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認錯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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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八日】這件事發生在我擔任首爾南部地方法院民事和解部門負責人時期。一天,一個人權組織的代表帶著一位老奶奶來找我,想和我面談。老奶奶要辦理申請再審程序,並向法院申請翻閱歷次審理過的自己的裁判案卷,雖然可以當場翻閱,但是法院負責人說正在找記錄,一天天的拖著,一個月內都沒讓老奶奶翻閱到記錄。老奶奶無法理解法院工作人員的工作態度,認為通過法院工作人員無法解決問題,於是去找人權組織的代表求助。

人權組織的代表聽完情況後,認為法院的做法不對。為了解決問題,就來找到當時當科長的我。就在這個時候,負責這件事的職員在檔案室裏翻了好幾天也找不到任何記錄,很著急,直到最後才把這件事告訴我。我和這位職員一起去檔案室翻閱,結果發現老奶奶的案件記錄是被前任科長在職時銷毀保存期限已滿的記錄時一起銷毀了。就是一個不應該被銷毀的記錄被銷毀了。

那天憤怒的老奶奶和人權團體代表來找法院,我誠實的說,由於法院工作人員的失誤,把老奶奶的案件記錄連同過期的記錄一起被銷毀了,並承認這是法院的錯誤。

這時,人權組織代表好像對我認錯的態度很出乎意料似的,態度有所轉變並說道:他擔任人權組織代表十多年,與無數公職人員打交道,他們都找藉口,他還是第一次遇到像我這樣肯承認自己或者是所屬機關組織的錯誤的人。然後,他反而勸說老奶奶理解一下,告訴她不要讓這個問題擴大了,能看得出老奶奶的心情也有所緩和。

該人權組織代表實話說:「本來當時如果作為主管的科長你不承認錯誤的話,我就打算馬上去找法院院長,要求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作為大法弟子,不管承擔甚麼責任,我都不能撒謊,所以說了實話而已,可這點卻感動了人權組織代表。幾天後,在與法院院長、局長和科長開會時講了這件事,法院院長稱讚我民事投訴處理得好。

由於那天的事情,我和這個人權組織的代表親近了起來,當我告訴他中共迫害法輪功的真相時,他很氣憤,並答應我以後積極配合傳播大法真相的事情。之後,他應邀參加了我們的活動,多次發表批評中共的演說,並擔任法輪功受迫害真相聯合調查團( CIPFG )韓國代表出訪台灣參加活動。訪問台灣時,他與各國代表們在交流時, 他說,為法輪功所做的那些事是他一生中最有意義的人權活動。這位代表原本是一位虔誠的基督徒,甚至能背誦基督教《聖經》的段落,但在對教會感到失望後,他不再相信所有宗教。後來他自己遇到困難時就向我請教,當時我就把《轉法輪》送給他。看完《轉法輪》後,他走入修煉。

以上是一次證實大法偉大的經歷,如有不當之處,還請大家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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