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化名為「了願」的熱心觀眾說,電視畫面上張小娜的殘疾丈夫發出的求救聲,令人心酸落淚。中共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隨意抓捕、判刑、關押、法官判案,都是依據密令和「上面」的口頭命令,而這些密令至今不敢在國內與國際上見光,被判的案例不敢在國內的任何媒體上報導,《憲法》上規定的「信仰自由」也是一紙空文,也是裝門面,糊弄鬼罷了。
張小娜一家的悲慘遭遇,早已不是個案。吳紹平律師對此事件的評論是,「不管中共以甚麼樣的理由和名目,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抓捕都是非法的,既沒有自己國內的法律依據,也沒有國際的法律依據。」
「張小娜,她因為個人信仰,她有損害他人的利益嗎?她有危害社會嗎?她對大眾構成威脅了嗎?她侵害了別人的甚麼權利了嗎?沒有。那它(中共)憑甚麼去對這樣的一個人去抓捕判刑呢?而且中共非常清楚她的家庭情況。」
「在中國又沒有任何社會保障的情況下,這樣的人一旦失去家中唯一的、可以照料他的親人,他的結果可能就面臨死亡,他的兩個子女就可能面臨無人照料的局面,但是中共面對這樣一個家庭可以不考慮任何因素,對她進行重判,而且是判四年,可以看到中共的這些官員,不僅是中共這個體制是毫無人性的,所謂的法官,這些國保、檢察官,可以說他們也都是毫無人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