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酷刑示意圖:毆打 |
二零一九年七月六日,在凌晨三點多,遵化多個村鎮的法輪功學員幾乎同時遭到警察的入室綁架、非法抄家。據說,警察通過手機定位跟蹤這些法輪功學員兩個多月,遵化國保大隊隊長繆愛東聲稱,他們當天出動三百多個警察。某鎮派出所所長也透出消息:內定抓捕名額三十多人。當天綁架十九名法輪功學員。
其中,遵化市堡子店鎮北嶺村法輪功學員王瑞玲(時年六十八歲)和丈夫馬擴(時年六十八歲),被警察從家中綁架,警察搶走家中四台筆記本電腦、打印機、真相幣和人民幣、保險櫃裏的錢也被劫走,還有法輪大法書等,家中被洗劫一空。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十九日、二十三日,遵化市法院對十二名法輪功學員──王瑞玲、馬擴、林秀珍、張勤、盛金玲、高敬如、郭書環、盧翠華、王坤、王建、張玉明、田淑學非法開庭,後對這十二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二~八年,勒索罰款兩千到一萬元不等,刑期最長的是王瑞玲,八年,最高年齡的是田淑學,八十一歲,刑期五年半,具體如下:
◇王瑞玲,女,六十八歲,現住遵化市堡子店鎮北嶺村,被誣判八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張玉明,男,六十五歲,遵化市崔家莊鄉西二十里鋪村人,被誣判七年,勒索罰金六千元。
◇王建,男,七十歲,遵化市興旺寨鄉興旺寨村人,被誣判七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張勤,男,七十八歲,遵化市堡子店鎮夏莊子村人被判誣四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五千元。
◇田淑學,女,八十一歲,遵化市堡子店鎮堡子店村人,被誣判五年六個月,勒索罰金六千元。
◇馬擴,男,六十八歲,遵化市堡子店鎮北嶺村人,被誣判五年,勒索罰金五千元。
◇盛金鈴,女,五十九歲,現住遵化市興旺寨鄉石人溝鐵礦家屬樓,被誣判四年十個月,勒索罰金四千五百元。
◇蘆翠華,女,七十七歲,遵化市西留村鄉浦池河村人,被誣判三年二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
◇郭書環,女,五十九歲,遵化市西留村鄉大楊村人,被誣判三年十個月,勒索罰金三千五百元。
◇高敬如,女,六十四歲,遵化市石門鎮李官屯村人,被誣判三年,勒索罰金三千元。
◇林秀珍,女,六十五歲,遵化市鐵廠鎮莫屯村人,被誣判四年十個月,勒索罰金四千元。
◇王坤,男,四十四歲,遵化市東新莊鎮西莊村人,被誣判二年,勒索罰金兩千元。
近期得知,二零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晚,已經七十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瑞玲,被劫持到的石家莊女子監獄十四監區,後分到十三監區。王瑞玲天天早、中、晚遭毆打,監室裏經常看到血。由於王瑞玲堅持不吃藥,被獄警將牙齒(不確定是哪個牙齒)掰掉。
王瑞玲和眾多法輪功學員一樣,按照真、善、忍修煉,努力做一個好人、一個更好的人,卻遭到中共對信仰的迫害打壓,本是享受晚年的時候,卻遭冤獄折磨。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顛倒了是非善惡,剝奪憲法賦予公民的信仰和言論自由,各級司法機關明目張膽的對法輪功學員不講法律,檢察院、法院捏造罪證、罪名構陷,迫害法輪功學員,給法輪功學員和他們的家庭造成了重大傷害。
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煉大法,於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師父傳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為原則指導人修煉,輔以簡單優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煉人在極短的時間內達到身心淨化,道德回升。
修煉法輪大法福益家庭、社會,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社會良知,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在未來法制昌明之時,所有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都面臨未來正義法庭審判和終身追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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