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於德珍因為堅持「真善忍」信仰,至少五次被中共人員綁架、非法關押,而中共人員對她的非法抄家、恐嚇、勒索等等,更是沒完沒了。
於德珍遭迫害事實如下:
第一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15天
大約二零零零年三月份,德惠市站前街派出所警察崔景明(男)、黃顯峰(男)等四人來於德珍家問:煉不煉法輪功了。她說:法輪大法好,煉。於是被他們帶走,送德惠市拘留所非法關押十五天,交五百元放回。
第二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105天
二零零零年四月二十五日,於德珍坐火車去北京途中到長春站下車時,被等候的德惠市公安局警察劫持到德惠市拘留所,被非法關押一百零五天。
在拘留所非法關押期間,獄警趙龍多次唆使同監室的一個老太太和一個小姑娘要把於德珍捂死,未遂。還有一個賣淫女和兩個南方女人恐嚇她,致使她二十多天不敢睡覺。
一天,德惠市公安局法制科警察姜輝(後遭惡報被開除)等人將於德珍拉到黑嘴子勞教所,到那裏檢查身體,獄醫嚇一跳不敢收,於是警察把於德珍拉到公安局,一胖男人問她:煉不煉了。她說:煉!那人說:那你就回家煉吧。給她一張紙讓她簽名,對她實施監外執行一年。在返回德惠的途中,姜輝問於德珍:你是回家,還是去拘留所?於德珍說:回家。姜輝說:你要回家你拿二千元錢。於德珍說:沒錢。於是警察又把她關回拘留所。
後來,德惠市國保大隊的警察毛春生和德惠市站前街派出所的警察崔景明等人,去拘留所帶於德珍去德惠市醫院檢查身體,說放她回家。到醫院後,毛春生讓大夫在檢查單上寫精神病、心臟病……大夫說:她一切正常,你為甚麼叫我這麼寫?這是人命關天的事。於德珍告訴大夫自己是煉法輪功的,警察都不吱聲了。於德珍又被帶回拘留所。
第三次被綁架:被非法拘留15天
有一天下午,德惠市站前街派出所的幾個警察闖到於德珍家,謊稱讓她去一趟派出所,一會兒就回來。結果,警察將她綁架到德惠市拘留所,非法拘留十五天。
第四次被綁架:被非法拘留12天
二零零二年長春市「3.05」插播事件後,警察全市抓了很多人。警察闖到於德珍家,將她綁架到德惠市站前派出所。後來又把她帶到德惠市公安局,一個男人進來,光著大膀子,手拿一把槍,在她面前走來走去。於德珍告訴他:迫害大法對你不好。那人走了。後來,他們把於德珍劫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了十二天。
警察幾次欲綁架,沒得逞
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四日下午一點多鐘,德惠市國保大隊和派出所警察三個人,再次翻牆跳入於德珍家,欲進行綁架,於德珍本人不在家,之前還有振興派出所的電話騷擾。
二零一六年一月十四日左右,以婁興岩為首的德惠國保一行六人,半夜翻牆跳進於德珍家,企圖實施綁架,因於德珍沒在家而未得逞,這已經是他們第四次到她家行惡了。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三日,德惠國保一行四、五個人又一次闖進於德珍家,追問於德珍的下落,年邁的公婆和孩子多次受到驚嚇威脅,從二零一五年十月起,德惠國保已多次騷擾她家,給她家人造成極大的傷害。
第五次被綁架:被非法拘留15天
二零一六年五月十六日,於德珍為制止德惠國保大隊的違法行為,為老人和孩子不再受到驚嚇威脅,於德珍去國保大隊講明真相,善勸他們不要再助紂為虐,婁興岩、楊豔秋給她做了筆錄。於德珍被送德惠市拘留所,遭非法關押十五天。
無盡的騷擾
大約二零一九年八、九月份,德惠市振興派出所警察黃顯峰等四、五人來於德珍家,問她煉不煉。於德珍沒有配合他們,他們走了。在這之前,他們讓德惠市勝利街永青村的小隊長去她家兩次,讓她簽字。於德珍不簽,就讓她家人簽字。
二零二一年三月九日,於德珍被永青二隊隊長馬立生騷擾、威脅迫害。
以上只是冰山一角,於德珍本人及家屬在精神上受到不同程度的傷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