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二年六月二十日左右,張玉霞被劫持到遼寧女子監獄,分到十二監區迫害;八月十九日被強制轉化,身體受到很大損害:她的一隻眼睛已失明,另一隻眼睛視力也接近失明,心臟出現異常,被送到監獄外瀋陽市739醫院急救,診斷為急性心梗,獄警告知她姐姐,希望能把妹妹在瀋陽市739醫院急救時的錢交上。
她姐姐沒有交費,她姐姐希望辦理保外就醫,家屬可以承擔一切費用。醫生說急性心梗達到3級以上是可以辦理保外就醫的,但獄警說條件不夠,不予辦理。後來警察又找到張玉霞兒子,她兒子說:「我媽媽是好人沒有犯罪,你們怎麼不抓壞人?我沒有錢,我自己都管不了自己的生活費用。」警察說他情緒不好,以後再找他談。
為了百姓得真相保平安,二零一八年一月十三日,營口市六位法輪功學員金翠香、韓雪松、韓美玲、徐笑岩、柳愛敏、張玉霞,驅車從營口來到大連市瓦房店李官土城大集傳真相。當他們的車行進在大連瓦房店李官鎮的街道上,突然一輛警車橫在前方的馬路中間,警察喊到:車裏有「逃犯」,趕緊停車。隨即圍過來六、七個警察,在車上搜出兩小摞《九評》書,結果,六位法輪功學員被這些李官派出所警察綁架。
當日體檢,張玉霞身體不適合關押,被勒索五千元後,回家。第二天,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四日,其他五位法輪功學員金翠香、韓雪松、韓美玲、徐笑岩、柳愛敏被非法關押到大連看守所。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五日,瓦房店法院審判長牟林德、審判員周發慎、高源,非法對法輪功學員金翠香、韓雪松、韓美玲、徐笑岩、柳愛敏判刑。其中,金翠香被誣判四年,勒索罰款八千;韓雪松被誣判三年半,勒索罰款八千;韓美玲被誣判二年,勒索罰款五千;柳愛敏被誣判一年,勒索罰款三千;徐笑岩被誣判一年,勒索罰款三千。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六日,韓雪松、金翠香、韓美玲被劫持,非法關押到遼寧省女子監獄。韓美玲於二零二零年一月十二日回到家,金翠香將於二零二二年一月十二日,四年冤獄期滿。
時隔三年多,二零二一年四月一日,張玉霞被瓦房店李官派出所警察綁架,在瓦房店醫院檢查身體時,被查出嚴重糖尿病,大連市姚家看守所拒收。
二零二一年九月七日,張玉霞再遭瓦房店公安綁架。二零二一年九月十四日,被普蘭店法院非法視頻開庭。
English Version: http://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22/9/4/2031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