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二日,因為我修煉法輪功,我家被隆昌縣國保大隊梁誠、葉林、曾大隊長等人(其他人不知叫甚麼名)非法抄家,搶走了我用於修煉的私人物品,我師父的法像及大法書籍;
2、二零零零年七月,我依法到北京上訪,向政府說明修煉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不是電視宣傳的那樣,請求政府正確處理法輪功問題。上訪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何罪之有?七月底隆昌縣國保、派出所到駐京辦事處把我綁架回隆昌看守所非法拘留了我47天,敲詐勒索5000元錢。家裏人不給他們錢,他們就到單位的上屬機構(貿易局)去要,貿易局又到我單位去要,在他們的高壓下單位就給了他們,而這5000元錢沒有正式發票。後來單位從我的工資中扣回去了那5000元。被非法拘留47天後,我以取保候審回家,同時又被敲詐2000元。
3、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九日,我被國保姓丁的警察騙到國保大隊後被梁誠、黃仕平國保警察綁架到拘留所非法拘留。二零零一年元月二十日被非法勞教一年,於當天綁架到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八中隊勞教迫害。每天由幾個或十幾個「轉化了」的人圍著我攻擊、邪說洗腦,強迫我看誣蔑大法的錄像。每天長達十幾個小時坐、站軍姿,不准說話、不准閉眼、不准動。不讓洗澡,由於不讓洗澡,我全身長疥瘡、膿包疥流膿血,又痛又癢,使我身心受到極大的傷害。
4、二零零三年,我依法利用郵寄信件給朋友講法輪功的真相,隆昌縣國保大隊梁誠把我騙到國安大隊後被瀘縣國安大隊兩名便衣警察(不知叫甚麼名)綁架到瀘縣看守所非法拘禁一個月之久,後被瀘縣國安大隊綁架到四川省資中縣楠木寺女子勞教所八中隊非法勞教迫害一年半。
在這期間,我每天被強迫十幾個小時站、坐小凳(軍姿)不准動,炎熱的夏天不准我洗澡,強迫抽血驗血,強迫做奴工,不打報告就不許上廁所。由於不讓上廁所,我就不喝水,後來使大便乾燥,解不出大便,肛裂出血。那個疼痛是無法形容的。由於不許煉功,身體出現發燒症狀,被獄警弄去勞教所的醫院打吊針,對我實施藥物迫害,藥液中不知加了甚麼不明藥物,剛輸上幾滴液體後,身上馬上出現紅包塊,流淚不止,心臟無法形容的難受,好像要斷氣一樣。看守我的姓於(余)的獄警聽到我這種情況,就到治療室去了一下,就另換了藥,後來導致我兩耳流黃水,聽力、視力減退。這些症狀,直到我回家後,通過學法煉功才消失。
5、二零零零年三月,我在寫給當時的總理李鵬信上簽了名,被隆昌縣國安勒索2000元後取保候審回家。
6、二零零八年奧運前一個月,被國安大隊、派出所所長李劍 (一九六八年五月出生二零一八年九月三日接受紀律審查)、維穩辦賴順勛、大南街社區人員甫中芳、巫芝容等七、八個人非法闖入我家抄家(搶走我師父的法像及真相資料),並把我綁架到內江洗腦班(煤技校)迫害一個多月。更無人性的是我當時八十多歲的父母雙老生病,每天二老都要打吊針輸液,正需要人照顧(因丈夫要上班),他們還是綁架,還說我們修煉人「六親不認」,不管家人,不管父母。在洗腦班精神壓力極大,每天用各種方式──不許說話、從早到晚逼看誣蔑法輪功的錄像,強迫唱歌、跳舞、做操、聽誣蔑大法的洗腦課等洗腦迫害。由於不配合他們,堅持信仰「真、善、忍」,又被非法勞教1年,被送到四川省資中楠木寺女子勞教所迫害一年。每天二十四小時被1-2個吸毒犯看守,強迫做奴工(每天長達十幾個小時做奴工),沒幹活時,就是站、坐小凳(軍姿),不准動、不許說話、不許給家人寫信、打電話,不許家人接見。獄警還揚言不轉化就送去勞改,後來我拒絕奴工,被加期14天。
7、二零一二年,「610」、國安、維穩辦賴順勛、社區等六、七人闖入我家,並對我正在輸氧的父親(未修煉法輪功)非法拍照,當時我不在家(買菜去了)。我回家後,維穩辦主任賴順勛說:你沒有轉化,要去學習。企圖要綁架我到洗腦班迫害,我堅決抵制,不配合他們,他們綁架未能得逞。
在這二十多年的迫害中,我在精神上、肉體上、經濟上所遭受的痛苦與折磨給我和我的家人都造成了無盡的痛苦和沉重的精神打擊。