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五年十月份上任後,梁士武為了邀功,賣力參與迫害參與訴江的法輪功學員。他與下轄各派出所警察對朝陽縣地區的法輪功學員進行騷擾、抄家,強迫法輪功學員在「誣告」與「不訴江」的單子上簽字,學員不簽的,警察就逼家人簽,不然就非法拘留。波及人數百人,警察自稱360人。
在二零一五年十、十一月期間,因參與訴江先後被朝陽縣公安局綁架抄家並非法拘留的有:莊豔、鄒本梅、鄧九英、張樹環、周素華、王國軍、劉志軍、夏鳳玉、洪文清、紀淑芝、楊樹申、李玉芹、劉豔華、劉豔秋、王文蘭、宋志國、馮翠榮、黃金蓮、張亞林、錢吉蘭、張磊(音)、張桂芝。其中法輪功學員王國軍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六年九月三十日,法輪功學員李桂霞與謝寶鳳在朝陽縣二十家子集市上向民眾講法輪功的真相時,被二十家子派出所警察非法抓捕到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當時,李桂霞血壓高達200多毫米汞柱,生命垂危,但朝陽縣國保大隊長梁士武仍強行將她送去朝陽市看守所。看守所怕擔責任拒收,梁士武又用非法手段把李桂霞強行送進看守所關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李桂霞與謝寶鳳被非法批捕。
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四日十五時許,葫蘆島市法輪功學員胡紹偉(男)、劉穎(女)、張東清(女)開車到朝陽縣羊山鎮肖家店村發放法輪功真相資料,被朝陽縣羊山鎮肖家店村民陳某舉報到朝陽縣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朝陽縣羊山派出所警察陳新露等人綁架了三人,後移交到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梁士武、警察魏曉,韋超是辦案人。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一日,胡紹偉、劉穎、張東清被朝陽縣法院非法開庭。九月十六日,三名法輪功學員被判刑五年,處一萬元罰金。胡紹偉、劉穎實名控告朝陽縣國保大隊大隊長梁士武、警察魏曉、韋超、朝陽縣檢察院王鐵奎、靳豔麗、羊山派出所王雲明等人到中紀委等有關部門。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五日早上,朝陽縣法輪功學員張曉豔在家做早飯被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柳城派出所人員綁架、構陷,被秘密開庭、枉判三年並勒索罰金五千元。張曉豔將冤情上訴到朝陽市中級法院,十一月二十八日又被非法秘密開庭。兩次開庭都沒通知家人。朝陽縣公安局國保隊長梁士武、副隊長魏曉積極參與了迫害。
另外,近年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還到法輪功學員家騷擾、非法搜查。梁士武難逃其責。
二零二一年四月十一日早六點,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夥同朝陽縣七道嶺鎮派出所警察,二十人左右,開著六輛車,一早闖到郝家窩鋪屯,綁架法輪功學員夏鳳玉、夏鳳全、董久學。當時因董久學身體情況,被放回。另夏鳳玉、夏鳳全兩人被非法關押。
二零二一年八月九日, 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夥同北四家子鄉派出所6人闖入本鄉法輪功學員劉永蘭與李樹英家中騷擾。警察發現家裏有大法真相葫蘆,就開始問東西是從哪來的。她說是別人給的。警察又從家中翻出兩個小廣播、一本大法書。
朝陽縣公安局國保大隊地址:翰林街 112號 郵編:122629
梁士武 電話13704912992;車牌:吉J96A52
出生日期:1966年3月9日
梁士武妻子:於淑齊13188178679,13842180368;
家住:珠江花園30-2樓,2單元1樓102;樓後的育星幼兒園是梁士武妻子辦的。
梁士武的姐梁士霞(60多歲)姐夫李景堂,住在柳城鎮小木頭溝村。
梁士武的弟弟,朝陽縣根德營子鄉書記梁士偉:辦8601098宅7298115、15142151919
責任編輯:林一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