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保忠,男,五十多歲,原為邢台農行第三營業部職工,因修煉大法曾多次遭受中共的迫害。
二零零二年,張保忠被迫流離失所,被開除公職失去了工作。
二零零四年五月,張保忠被邢台橋西公安囯保大隊以宋嘉熙為首的十多個警察綁架、構陷、被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河北冀東監獄迫害。
二零二一年初,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囯保就開始監視、跟蹤張保忠。
二零二一年九月十一日早七點多,邢台市信都區公安國保大隊宋嘉熙、劉洪志等多個警察,分別同時到張保忠及他母親家(未修煉法輪功)非法抄家。張保忠夫婦被綁架,非法搶劫了不少東西。由於身體檢查不合格,又沒打疫苗,看守所拒收。張保忠夫婦九月十三日晚回家。
事情已過去近一年,二零二二年八月十九日上午,邢台市襄都區法院非法開庭,審判長王英其,審判員馬駿驍,並指定邢台律師王子瑞,冤判張保忠一年六個月。
二零二二年九月六日,通知張保忠去拿判決書,張保忠被等候在那的信都區公安囯保三個警察,綁架到邢台市第一看守所關押,體檢身體時張保忠血壓很高,肺部有病,看守所拒收,他們又把張保忠關押到邢台市第二醫院(傳染病醫院),不讓家人探視。家屬準備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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