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端慧,一九五五年四月五日出生,家住黑龍江省雙鴨山市寶清縣八五三農墾社區。她煉法輪功之前身體不好,稍微勞累就會眼前一黑暈倒,煉了法輪功後無病一身輕。
長達兩年半的構陷 一審非法判刑
事件追溯到三年前,由於劉端慧在法輪大法修煉中深深受益,她知道法輪大法好,中共的栽贓陷害迷惑了很多百姓,二零二零年五月二日,劉端慧向百姓免費贈送法輪功真相資料,結果遭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紅興隆分局清河派出所警察綁架、非法抄家以及構陷。
劉端慧被「監視居住」,街道的人十天左右就來家中翻一次。警察威脅她說:「劉端慧,我告訴你!叫你姑娘不要再給我們打電話,否則你家的門,我讓你十把鎖都鎖不住!」家人告訴他們迫害好人的後果──法輪功早晚會「平反」,那時,執行中共迫害政策的人就是替罪羊。
這時,派出所警察又使出偽善的手段,請劉端慧吃飯,說:「你看我們對你多好,還請你吃飯。」劉端慧以為他們有所改變,誰知他們卻背地裏準備非法起訴書,把她帶到她發真相資料的地方,偷偷地給她拍照,說是「留個底」,但隨後,他們就非法發出起訴書。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中旬,劉端慧被構陷到檢察院,建三江法院預謀在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對她非法庭審。劉端慧為了維護自己的信仰,被迫流離失所。
兩年半後,二零二三年八月十九日,在大連市甘井子區泡崖子一區,劉端慧被遼寧省大連市公安局港航分局刑偵大隊警察綁架。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日或二十一日,她被雙鴨山市紅興隆八五三農場清河派出所警察從大連市劫持回清河派出所非法關押。
清河派出所警察欲將劉端慧投送雙鴨山市看守所非法關押,因她在體檢時查出高血壓、高血脂,不符合關押條件,雙鴨山市看守所人員拒收。
隨後,劉端慧被清河派出所警察以所謂「指定居所監視居住」的名義非法關押,不讓她回家,也不告訴家人她的地點。她的小女兒要求見見兩年未見面的媽媽,警察們明知道劉端慧是位善良的好人,仍拒絕母女見面,不讓家人會見。
二零二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劉端慧被建三江法院非法庭審,審判長是刑事庭庭長丁立昌(聯繫電話0454-5810941),書記員是陳志鵬。劉端慧被非法判刑一年、勒索五千元。劉端慧不服一審判決,上訴後,在家屬的要求下,法院決定二審開庭。
二審開庭 維持冤判
二零二三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下午,黑龍江省墾區公安局紅興隆法院對劉端慧的上訴案開庭。二審合議庭成員:審判長郭晉;審判員李單丹、梁海燕;書記員孫函。
開庭中,公訴人宣讀了起訴書後,劉端慧本人及其親友辯護人都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旁聽席上只有兩個劉端慧的親友在旁聽。庭審前後,親友辯護人和兩個親友都與劉端慧作了短暫的交談。
近日得知,二審法院判決結果是維持冤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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