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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遭九年冤獄 陝西西安市劉春霞又面臨非法開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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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二月七日】(明慧網通訊員陝西報導)陝西省西安市法輪功學員劉春霞,兩年前才結束四年冤獄,二零二三年五月她又被非法抓捕,日前面臨非法開庭。據悉,西安市連湖區法院準備於十二月七日對劉春霞進行非法庭審。

二零二三年五月六日下午五點左右,西安市鄠邑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袁興、馬某某及惠民路派出所副所長楊穎博、翁姓警察以及西安市公安局一國保警察,開著兩輛普通轎車,闖到鄠邑區紫金大廈的物業公司,把正在上班的劉春霞強行挾持到她的住所,非法抄家;之後將她綁架至西安市蓮湖區看守所。

在非法審訊中,警察提及西安有「收網行動」。(「收網行動」或與中共黨魁習近平參加在西安舉行的中亞峰會有關。)後因劉春霞血壓高達234,蓮湖區看守所不收,警察將她劫持到安康醫院關押。

劉春霞於六月十三日被鄠邑區檢察院非法批捕,七月十八日被從位於長安區杜曲新村的公安醫院劫持到蓮湖區看守所,十月二十日被構陷至蓮湖區法院。

劉春霞原為陝西省惠安集團惠邦公司的工程師。她因堅持真、善、忍信仰,多次遭中共迫害,曾兩次遭中共法院誣判:二零零一年十月,劉春霞因參加岐山縣蔡家坡的法輪功學員修煉心得交流會遭綁架,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一日,劉春霞在住處被警察綁架;二零一八年一月四日被西安市新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至今二十多年的迫害中,劉春霞失去公職,在獄中被迫離婚。

劉春霞於二零二一年三月結束四年冤獄回到家中,與兒子相依為命。她拖著傷殘的腿,在疫情期間努力工作,得到老闆、同事的認可。但現在再次被中共羅織罪名綁架構陷。

澳大利亞參議員、影子外交部長Simon Birmingham二零二三年六月三十日就法輪功學員劉春霞被抓捕事件做出回應。他表示,澳大利亞關注中國法輪功團體所遭受的迫害。他敦促政府繼續向中共交涉以幫助釋放中國大陸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責任單位及責任人
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法院
地址:蓮湖區柴家什字88號 郵編:710002
法官 權波蓉17829751505、029-87627637、029-87627639
法官助理 李維18892087582 19890986745
書記員桑彤15129211170

西安市蓮湖區檢察院
地址:蓮湖區藥王洞49號 郵編:710003
檢察官 趙詩媛 15319702295
助理 劉利鴻18729265379
西安市鄠邑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西安市鄠邑區公安局
地址:鄠邑區甘亭鎮政法路12號 郵編:710102
國保隊長袁興13772093135、18591873557 李晨17602925380/13389200220

西安市鄠邑區公安分局惠民路派出所
地址:鄠邑區餘下街道惠安醫院向南100米 郵編:710302
翁譽壘 梁啟飛 副所長 楊穎博13991909762 魏甜雨所長 程康茂 13772019868
西安市公安局X偵支隊地址:西安市蓮湖區西大街63號,郵編710002
所謂認定人:陳衛東13669197336、蘇求勇13572079719西
安市鄠邑區檢察院西安市蓮湖區看守所 所長:孫策18991926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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