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甚麼正信之光總能穿越黑暗?
中國歷史上,曾經有過「三武一宗」滅佛事件;而在西方,對於基督教的迫害持續了三百年。
回顧歷史,對照現實,我們可以看清事情的來龍去脈。
「三武一宗」滅佛
歷史上的四次法難由三位謚號中有「武」和一位有「宗」的皇帝發起,所以也被稱為「三武一宗」法難。
公元四三八年,北魏太武帝拓跋燾下詔,令五十歲以下僧侶還俗,以解決兵源。公元四四六年,崔浩進言,盡殺沙門,焚經像。拓跋燾下詔,焚燒佛像及佛經,拆毀寺院,活埋僧侶。
公元五七四年,北周武帝下詔開始禁止佛、道二教,二教的經書塑像全部毀掉,廢除僧人、道士,命令他們還俗為民。
公元八四五年(會昌五年),唐武宗李炎規定西京長安只能保留四座寺廟,每寺留僧十人,東京洛陽留兩寺,其餘節度使的首府共34州留一寺,刺史所在州的首府不得留寺。詔書明令拆除寺廟4600餘所,小寺院4萬餘所,佛經大量被焚,佛像燒熔鑄錢,強令26萬多僧尼還俗。史稱「會昌滅佛」。
公元九五五年,周世宗柴榮,下詔禁止私自出家,佛法寺廟有皇帝題字的可保留外,每縣只留一寺,其它盡毀。對僧侶條件嚴格限制,必須要會背誦一定卷數以上的佛經並取得尊長同意,才能出家,否則視為犯法。全國共拆廟30360所,毀佛像鑄錢,近百萬僧尼被逼還俗。
在這四次劫難中,短的歷時八個月,最長的也不超過六年。最嚴重的迫害發生在第一次法難。據二十四史中的《魏書》記載,北魏太武帝拓跋燾下詔「沙門無少長悉坑之」,即活埋僧侶。由於得到信奉佛法的鮮卑上層人士的保護,僧人大多脫身出走,僅有一部份比丘被殺戮。
儘管經歷了不同時期的磨難,但是佛家向善,善惡因果和生命輪迴的教義感化了中土眾生。在「三武一宗」每一朝之後,隨著改朝換代,新的王朝基本上都會結束迫害,恢復釋教。佛教成為了中國歷史上最主要的信仰方式之一。
古羅馬迫害基督教
基督教在早期的三百多年中,遭受了殘酷的迫害。
根據羅馬史學家塔西圖(Tacitus)的記述,古羅馬帝王尼祿(Nero)故意在羅馬城縱火,然後嫁禍於基督徒。
尼祿曾命令將不少基督徒投進競技場中,讓猛獸撕裂咬死。很多基督徒被與乾草捆在一起,製成火把點燃。
奧熱流(Marcus Aurelius)帝王對基督徒的迫害也非常殘暴。史學家沙夫(Schaff)的描述:「殉道者的屍首,滿布街頭;那些屍首被肢解後焚燒,餘下的骨灰則散入河中。」
公元二百五十年,僭主德修斯(Decius)發出敕令,命令基督徒必須在選定的反悔日放棄自己的信仰。身為基督徒的政府官吏或被罰為奴隸,或被沒收家產;最堅定者被處死。
公元三百零三年,戴克里先(Diocletian)帝王又發出敕令,發起了最後一次對基督教的鎮壓。處死了一批信奉基督教的官員,沒收教產,銷毀經籍,禁止教徒集會。
據《基督教史綱》記述,早期教會比較完整地記錄了早期殉道士的名字,據統計,在羅馬早期對基督教的打擊中,殉道的基督徒人數在1000人以內。在三百多年中,在《基督教史綱》中稱,共發生了10次大迫害。
但這並沒有阻止基督教信仰的廣泛傳播,越來越多的人為聖徒們的精神所震撼。據歷史學家的考察,300年的時間裏,基督徒人數經歷了迅猛的增長。公元一零零年,人數為7500左右;至二世紀末期,在羅馬城的基督徒為7000人,而帝國境內的總人數則為20萬左右;到公元二五零年,則約為100萬人;而到公元三零零年時,已有600多萬,羅馬境內已有教堂1800多座。
公元三一三年,君士坦丁帝王鑑於基督教義在羅馬已深入人心,順應天意終結了基督迫害。從此開始,基督教成為西方最主要的信仰之一。
信仰自由成為普世價值
從「三武一宗」滅佛的最後一次法難公元九五五年,到現在已過去上千年;從公元三零三年羅馬的最後一次迫害基督徒也過去1700餘年。
歷史證明,無論經過了多少魔難,對於真理的追求與對於正信的堅定,始終是歷史長河中人類最根本的精神支柱。
到了近代,信仰自由終於成為普世價值。美國的《獨立宣言》中寫道:「人人生而平等,造物主賦予他們若干不可讓與的權利,其中包括生存權、自由權和追求幸福的權利。」而信仰自由則是一切天賦權利的基石。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36條也明確對信仰自由予以保護。
沒有信仰的人,內心很難有真正的幸福。否定神的存在、信仰科學、崇拜物質的人,當黑暗降臨時,通常很容易被摧垮,因為他們的價值觀和幸福感是建立在人間物質和權力的基礎上的,而這些身外之物,在天災人禍之前猶如流沙浮雲,無法給人金剛不破的精神力量。
然而,在人類社會即將進入二十一世紀之際,江澤民集團及中共卻發起了一場超過歷史上任何一次的對於信仰的迫害行為。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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