 善待老人
老父親今年九十多歲了,因父親重男輕女,我從小就受到父親的歧視。我四歲的時候,曾經被父親送人,姑姑、姐姐送我去別人家,我不幹,就又把我領回來了。我大弟弟和我差一年半出生,因是七個月不足月出生,身體很弱,母親又有病,我從小就感覺到父親對弟弟的偏愛,對我的冷淡和不公,我常常遭到父親的打罵,我對父親產生了深深的怨恨。我七歲時,母親去世。九歲時,父親給我們找個繼母,生了一個小弟弟。
好在我上學、上班都沒用父親操心。我上班不長時間,姐姐出嫁了,父親單位分了房子,父親就和小弟弟去新房住了。以後小弟弟娶了媳婦,生了孩子,父親一直和小弟弟一家住到二零一五年,小弟媳父母病了,需要她照顧,小弟還上班,沒人照顧父親了。那時,我和大弟弟、弟媳、姪子住在父親的兩室一廳的老房子。父親由誰來照顧,大弟媳表示不照顧。我當時也不想照顧,我和姐姐為老人選了幾家養老院,老人也不願意去。怎麼辦?我是修煉人,不能看著老人沒人照顧,我就承擔了這個責任。如果我不修煉,我不會照顧父親的。那時,怨恨心雖然放下了一些,但對父親重男輕女還是有想法的。
現在社會上照顧老人,都是有條件的:老人沒工資的,由姊妹們掏錢盡贍養義務,把錢給照顧老人的姊妹;老人有工資的,老人在誰家,把工資交給誰,或者給一部份。我沒要老父親的錢。老人在小弟弟家每月給六百元,我接他過來住後,第一個月給我五百元。我想:這老父親還是對我不公,我照顧他還不知道能不能達到他的滿意,他吃穿也用不了多少錢,我乾脆不要他錢,我全包了,在小弟家,小弟、弟媳上班,老人在家只跟他們吃一頓飯,早晨、中午在飯店吃。父親在我這一天吃三頓飯,儘量不重樣;剩菜、剩飯我吃,老人吃新做的。老人愛吃甚麼給老人買甚麼、做甚麼。我給老人買羊奶粉,常年喝,給老人買水果,買需要的衣物、生活用品等,老人很滿意。二零二一年,小弟退休了,想把老父親接回去住,老父親說:「我在這挺好,不回去了。」
和父親一起生活要過很多心性關。父親剛過來住時,由於我沒要他的錢,他就往家買點東西,買吃的東西,不管家裏有沒有,就往家買,有的食品買回來,他還不吃,買多了,買重了,吃不了壞了,就得往外扔。他買東西挑便宜的買,買豆油,瓶口開封了也往回買。後來都形成了他一往回買東西我都害怕,也暗暗的生氣,心裏憋的難受,告訴他不讓他買他也不聽。老人還有很多不衛生習慣,比如:上廁所小解不沖水;出門穿上鞋發現忘帶鑰匙時,穿著鞋就進屋拿鑰匙;屋裏垃圾筒扔的吐痰的紙裏出外進的,吃水果等,果汁等贓物沾在垃圾筒周圍都很難擦掉等等,告訴他也不聽。
後來我想到:自己改變不了他,就改變自己,去掉怕麻煩的心,去掉怨恨心,增加包容心。這樣氣也順過來了。在法中我也漸漸的明白認識到:這樣的修煉環境不正是我提高心性的好機會嗎?還得感謝老父親哪!心也平靜了,不再為這些小事計較了,父親好多習慣也改變了。
二、不爭房產 善待姊妹
我原來和大弟一家一起居住,住的是老父親名下的房屋。父親的老房原來是一居室,動遷時,我單位為我投資了一萬多元,增加了一居室面積。因為我照顧父親,大弟一家就搬走租房住了。他們如果願意照顧老人,我就搬出去。可是他們寧願租房住,也不照顧父親。大弟租房錢,要我和姐姐和小弟一起拿。我想我照顧老父親我不拿租房錢。這樣,大弟、弟媳還很不高興,弟弟、弟媳對我大吵一頓,無中生有的說我和他們爭老人的房權,我沒和他們吵,只是心裏想到和他們在一起住,在花錢上我從不計較,付出那麼多,卻換來這樣的結果,心裏委屈,晚上一個人獨處時,默默的流淚,一卷手紙用完了,淚都沒有止住。
我至今照顧老父親六年多了,按現在國家政策,誰照顧老人,誰可以繼承老人的房權。我沒有別的房屋,又未出嫁,這房本應該能繼承,老父親又多次說要把房產證改成我的名,我一直沒答應,我告訴老父親這房我不要。
二零二一年底,老人病的很厲害,躺在床上不能正常進食,送去醫院,說要手術治療,家人沒同意,老人歲數大了,手術有風險。接回家後,老人把後事都安排好了,這時,我想到了房屋過戶的問題,如果老人不在了,房產過戶是個很麻煩的事。我跟老父親商量,把房產過戶給他孫子吧,我只要居住權就行。因為我大弟、弟媳住的是兒媳家的房,而且不要租房錢,並承諾讓他們住到老。老人同意了我的想法,房產無償的過戶給了老父親的孫子。其實這房產完全也應該過戶到我的名下,但我不想這樣做,做事為他人著想。如果不修煉,我是做不到的,二十多萬的財產不是個小數目,何況房子還有我的一居室。但修煉人不能和常人一樣,為了爭財產搞的家庭不和。
三、不爭是非 善待欠債人
我和一鄰居平時來往相處的不錯,有事互相幫忙。二零一零年,她兒子有事,她向我借一萬五千元錢,說有錢就還我。當時,她沒有工資,靠政府每月給幾百元低保補助過日子,我當時沒想她何時還我,只想幫她解決當時的困難。我現去銀行取錢借給了她。可這錢她至今未還。這十多年中,她也有工資了,還做了生意,掙了大錢。一見我面就說甚麼時候甚麼時候還錢,可是到再見面,又說錢用到甚麼地方了,過一段時間再還。就這樣一拖再拖,都有十多次了。
開始我沒在意,以為她做生意,用錢的地方多。我也沒把這件事放在心上,心想:一萬多元錢, 她願意啥時還就啥時還。後來,我感到不對勁了,這一萬多元錢,她不做生意,就用她的工資幾個月或者一年都可以還上,還用這麼拖嗎?而且拖欠不還的理由也讓人難以相信了。這樣,這事把我本來平靜的心也攪起來了。二零二一年下半年,她接連幾次說還我錢,還說給我利息。我說:「利息我不要,把錢還給我就行。」結果她還是未還。我心裏開始不安了,開始怨恨她了。
後來,我想到自己是修煉人,不能和常人一樣,而且當時借錢時連欠條都沒打。不就是一萬多元錢嗎?常人把錢看的重,修煉人不能和常人爭,我乾脆不要了。再見面時,我告訴她,欠錢我不要了。她當時說:「不行,我得還你。」可以後再見面就不提了。我也把心放下了。這一萬多元錢,也許是我上一世欠她的,就算還債了吧。
要不修煉,我一定得跟她找地方理論理論,或找人教訓她。作為工薪階層,一萬多元錢也不是個小數目,而且也咽不下這口氣。修煉人知道「任何事情都是有因緣關係的」[1]和「不失不得」[1]的法理,我主動放棄這欠錢,化解了我們之間的矛盾,也平靜了心中的波瀾。
寫到這,常人會想到:大法修煉人太好欺負了,人也太懦弱了吧?其實不是的。修煉人不追求常人的得失,不是傻和懦弱,是認識到了這世界上有比物質更珍貴的東西,是追求人的更高境界,是為了返本歸真。從法中我們知道:人的身體存在黑色物質和白色物質,黑色物質就是業力,是做壞事得到的,它是人有病和造成不幸的根本原因。做好事得到白色物質,白色物質就是德。這兩種物質還有一個轉化和承傳過程,祖祖輩輩往下積。古人云:「積德呀,祖上積德。」「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惡之家必有餘殃。」修煉人守住德,不失德,業力得到轉化,身體得到淨化,心性得到提高,功德圓滿,返本歸真,生命得到永恆。這是常人無法理解的,只有修煉人才能體驗到其中的奧妙和珍貴。
結語
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的人,面對社會的打壓、排斥、不公,二十多年來,仍然在自己生活的範圍內默默無聞忍辱負重的做好人,化解著家庭、社會的矛盾,散發著正的能量,感染影響著所有接觸到的人,現在社會上大多數人都知道法輪大法修煉人是好人,包括政府部門的人,包括警察、公、檢、法部門工作的人。可是好人卻受到社會不公的對待。但是修煉人知道自己在堅守著正義,在堅守著真理,都深信正義必將戰勝邪惡,雲開霧散那一天會很快到來。大法弟子希望更多的人能認清善惡,明白真相,得到大法的救度!
以上個人體會,不足之處請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責任編輯:文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