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蘇霞克在武漢市華中師範大學向世人贈送大法真相資料,被不明真相的學生報告給當地社區。社區網格員在監控攝像頭中看到後又報給武漢市洪山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
十月二十八日上午,洪山區公安國保大隊及華師大當地派出所(馬房山派出所)一行人找到蘇霞克家敲門,謊稱是社區人員要求開門,蘇霞克說不認識他們,一直堅持不開門,他們揚言要把門撬開,蘇霞克只好開門,被騙至小區大門附近,他們才亮出了洪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身份,隨即將蘇霞克劫持到馬房山派出所。
因蘇霞克是一個人在家,被他們劫走後,在家中無人的情況下,警察們擅自撬門闖入家中非法抄家,與大法有關的書籍和其它物品都被盜走了。後來蘇霞克回家開門,門鑰匙很不好開門,發現門鎖被撬過。再次去見到那些參與迫害的派出所人員,對他們說:你們趁我家沒人的情況下,擅自撬門闖入家中,不出示任何證據隨便抄家,是違法的。
蘇霞克被劫持到馬房山派出所後被非法審訊:做筆錄、採集個人信息,被拉到醫院檢查身體、做CT、被檢查出有肺結核病,後來馬房山派出所給辦理了所謂的「取保候審」,將她放回了家。後來馬房山派出所將非法審訊蘇霞克的筆錄送到洪山區檢察院。
二零二二年三月九日,檢察院把蘇霞克叫去做筆錄,威脅說:兩年不到犯了兩次,這件事已觸犯法律,構成判刑行為,如果筆錄不配合好,態度不好就判刑,還威脅說有人都判了七、八年的都有;如態度好可能會減輕,還說要把這些筆錄都送法院去審批,叫她回家等通知。
二零二二年四月十一日,蘇霞克被武漢市洪山區馬房山派出所辦案人員帶到醫院檢查身體,幾天後將其結果和一些構陷材料送往武漢市第一看守所(東西湖二支溝),其實就是想進一步迫害。
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洪山區檢察院又叫蘇霞克去一趟檢察院,蘇問為甚麼還去,檢察院說是「走法律程序」。蘇霞克去後,檢察院人員問:「你認不認罪伏法,認了就給你減輕百分之二的罪行,你現在不認,到時法院開庭你認也行,我們有律師在場。」並說等一個月法院通知你。
參與迫害的單位與個人:
武漢市洪山區法院:劉法官 027──87532810
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劉檢察官(女) 027──88385613
洪山區馬房山派出所 劉警察(辦案警察)18171102975
龐警察 18971105171
武漢市洪山區檢察院電話:027─87411064、027─87802000
洪山區法院立案庭電話:027─87532819、
值班室電話:027─87532865
傳真 87424420
辦公室電話:027─87424417
洪山區法院執行局 027--875328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