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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兩次遭冤獄 江西鷹潭市胡德元又被枉判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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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二年五月六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西報導)江西省鷹潭市七十八歲的法輪功學員胡德元,二零二一年十二月十日發放大法真相資料,被警察綁架、非法刑拘、構陷,據悉他已被枉判三年。

胡德元為原鷹潭市鐵路公安人員,後因堅持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做好人,向人講清真相,被開除公職。他曾經多次被非法勞教、非法關押,二次被非法判刑。

第一次被枉判八年

二零零八年六月二十八日,他被鷹潭市月湖公安局非法刑拘。同年十一月十一日,鷹潭市月湖區法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胡德元、倪愛娥。胡德元自己寫了辯護詞,法官樊中華阻止其宣讀。

法庭沒有當庭宣判,事後秘密到看守所「宣判」胡德元八年、倪愛娥七年徒刑。所謂「公訴人」傅燕強詞構陷,連胡德元在被非法關押期間向各級警察寫的說明真相並勸善的一封公開信,也被作為一項罪證來指控。

第二次被枉判三年半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上午,胡德元被上門來的四名警察夥同一些身穿便服的人,以他張貼法輪功真相不乾膠為由將他綁架到鷹潭市四青鄉派出所非法關押,並被非法抄家,抄走了電腦、打印機、複印機、真相傳單等大量的私人物品。

六月七日上午九時,胡德元遭鷹潭市月湖區法院非法庭審。法院人員竟於當天一早才通知胡德元的家人,他家人來不及通知親朋好友,匆忙趕至法院。胡德元女婿是警察,在壓力下不請律師,法官在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當場對胡德元非法判刑三年半至七年,並處罰金一萬元,並大言不慚地說:交了罰金就判三年半。

由於他家人救人心切,如數交上罰金,當家人索要收款憑據時,對方居然說「等判下來再開」。胡德元被非法判刑三年半,並被剝奪了退休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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