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只說生活中經歷的幾個小故事與同修分享。
一、善待欠債人
一九九三年,我家開了個小副食店,生意還可以。有位王姓顧客經常來店買東西。時間一長,彼此熟了,他拿了東西就不給現錢了,讓我記賬。直到累積到了兩千多元了他還是不給錢。聽起來兩千多元錢不算多,但這些錢對於我這個小店來說卻是筆不小的數目。一天我說:「沒有你這樣的,現在給你結賬!」他說:「我身上沒有,過幾天就給你送來。你還怕我跑了呀!」就這樣拖了兩年,就再也不見他的人影了。
我和丈夫千方百計才找到了他的家。他媳婦說:「我馬上就要和他離婚了。離婚前,你抓緊向他要。離婚了他還能給你們嗎?你們也不容易。你不知道他有多賴,比癩皮狗還賴!」
拖了三年多了,他也沒還錢。我丈夫與孩子們商量準備起訴他。
一九九六年二月我得大法了。修煉後,在生活中無論遇到大小事,我都嚴格按照法的標準要求自己,用法來衡量對錯。
等再次找到王某向他要賬時,他哭著說:「實在對不起,現在我一分錢也沒有了。昨天對像和我辦了離婚手續,今天她就走了。剩下我和兩歲的孩子,今後可怎麼過呀?我不只是欠你家的,還欠其他好幾個人的債。我原來做買賣,結果都賠光了,最後落了個人財兩空……」
我一看,當時還有幾個人在場,都是去討債的,正在跟他要錢呢。於是我就對他說:「你別哭了,我是修煉法輪大法的,師父要求我們按真、善、忍做好人,更好的人,你欠我的錢我不要了。今後你要好好對待孩子,孩子是無辜的。」
話音剛落,他就趴在地上邊給我磕頭邊說:「我遇到好人了,謝謝大姐!你的師父真好,教你做的太好了,太正了,今後我也跟著你煉法輪功……」
二、九年精心伺候病婆婆
我家住在縣城郊區,沒土沒地,生活來源除了我做個小生意,還靠丈夫開出租車,日子也算過得去。沒想到婆婆突然得了腦血栓,生活不能自理,吃喝拉撒都得靠別人。在醫院治療一段時間後,醫生說:「回家養著吧,這種病目前醫院也沒有甚麼好辦法。」
我對丈夫說:「老人得的這個病,三天兩天好不了,你別出車了,在家照顧好老人吧。我做的那個小生意就別停了,咱全家得吃飯呀!再說你還有五個姐妹呢,她們能不管嗎?」丈夫同意我的說法。
我給婆婆做了五床被子,鋪在她身下;怕硌壞她的身體,又做了十二條褥子,替換著用。
我白天做生意,晚上回家還得一口一口的餵婆婆吃飯。熱了就涼一涼,如果涼了就在爐子上再熱一熱。太熱了怕燙著她,太涼了又怕她鬧肚子,哪一方面想不周全就會出麻煩。丈夫說我每天太累了,我說:「我是修煉人,累點,苦點沒啥。只要老人好,心裏才踏實,才平衡。家庭環境也是我修煉的環境,也是提高心性的機會。」丈夫說:「你真好!」我說:「是師父好,法輪大法好!」
後來為了讓婆婆高興,丈夫說:「你細心、善良,咱倆換一下吧。」於是他又去出車了,我在家照顧婆婆。我經常在婆婆床前讀法給她聽,她總是笑瞇瞇的看著我。
轉眼六年過去了,鄰居們見我們這麼辛苦,就都提醒我們:「照顧老人,你家的姐妹可都有義務,不能只靠你一家啊!」
一天,四個姐妹同時都來了,進門都說:「你倆把咱娘伺候的真好,臉紅撲撲的,床鋪又乾淨,我們都放心,謝謝你們!」妹妹說:「多虧嫂子是修大法的,做的好,給我們全家帶來了福份。」
吃過午飯後,全家人都坐在一起,丈夫說:「老人得病六年了,啥也沒讓你們管。可是你們也有這個義務,對不對?」她們都點頭,老四說:「從今天開始,咱姊妹五人輪流伺候,每人一個月。」老大說:「我上班,哪有時間?」老二說:「我做生意,太忙。」老三說:「我家老、少人口多,誰管他們呀?」只有老四說:「我在農村,有地得種。該我管的那個月我就抽時間來照顧媽。」丈夫一聽,就有點著急,說:「咱們的肉身可都是娘給的,甚麼理由也不行,個人自己想辦法解決。」
這時上班的大姐說:「我一個月拿二百元雇弟媳。我知道你們和孩子也得吃飯,生活不容易。」
二姐、三姐就只笑不說話。我說:「今天咱們把事說清楚,如果你們真的沒時間,也認可我們家庭生活困難,為了照顧好老人,我苦一點累一點沒啥,這個義務我承擔。不過即便有客觀理由,也不能不管老人對不對?」她們都說:「你真好,人品好、姿態高。弟弟燒了高香,遇上了你這活菩薩。不光我們,咱們家族親戚們,周圍的人,人人都佩服你夫妻倆做的這麼好。」
大姐嘴上說一個月拿二百元僱人,可一次也沒有兌現過她的承諾,我從不計較,姐妹的關係保持良好。
我與丈夫承擔伺候婆婆的義務長達九年。我的所作所為也是在弘揚和證實大法,周圍的人明白真相的大多都三退了。
三、「要讓全縣的人都知道你是個最好的人!」
有一次,我家買了一些蜂窩煤,結賬後,恰巧又有人打電話給送煤的說要買煤,賣煤的人在我家水管上洗完手,慌忙就走了。錢和記賬本放在水管台上忘了拿。當時我也沒看到,忙著去店裏賣東西去了。
中午回家後,丈夫問,水管台上的錢是怎麼回事?我知道肯定是賣蜂窩煤的人忘了拿。我數了數現金和賬本上的錢共計1870元。我對丈夫說:「你做飯,我去給他送去。丟了這東西得多著急呀!再說,得多長時間才能掙到這些錢呀?」丈夫說:「整個縣城那麼多賣蜂窩的,今天天氣又熱,30多度,你去哪裏找呀?咱寫個招領啟事貼在咱門頭上,他肯定得回來找。」我說:「不行,人家不急嗎?」我帶著錢和記賬本,騎上自行車就出發了。賣煤的那人的電話號碼和個人信息我都不知道,於是就先從附近找,然後向遇到的人打聽那些賣蜂窩煤的地方。
整個縣城找了一圈,共八個賣蜂窩煤地方都去了,都說沒有這回事。但其中一人說還有一個很偏僻的地方有個賣煤的。於是我又去了那個地方找。邊跑邊想:這可不是偶然的,是提高心性的機會,也是去我的利益之心呢。一看錶,都下午兩點半了,又渴又餓,天氣又熱。再熱,也一定要找到丟錢人。
在最後一個賣煤的地方終於找到了這個人。
一進院就聽到屋裏的人因為丟錢的事吵的不可開交。我走過去說:「別吵了,上午賣蜂窩煤時丟東西了是嗎?」他說是丟了。我問丟的甚麼?他說錢和賬本。我問多少錢?他說大約有1500多元。我把事情的來龍去脈說了一遍,說:「找你可真不容易!錢和賬本上的錢一共是1870元,都還給你。」夫妻倆人感動的說:「今天遇到好人啦,謝謝!你心眼這麼好,這麼善良,你叫甚麼名字?一定要讓電視台、廣播站宣傳宣傳,讓全縣的人都知道你是個最好的人!」
我說:「不用上電視、上廣播宣傳。我是修煉法輪功的。作為修煉人就應該這樣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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