師父保護我 從高爐上掉下來安然無恙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五日】我是一九九九年幸運得到大法的,修煉大法已有二十三年了。我得到師尊的慈悲保護,在大法中提升道德品質,成為一個放下名利,為他人著想的人。

師父保護我 從高爐上掉下來安然無恙

一九九五年,我們仨姊妹合夥辦了一個鑄造廠。因為員工少,所以我們自己也要幫著幹活,特別是每一次要燒高爐時,高爐上面的樓台上,必須要站一個人,以免倒進去的料堵在上面,這種活誰都不願意去幹,因為上面的灰塵大,又烤,還有那個焦煤味如果嗆到肺裏面,很難受。

一九九九年,我修煉法輪大法後,這種活自然就落到我頭上來了,因為我是大法弟子,髒活累活我不再挑。

有一次,高爐被堵住了,我拿著一根鐵桿去捅爐筒,因為我個子不夠高,只好站在拉料鬥上面,我剛捅了兩下,拉料鬥上面的鋼絲繩突然斷了,我就從高爐上掉下來了,有六、七米高。

當時拉料鬥裏面裝了一斗鐵,二百五十公斤左右,掉下來之後,震動特別大。我丈夫嚇得大叫,這麼高掉下來,不死也要殘廢。

這時,廠裏面的人全都跑過來了,問我傷著沒有?我馬上說:沒事,我有師父保護。我真的就沒事。在場的所有人都見證了大法的神奇。要是一個普通人,一定筋斷骨折了。

放下名利 兄弟姊妹和睦相處

二零一八年二月,我父親去世了,父親生前有一套七十平方米的房子,因為是國家佔用他們的土地,後來就給他們分了一套統建房,除了他們自己應得的平方外,多餘的平方還應該給國家補七萬元。父親提前支付了三萬五千元,剩下的要等到房子拿到才付。

父親去世時,房子都還沒有分下來,因為父親娶了一個後娘,他去世後,這套房子應該是後娘使用,可是她不要房子,她要錢,我們就給了她幾萬元錢,她就跟他兒子去了。

這套房子按當時的價格來算,那就是三十至四十萬左右。留下這套房子,那該怎麼辦呢?因為父親在生前也沒有交代他百年後,這套房子歸誰,按理說,後娘不要,就應該歸哥哥。可是哥哥的兒子不爭氣,哥嫂又是個老實人,怕他拿到房子後,被兒子給賣了。

後來,妹妹就跟我和哥哥說,如果他們要這套房子,就給我和哥哥一人拿幾萬元錢。可是,後來房子分下來了,妹妹他們也沒有經過我和哥哥同意,就私自把剩下的房錢給付了,把房子裝修後,就租出去了。

從此,妹妹、妹夫根本不提房子的事了,也不提給我們拿錢的事了。我丈夫和兒子、兒媳都抱怨我,憑甚麼他們付幾萬元,房子就歸他們了?我們也可以付幾萬元錢房子就歸我們,只給他們分幾萬元。 無論他們怎樣抱怨,我都不動心,後來哥哥又來找我說:為甚麼他們說話不算數?房子拿到手就不提付錢給我們的事了?

我就跟哥哥講了因果關係,兄弟姊妹要和睦相處,不要為了這些錢財,去傷了和氣,百年後,甚麼都拿不走。他明白後說:那我就聽你的。

因為我是修煉人,我不會去跟他們爭的。

師父給我們講:「常人有常人所追求的,我們不追求;常人有的,我們也不稀罕;而我們有的,常人想要也要不到。」[1]

我牢記師父給我講的法理,時刻把自己當作修煉人,我把這些名利情放下後,從此以後家庭其樂融融,兄弟姊妹和睦相處。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